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lexm5 的詳細解答。
看樣子,我還是應該在美國離婚。我在加州。估計要破費2500左右離掉這個婚,還要熬個半年。
孩子爸爸如果以後不回美國了,我在離婚協議裏寫明將來他的401K 歸我,我以後有可能拿著離婚書去取他的401K嗎?
如果他在未來的14年裏,終止提供孩子的撫養費,我有什麽辦法讓他必須支付嗎? 如果他人在美國,可以去法庭起訴讓他支付嗎?如果他人在中國,我到時候都找不到他了。
非常感謝lexm5 的詳細解答。
所有跟帖:
•
什麽叫“將來他的401K 歸我”?
-lexm5-
♂
(68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06:41
•
這瞎主意出的。孩子想要見爸爸爺爺奶奶呢?
-如塵-
♀
(0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20:28
•
拍一個錄像,讓孩子說他想見爺爺奶奶,然後寄給爸爸
-lexm5-
♂
(256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24:48
•
您還是光從法律角度出主意吧,現實生活太複雜了
-慧惠-
♀
(153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47:23
•
我沒有建議發律師信,隻是送煽情錄像,你也不喜歡。竊,到底你有什麽辦法?
-lexm5-
♂
(4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54:33
•
我咋覺得你這是變相威逼利誘呢?
-慧惠-
♀
(47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7:29:33
•
你不仁,我不義,最基本的倫理概念。
-lexm5-
♂
(245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7:40:25
•
不是我撲空,我要不找個台階讓你一下,你睡不著覺。看見什麽才叫仁義了麽?
-慧惠-
♀
(0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8:06:26
•
這招不一定靈,我就知道有的父親躲著不見孩子。
-懷著我的夢想-
♀
(0 bytes)
()
11/08/2014 postreply
18: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