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越來越難,越來越嚴。我知道的兩個例子,都是21年,都是北京的。一個是螞蟻搬家了20多萬美元,被上了黑名單。另一個也是20多萬,不光是自己上了黑名單,連幫她搬家的也上了黑名單。從去年開始,匯款的時候都需要親屬關係證明。
另外,如果你剛收到一筆錢然後馬上想匯出國,也會觸發審查。這個其實在美國也是一樣的。
如果你想把賣房款以移民的渠道轉出來,那第一你需要證明房子是合法所得。如果你當年是全款買的,好,你就得出示你那些款是合法所得,而且是完稅的;如果是工資加貸款,好,你需要出示工資單,而且還要有社保醫保等等都按規定繳納了的證明;如果是繼承的,好,證明這個是原房主的合法所得(一樣的證據要求)。第二,房屋買賣也交了各種規定的稅,利得稅是大頭,陰陽合同(國內的房屋買賣幾乎都是陰陽合同操作,買家交稅)不算的哦。另外,你隻有一次申請機會,注意是申請機會,不管是否被批準。除非你真的是跟蒸餾水那麽潔淨,不然折騰你一年半載多半還會被拒。假如你收入有那麽點灰色的東西,那就更加是偷那個什麽不成了,反蝕了那個啥。我從來沒聽說過有人用這種方式轉錢的。
還有,你在這邊的銀行賬戶突然多出了一大筆錢,銀行會上報。按規定,10萬美元以上國外匯款要向IRS報告(不一定需要交稅),IRS會問你錢是怎麽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