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大家離婚的時候,還是稍微給自己後麵留條活路,把對方逼死,其實也是在逼死自己。當然碰上無賴的除外。
您還是光從法律角度出主意吧,現實生活太複雜了
所有跟帖:
• 我沒有建議發律師信,隻是送煽情錄像,你也不喜歡。竊,到底你有什麽辦法? -lexm5- ♂ (4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6:54:33
• 我咋覺得你這是變相威逼利誘呢? -慧惠- ♀ (472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7:29:33
• 你不仁,我不義,最基本的倫理概念。 -lexm5- ♂ (245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7:40:25
• 不是我撲空,我要不找個台階讓你一下,你睡不著覺。看見什麽才叫仁義了麽? -慧惠- ♀ (0 bytes) () 11/07/2014 postreply 1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