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大家離婚的時候,還是稍微給自己後麵留條活路,把對方逼死,其實也是在逼死自己。當然碰上無賴的除外。
您還是光從法律角度出主意吧,現實生活太複雜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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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建議發律師信,隻是送煽情錄像,你也不喜歡。竊,到底你有什麽辦法?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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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4 postreply
16: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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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覺得你這是變相威逼利誘呢?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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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4 postreply
17: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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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仁,我不義,最基本的倫理概念。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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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4 postreply
17: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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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撲空,我要不找個台階讓你一下,你睡不著覺。看見什麽才叫仁義了麽?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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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4 postreply
18: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