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lexm5 的詳細解答。
看樣子,我還是應該在美國離婚。我在加州。估計要破費2500左右離掉這個婚,還要熬個半年。
孩子爸爸如果以後不回美國了,我在離婚協議裏寫明將來他的401K 歸我,我以後有可能拿著離婚書去取他的401K嗎?
如果他在未來的14年裏,終止提供孩子的撫養費,我有什麽辦法讓他必須支付嗎? 如果他人在美國,可以去法庭起訴讓他支付嗎?如果他人在中國,我到時候都找不到他了。
非常感謝lexm5 的詳細解答。
所有跟帖:
• 什麽叫“將來他的401K 歸我”? -lexm5- ♂ (68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06:41
• 這瞎主意出的。孩子想要見爸爸爺爺奶奶呢? -如塵- ♀ (0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20:28
• 拍一個錄像,讓孩子說他想見爺爺奶奶,然後寄給爸爸 -lexm5- ♂ (256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24:48
• 您還是光從法律角度出主意吧,現實生活太複雜了 -慧惠- ♀ (153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47:23
• 我沒有建議發律師信,隻是送煽情錄像,你也不喜歡。竊,到底你有什麽辦法? -lexm5- ♂ (4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54:33
• 我咋覺得你這是變相威逼利誘呢? -慧惠- ♀ (47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7:29:33
• 你不仁,我不義,最基本的倫理概念。 -lexm5- ♂ (245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7:40:25
• 不是我撲空,我要不找個台階讓你一下,你睡不著覺。看見什麽才叫仁義了麽? -慧惠- ♀ (0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8:06:26
• 這招不一定靈,我就知道有的父親躲著不見孩子。 -懷著我的夢想- ♀ (0 bytes) () 11/08/2014 postreply 18: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