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loading...
新聞頻道
  • 首頁
  • 新聞
  • 讀圖
  • 財經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時尚
  • 旅遊
  • 影視
  • 博客
  • 群吧
  • 論壇
  • 電台
  • 焦點新聞
  • 圖片新聞
  • 視頻新聞
  • 生活百態
  • 娛樂新聞
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生活百態 » 前房主母親房內自縊身亡,男子55萬元買到"凶宅",兩年後起訴退款

前房主母親房內自縊身亡,男子55萬元買到"凶宅",兩年後起訴退款

文章來源: 極目新聞 於 2025-09-07 19:32:35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9月7日,從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法院獲悉,該市法院兩篇案例近日獲評全省法院優秀案例獎項,其中一例為鄂城區法院審理的涉及“凶宅”的房屋買賣糾紛案件。

2021年10月,市民陳先生購買了王女士位於城區的一處房屋,總價55萬元。合同中特別約定:“買方已知悉房屋產權及居住情況,賣方及營銷中心無隱瞞。”陳先生貸款購房並完成過戶。

2023年8月,陳先生意外得知該房屋曾發生王女士母親自縊身亡的事件。

陳先生認為賣方故意隱瞞“凶宅”事實,構成欺詐,遂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購房合同及貸款合同,並要求王女士返還55萬元房款及中介費、稅款,代償剩餘銀行貸款。

對此,王女士辯稱,房屋質量無瑕疵,且表明合同已寫明無隱瞞情況。

法院審理認為,案涉房屋因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該情形符合一般社會公眾對“凶宅”的認知標準,可能對潛在購房者形成心理影響,進而影響交易意願,出賣人對“凶宅”信息負有告知義務。

本案中,王女士在簽約時並未向買受人陳先生如實告知其母於該房屋內自縊身亡的事實,反而在合同中承諾“無隱瞞”,存在故意隱瞞的行為,構成欺詐,陳先生有權撤銷合同,賣方應返還房款、賠償損失,並消除因合同產生的貸款債務。

法院據此裁判撤銷房屋買賣合同、不動產轉移合同和借款合同,判令王女士返還陳先生購房款、中介費和稅款,並代為償還貸款銀行本息。

承辦法官指出,“凶宅”信息不屬於肉眼可見的房屋瑕疵,買方難以自行查證。賣方作為信息優勢方和親曆者,對此類重要信息負有主動告知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誠信”。房屋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影響交易意願的關鍵因素,該信息足以影響買受人意思表示,賣方作為親曆者,刻意隱瞞實質違背誠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本案中,被告王女士在簽約時隱瞞“凶宅”事實,已構成欺詐,依法應撤銷相關合同。

  • 海外省錢快報,掌櫃推薦,實現買買買自由!
查看評論(2)
  • 文學城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係我們
  • 招聘信息
  • 注冊筆名
  • 申請版主
  • 收藏文學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5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時熱點排行

殺害查理·柯克槍手的“狙擊點位”被曝光,疑有槍手痕跡
外國“水果貴族”,集體淪為中國土特產
以軍72小時內襲擊敘利亞、黎巴嫩等6國 胡賽武裝回應
西貝上線“羅永浩菜單”:13道菜,顧客可自由選擇
從“街車”到份額僅剩1%,韓係車在華銷量一落千丈




24小時討論排行

柯克遇刺案嫌犯父為警官 雙親象黨 曾扮川普過萬聖
特朗普:柯克槍擊案嫌疑人已被拘捕 希望他被判死刑
哈裏斯一席話炸裂拜登圈子:暴露出她是多麽淺薄
遭美拘留韓國工人返國親人淚迎 民團諷“不是朋友嗎”
對話西貝前後廚員工:究竟用沒用預製菜?
印度欲彎道超車中國 搶先祭出“核動力航母”計劃
解放軍曾用電磁武器融化印軍?美國議員語出驚人
人民日報整理采訪內容成文署名“詹姆斯”引爆美輿論
吳京形象塌房了遭群嘲:可笑的“爹味老登”太自戀
萬斯長文悼好友柯克 將用空軍二號運送靈柩回原居地
重慶女生與博士老公比利時擺攤賣麵 日入一千歐元
韓海警為救中國老人殉職 李在明向其授勳 中使館哀悼
柯克被殺 陰謀論再度四起 這事兒和以色列有關?
華府對內塔尼亞胡不滿加劇:一有進展 他就會搞砸
HPV疫苗終於免費,中國女性等了19年
柯克遇刺引發對美國政治暴力升級的擔憂
文學城新聞
切換到網頁版

前房主母親房內自縊身亡,男子55萬元買到"凶宅",兩年後起訴退款

極目新聞 2025-09-07 19:32:35

9月7日,從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法院獲悉,該市法院兩篇案例近日獲評全省法院優秀案例獎項,其中一例為鄂城區法院審理的涉及“凶宅”的房屋買賣糾紛案件。

2021年10月,市民陳先生購買了王女士位於城區的一處房屋,總價55萬元。合同中特別約定:“買方已知悉房屋產權及居住情況,賣方及營銷中心無隱瞞。”陳先生貸款購房並完成過戶。

2023年8月,陳先生意外得知該房屋曾發生王女士母親自縊身亡的事件。

陳先生認為賣方故意隱瞞“凶宅”事實,構成欺詐,遂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購房合同及貸款合同,並要求王女士返還55萬元房款及中介費、稅款,代償剩餘銀行貸款。

對此,王女士辯稱,房屋質量無瑕疵,且表明合同已寫明無隱瞞情況。

法院審理認為,案涉房屋因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該情形符合一般社會公眾對“凶宅”的認知標準,可能對潛在購房者形成心理影響,進而影響交易意願,出賣人對“凶宅”信息負有告知義務。

本案中,王女士在簽約時並未向買受人陳先生如實告知其母於該房屋內自縊身亡的事實,反而在合同中承諾“無隱瞞”,存在故意隱瞞的行為,構成欺詐,陳先生有權撤銷合同,賣方應返還房款、賠償損失,並消除因合同產生的貸款債務。

法院據此裁判撤銷房屋買賣合同、不動產轉移合同和借款合同,判令王女士返還陳先生購房款、中介費和稅款,並代為償還貸款銀行本息。

承辦法官指出,“凶宅”信息不屬於肉眼可見的房屋瑕疵,買方難以自行查證。賣方作為信息優勢方和親曆者,對此類重要信息負有主動告知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誠信”。房屋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是影響交易意願的關鍵因素,該信息足以影響買受人意思表示,賣方作為親曆者,刻意隱瞞實質違背誠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本案中,被告王女士在簽約時隱瞞“凶宅”事實,已構成欺詐,依法應撤銷相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