曾家人在瑞典的悲劇根源

潤濤閻 (2018-09-18 20:47:01) 評論 (151)

關於瑞典旅館和警察與曾先生一家人的話題說幾句:

1. 這一家三口在旅館外的表現是典型的一哭二鬧三上吊。這在西方不好使。就是今天的華人包括中國大陸,多數人也認為很丟人。

2. 旅店服務員的態度。這個裏邊發生的事我沒看到視頻,不太清楚到底雙方是怎麽個爭論法。通常來說,服務員的態度與旅館的星級成比例。五星級或以上的到總統套房,其服務員要經過特殊訓練,他們一是得罪不起客人,更重要的是在他們眼中客人都是富豪或高官。他們的態度顯然不會跟對待路邊旅店的窮旅客一樣。

3. 警察。這也跟旅店星級有關。當報警者說是五星級或以上的旅館裏邊出了事需要警察解決,警察腦子裏的畫麵是盜賊或犯人闖入旅店,旅店裏的保安控製不了局麵了。他們不會想到是需要趕走客人。如果真的發生是旅館要趕走客人,警察也要搞清楚事態,不會拖出去(警察在送往曾家三口的半路上曾問他們是否是難民,表明他們連這三人到底是什麽人都沒搞清楚就動手了。這在豪華旅館是不會發生的)。如果非得拉走,那一定是去警局。因為事態太大了才需要拉走,富豪不可能發生在大堂裏過夜的荒唐事。如果是這種二星級旅店,警察在去之前腦子裏就有了定論:窮人刁民想省錢或乞丐交不起錢鬧事呢,拉走送到他們走路回不來的地方。

所以,如果出門旅遊,要盡力定豪華一點的旅館;如果沒錢,就在家呆著。

4. 曾家的問題在於不知道如何做人。人生不易,即使在貧窮時期也要有貴族的風範,讓人尊重、佩服、景仰。這與經濟狀況有關,但不是直線關係。三代出貴族。暴發戶突然有錢了,家教還是沒有貴族精神的風範,那就是土豪。有貴族精神--秉持著貧賤不移威武不屈、忠厚傳家久詩書繼世長的傳承,哪怕家道中落,貴族精神不減。曾家缺的未必是錢,缺乏的是貴族精神。同樣,有地位了有權力了的官員未必有貴族精神,有很多是見了下屬就頤指氣使,見了上級就當哈巴狗跟奴隸一樣毫無貴族風範。

貧窮有物質貧窮與心理貧窮之分。這句話用英文講更容易講清楚:they can get out of poverty, but poverty can't get out of them. 就是說他們可以從貧窮中走出來,而貧窮不能從他們身上走出來。這裏有家庭文化傳承因素在裏邊。

中共在人文方麵的教育極其欠缺,有權後還以泥腿子為自豪,有錢的都是官商勾結巧取豪奪得來的,土豪特征跟乞丐比唯一的差異就是有錢。

5. 看人下菜碟當然不僅僅是中共培養的土豪與市民才有,就是發達的民主法治國家,政治正確(不許有歧視他人的言行)的現代文明還遠遠沒有深入人心,英文裏的Snobbish說的就是這種現象。警察得到豪華旅館裏的服務員呼叫與得到路邊小店裏的服務員呼叫,他們腦子裏的反應是不一樣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必須去某地,又沒錢住豪華旅館,那也要表現出有教養有禮貌不占便宜的形象以減少被誤解的可能;如果是旅遊,那就選豪華旅館。錢少就不去旅遊,在家裏的電視上也可以看到美景。

6. 古人有“窮家富路”的規矩。出門在外,在錢少的情況下自己要跟乞丐劃清界限是非常困難的,因為乞丐的特點就是缺錢。乞丐進入旅館,被趕走甚至被警察拉到野外都是司空見慣的。警察把曾家人拉到外麵後還曾經問過曾先生他們是不是難民(經濟地位=乞丐),表明在警察眼裏他們是沒錢的乞丐(難民)進入了需要花錢的旅館。

導致這一“誤判”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旅館報警時講“本旅館客滿,幫他們找到了另一旅館可他們說沒錢不去而在此停留趕不走”導致警察把曾家人當成了乞丐難民而非旅遊客人。因為旅館服務員沒了當晚的房間必然幫曾先生跟周圍的旅館電話或電腦聯係,隻是曾先生或他父母由於那裏價錢高而拒絕去住。不是旅遊旺季,周圍的旅館都滿員的可能性不高。隻是因為錢的事他們拒絕去住,這就跟乞丐差不多了,更別說曾先生半夜裏還拉入一女孩進入旅館大廳更令人起疑這女子是不是夜鶯。

7. 曾家三人遭受的待遇,尤其是警察把他們拖出去後半夜拉到步行回不去的地方,如果站在“曾家人是外國旅遊者”的立場,會認為警察不夠人道;但以“他們是難民乞丐”的角度看,警察的作為則是常態。不信你打扮成乞丐晚上去任何旅店裏試試,旅店會報警,警察就把你拉到你步行回不去那裏的地方。

所以,古人“窮家富路”的規矩是讓你跟乞丐區別開來的最直接辦法。否則,容易產生誤會而被當成乞丐對待。《百萬英鎊》雖然是電影,可它反映的還是人心與人性的本質。曾家人不是乞丐(難民),但他們的作為跟乞丐極難區分。這是旅館服務員故意讓警察誤判他們三人身份造成的。否則,警察不會在把他們拖出來後問他們是不是難民(=乞丐)。所以,潤濤閻判斷對三方都是悲劇的此事件的責任在曾家一方,而不在警察一方(警察被旅館服務員誤導了而斷定他們是乞丐才如此對待他們),旅館一方唯一的錯誤是有意與無意間讓警察誤判他們三人是乞丐難民而非有閑錢的人來瑞典旅遊。

後記:

我為何說旅館有錯呢?旅館轟走他們不是錯。如果事實最後證明旅館幫他們聯係了附近的旅館,那旅館就做到了仁至義盡。然而,旅館的唯一錯誤是:他們讓警察誤判了三人。否則,警察不會問曾先生他們是否是難民。旅館當然知道他們是花錢定好了房間的,隻是等第二天。旅館怕警察不幫他們動手,就沒提這茬。這以後會爆料出來的。旅館應該是這樣跟警察說的:“我們這裏沒房間了,便幫一家三口聯係了附近的旅館,XXX旅館有空間,可他們說沒錢,就不去,就賴在我們這裏想在大廳過夜。請求警察幫忙把他們弄走。”警察才誤以為來了沒錢的難民,否則為何不去給他們找好了的旅館呢?警察去了後,根本就不需要聽解釋,當場就會問曾先生:“XXX旅館有房間,你們去還是不去?”曾先生如果說去,那就沒事了。他們不去,還想解釋,警察聽都不想聽,當即說:“我再問一句:你們去還是不去?”曾先生還是解釋個沒完沒了,警察當即下手把他們弄走。 

這是根據曾先生的介紹和視頻,我推理出來的整個過程。至於那個女人是曾的老婆還是留學生,況且不管她。因為不論是曾的老婆(等於旅館發現了貓膩:他們用兒子與父母住在一起的名義,拿到房門卡後兒媳婦與公婆也住一起,這有違人倫,雖然裏邊兩個大床可以住下兩對兒),還是女留學生(旅館會擔心那女孩半夜裏遊蕩有可能是夜鶯),都可能是旅館報警的導火索。本來旅館就非常不樂意他們在大廳裏過夜而不去另外的旅館,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棵稻草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