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對,勞方可否提供證據,有沒有這個政策都一樣。這個政策限製的是在勞方不提供證據時,資方可否查詢。資方不可查詢,不一定對勞方有

我在樓上的帖子已經說了。

陽台的例子與工資相比,則是:如果公司聘張三給200K, 李四180K,不用公司說張三也不會告訴李四。李四幹不幹,與張三的工資無關,也與我們討論的政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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