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掉自住房後一年多了,收到買家律師發過來的函,意思是買家入住後發現不舒服,找人測了說是有dangerous mold,toxic mold致病以及精神損害,地下室water damage, 下水道老化問題,要求賠償10幾萬,律師費1500。買家當時waived inspection,還寫了一封迫切購該房的信。
地下室廁所是堵過,找人疏通清理過,水浸過的地毯也翻新更換了,在Form17批露了水浸原因和修理發票。黴菌問題自住期間從沒意識到,地下室很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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