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華人劉老先生在上海病逝後百萬遺產卻無繼承人……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民政部門將作為遺產管理人,遺產或將用於公益事業。
1930年生於上海的劉老先生,1948年赴美國留學後加入美籍,卻始終未忘故土。上世紀80年代,他捐款100萬元以父親之名創辦上海
“劉湖涵教育基金會”,還在故鄉南潯設立個人慈善教育基金,向湖州市圖書館捐贈大量古籍珍本。
晚年回到中國定居的他,2023年初在上海病逝。作為家中獨子,他終身未婚無子女,也沒留下遺囑,在中國境內數家外資銀行的幾百萬存款,成了“無人認領”的遺產。唯一的關聯人是為他墊付後事費用的堂侄孫劉某,但劉某沒有繼承人身份,既沒法查詢老人的全部財產,也找不到要回墊付費用的對象
—— 這正是過去無繼承人遺產麵臨的普遍困境。
盡管劉老先生是外籍人士,好在《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有明確規定,遺產管理等事項適用遺產所在地法律。劉老先生的遺產均在國內,這就意味著中國法院可直接用中國法律審理此案。
最終,法院判決由劉老先生生前居住地、逝世地的上海某區民政部門擔任遺產管理人。核心依據是《民法典》第1145條:無遺囑執行人、無繼承人時,由被繼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門或村民委員會擔任遺產管理人。
律師表示,判決生效後,上海某區民政部門作為遺產管理人,將先啟動公告程序,排查劉老先生是否有未了的債權債務,用遺產優先清償。
若公告期滿無相關主張,民政部門會啟動 “認定財產無主”
程序,法院將發布長達一年的公告,尋找可能遺漏的繼承人。一旦公告期滿仍無人認領,根據《民法典》第1160條,這筆幾百萬的遺產可將收歸國家所有,經過法院判決之後,最終將依法用於公益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