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鎮黨委研究決定:郭黑某同誌為孫石窯村黨支部書記。”誰也想不到,這份蓋有河南新鄉市輝縣市南寨鎮黨委真公章的紅頭文件是一份徹頭徹尾的假文件。

假任命書蓋有南寨鎮黨委的真公章。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受訪的孫石窯村村民均表示,鎮黨委不可能任命郭黑某為村黨支部書記——現年61歲的郭黑某是智力殘疾人,殘疾等級為貳級。
12月中旬,上遊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調查得知,曆經四次審判後,孫石窯村村委會被判歸還原村書記郭白虎78萬餘元。2024年,時任孫石窯村書記帖托不願成為限高人員,便找到南寨鎮負責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員,兩人串通在假任命書上蓋了真公章。這份假任命書被輝縣市法院采信,2024年7月,郭黑某被司法機關判定成了限高人員。
據介紹,12月15日,輝縣市官方人士稱輝縣市紀委已給予時任鎮長石紅彪、時任鎮政府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員以及帖托黨紀政紀處分,並將處分結果向新鄉市委做了匯報。但截至記者發稿,郭黑某是限高人員的信息仍掛在網上。郭黑某希望,涉事相關人員向他賠禮道歉。

郭黑某被限高的信息仍掛在網上。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四次審判後村委會被判還錢
現年61歲的郭白虎原是孫石窯村村書記。他介紹,2000年他進入村委會工作,2017年離職。2022年,郭白虎向輝縣市法院遞交訴狀提到,村委會從事日常工作需要資金,他多次墊付。2002年至2017年共墊付78萬餘元。他請求法院判決:村委會歸還本金及利息。
輝縣市法院認為,郭白虎墊付資金後,村委會出具收款憑證,雙方之間民間借貸合同關係依法成立有效。2022年9月26日,輝縣市法院下達2283號判決書:孫石窯村村委會返還郭白虎借款78萬餘元。
一審判決後,孫石窯村村委會不服,提出上訴。2022年12月27日,新鄉中院下達6528號民事裁定書:郭白虎與孫石窯村村委會並非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郭白虎應當通過當地鄉、村兩級財務管理製度的相應程序來主張案涉款項的確認和兌付,其主張並非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範圍。撤銷一審判決,駁回郭白虎起訴。
郭白虎不服向河南高院申請再審。2023年12月12日,河南高院下達民事裁定書:新鄉中院二審判決不當,應予糾正,指令新鄉中院再審。2023年8月23日,新鄉中院判決撤銷6528號民事裁定,維持2283號的一審判決。
也就是說,經曆四次審判後,村委會被判還給郭白虎78萬餘元墊付資金。

曆經四次審判後,孫石窯村村委會被判歸還78萬餘元。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兩份判決書、兩份民事裁定書中均載明,孫石窯村村委會法定代表人是帖托,村書記。
“村書記”突然成了殘障人士
贏了官司後,郭白虎向輝縣市法院申請執行。
輝縣市法院下達的執行裁定書提到,2024年2月該院向孫石窯村村委會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凍結村委會存款;2024年7月,劃撥村委會名下銀行存款5.8萬元,已支付於郭白虎;2024年7月,向孫石窯村及法定代表人郭黑某發出了限製消費令,采取了限高措施。
“看到法定代表人成了郭黑某後,我傻了眼。郭黑某是我堂弟,我倆的爺爺是同一個人,我是他的監護人。郭黑某有智力殘疾,他怎能成為村書記呢?”郭白虎說。
12月14日晚,上遊新聞記者在孫石窯村附近見到了郭黑某。郭黑某介紹,如今政策好,他每月都能領到補助。此外他還在幹搬運工,生活不成問題。
上遊新聞記者問郭黑某:“五加五等於幾?”他答:“等於十。”記者追問:“十加十等於幾?”他說:“不知道。數字一多,我就不知道了。抽煙經常找不到打火機,打火機明明就在口袋裏。小時候發高燒,上樹掏鳥窩又摔了,現在腦子不靈光。”
上遊新聞記者問:“在輝縣市法院的法律文書中,你是法定代表人、村書記,你還被限製高消費了。你知道不?”郭黑某斷斷續續回應:“我消費不高,消費不高……我是今年3月,我哥郭白虎找到我,我才曉得我是村書記……我能去村委會辦公不?”

郭黑某。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郭黑某手中有一本已超出有效期兩年的殘疾人證,證上寫到:郭黑某為智力殘疾人,殘疾等級貳級。公開醫學資料顯示,二級智力殘疾是指個體在智力功能、適應性行為等方麵存在中度缺陷,通常在認知、生活自理、社會適應等能力上需要長期支持與指導。
孫石窯村多名受訪村民表示,郭黑某不可能是村書記,是有人弄虛作假,拿他頂包。“有人在欺負智力殘疾人,這種事齷齪。”

郭黑某的殘疾證。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假任命書被法院采信
上遊新聞記者了解到,上述執行裁定書上載明審判長是裴峰,他也是輝縣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12月15日,裴峰接受采訪時說,南寨鎮黨委給法院送來過一份紅頭文件,文件是郭黑某的任命文件,將郭黑某限高是依據該文件。
該案執行法官之一的朱新昌也接受了采訪,朱新昌稱,他沒有理由不相信南寨鎮黨委下發的紅頭文件。“鎮裏送過來的紅頭文件,我如果不信,我能信啥?”

輝縣市法院執行局接待室。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兩位法官所指的文件名為南發(2024)29號。文件稱,各行政村黨支部:根據工作需要,經鎮黨委研究決定:郭黑某同誌任孫石窯村黨支部書記。該份文件落款時間為2024年5月14日,並蓋有南寨鎮黨委公章。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文件上還寫有郭黑某的身份證號,該號碼與殘疾人證上身份證號碼一致。
12月15日,上述輝縣市官方人士介紹,任命郭黑某為村書記的文件是假的。“帖托不想被限製高消費,他找到了鎮上管公章的工作人員,他倆瞞著鎮領導炮製了這個假任命書,然後交到法院,法院就以為郭黑某是村書記了,然後執行他了。雖然公章是真的,但文件是假的,組織不可能去任命智力殘疾人為村書記。”
上遊新聞記者獲得的證據顯示,真正的南發(2024)29號文件(另有備案)並不是關於郭黑某的任命通知,而是其他內容。此外,南寨鎮黨委沒有關於“任命郭黑某為村支書”的組織程序文件。
3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據介紹,依據當地相關規定,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使用,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更不得擅自使用、擅自攜帶外出。
帖托和南寨鎮負責公章管理的工作人員為何敢違反規定用公章作假?
12月15日,帖托接受采訪時說:“我不知道。我不是村書記了,我回市監所上班了。”
時任南寨鎮鎮長石紅彪說:“我對這個事一肚子火。我不想說,已經處分我了,我接受處分。”石紅彪受訪時表露,此事對其負麵影響很大。
上述官方人士介紹,輝縣市紀委已給予帖托、鎮政府負責管理公章的工作人員、石紅彪黨紀政紀處分,並將處分結果向新鄉市委做了匯報。

3名責任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3人被處以何種處分?對方並未透露。
輝縣市法院下達的執行裁定書是否更正?12月15日,裴峰並未正麵回應。他說:“政府重新給個任命文件來,文件來了,我做個補正就行了。”
12月16日上午9時許,上遊新聞記者點開工商信息軟件發現,郭黑某被限高的相關信息仍在。
郭黑某說,涉事相關人員沒有一個人給其賠禮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