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麽麻煩,我可以回中國辦完離婚手續

回答: 美國法院批準外國離婚協議的前提lexm52014-12-19 16:17:06

如果這麽麻煩,我可以先回中國辦完離婚手續(因為他在中國工作生活,我想他如果不付孩子扶養費,我以後可以在中國起訴他) 然後再回美國辦一次離婚手續,通過美國律師遞交QDRO拿他的401K. 這樣可行嗎? 謝謝!

所有跟帖: 

在美國的程序不是離婚,而是執行外國法律判決 -lexm5- 給 lexm5 發送悄悄話 (332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21:48:01

非常感謝Lexm5的熱心回複! -焦慮中- 給 焦慮中 發送悄悄話 (338 bytes) () 12/19/2014 postreply 22:00:49

不付贍養費在中國起訴他?你不會那麽天真吧?在中國離婚你要做好一分錢都拿不到的準備才不會失望太多。 -宅人- 給 宅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20/2014 postreply 06:46:46

撫養費 -宅人- 給 宅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20/2014 postreply 06: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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