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樓下的解釋,說明了矛盾的死結在哪裏。
表麵上看,矛盾的產生是因為係主任和你對於工作的分配。但矛盾的根源是你的醫生證明。
學校和 Ombudsperson 的回答是一致的:你目前的病情尚未嚴重到可以由學校正式批準醫療病假的程度。這是實的。
然而 Ombudsperson 的第二個回答留了虛的:你存在健康問題,因為有醫生的證明。建議與係主任協商,把球踢到了係主任那裏。
你的態度是“我始終願意承擔服務職責,隻是希望所承擔的服務內容能夠符合我當前的醫療狀況和身體限製,而並非拒絕服務本身。”而你當前的醫療狀況和身體限製,學校不認可。所以無論如何繞著圈說,你的“合理調整”,是係主任的“拒絕服務”。如同他說不服你,你也說不服他。
如果你要較真,那麽學校的政策是什麽?到了什麽程度可以由學校正式批準醫療病假?然後去請你的醫生寫符合學校政策的證明。由學校批準醫療病假或申請短期殘疾(即使是一個部門,各有各的政策,參照的醫療標準也不同)。
如果沒有醫生按照學校標準的證明,球又踢回到係主任那裏。不知你從前與係主任怎麽談的,從你的帖中所說可以看出:係主任進入了死磕程序。
下一步就是風險估評:死磕下去,有多大勝算。即使贏了,是否得不償失。以後被穿小鞋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不蒸包子爭口氣,發個郵件,要求係主任說明什麽是政策,對係裏各位教授的安排的透明度,同意你認為合理的課程安排。。。這個要求的結果就是矛盾升級,係主任把球踢到人事那裏。(用郵件溝通實質是一種威脅:我可記錄在檔了,以後打起官司來,你吃不了兜著走。)係主任有各級行政領導,人事,律師,學校政策,法律。。。的支持,你一個人單打獨鬥,勢不均力不敵。所以需要請律師。
如果希望通過一種更加建設性的方式來尋求解決方案,那就協商,大白話就是給係主任服個軟,口頭溝通:你理解係裏的工作安排,但自己身體實在承受不了,看看下學期能不能少教一門課。。。談完之後給係主任發個郵件,記錄在案。如何不卑不亢地服軟,AI會說的很清楚。
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