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一起美容行業強迫交易案件,兩人犯強迫交易罪被判刑。圖/紅星新聞
一起欺客案件引發了輿論關注。
據紅星新聞報道,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法院近期公布了一起美容行業強迫交易案件。被告人艾某、劉某甲等人先以“360元特價文眉”把消費者吸引到店,再通過強迫服務、暴力或軟暴力等方式讓消費者升級套餐至數千元甚至數萬元,涉案金額超75萬元,法院查明的被害人多達38人,甚至有環衛工被迫花了2萬元。法院作出判決,兩人犯強迫交易罪,處以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同時將二人退繳的違法所得依法退還被害人。
不得不說,這類商家的確是壞了良心,為了掙錢,對消費者什麽套路都能玩,什麽暗招都能使。360元的文眉,從市場行情來看,的確不算太貴,但這隻是一個誘餌,顧客一旦來店,等待的就是“坑蒙拐騙”全件套,想要出門,就要付出數千,甚至上萬元的高價。
要知道,一個普通的環衛工,收入本不高,一旦上了他們的圈套,特價套餐直接變成“套餐費29800元”,大半年的收入或許就被榨幹了。這樣不擇手段的做法,吃相的確難看。
千萬不要以為,隻要顧客付錢,什麽買賣都能“鐵板釘釘”,就能經得起檢驗。回看媒體披露的案情,顧客躺在床上才做了一半的眉毛,店家非得給“升級套餐”,幾名同夥輪流“做工作”,“從上午10點多到晚上,除了上廁所就沒從床上起來,其間上廁所也有女的跟著”,直到消費者被掏空了錢包,甚至臨時開通支付寶花唄扣錢。如此“敲骨吸髓”式服務,哪裏是公平買賣,這是如假包換的強迫交易,已經觸碰了法律紅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製交易行為”。
刑法更規定了強迫交易罪,明確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等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立法目的,既是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不受侵犯,也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不被破壞。
審視艾某、劉某甲等人的所作所為,毫無疑問已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進入了刑法懲戒的射程之內。他們理應就犯下的惡劣罪行,付出高昂的違法代價。兩人雙雙獲刑,並處罰金,還得退繳違法所得,可以說“偷雞不成蝕把米”。
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要下猛藥、出重拳。檢索可以發現,此類案例並非個案孤例。此前,媒體曾披露過“術中加價”亂象,患者在手術過程中被醫務人員以不正當手段強製追加費用。在法治社會,強迫交易是不能容忍的商業毒瘤。
司法出手嚴懲,用刑罰的手段亮明行為邊界,既是對不法分子的當頭棒喝,也是對潛在違法者的有力震懾,警示那些別有用心者,狂薅消費者羊毛,看似給別人挖坑,實則給自己埋下了雷,注定自食惡果。
當然,在法律之外,作為職能部門和平台,也需要加大監管力度。而消費者,也應擦亮眼睛,從典型案例中警醒,遠離小廣告“圍獵”,避免跳進不良商家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