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州議會3日通過最新法案,允許任何民眾起訴在德州向患者生產、配送、開立墮胎藥物的醫師及業者,勝訴者至少可獲10萬美元賠償金。該法案已送交共和黨籍州長艾伯特(Greg
Abbott)簽署,預料將成為正式法律。
自從美國最高法院3年前推翻保障全美婦女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之後,使用墮胎藥物終止妊娠的婦女大幅增加。目前8個民主黨執政州份實施“保護性法律”,允許醫師透過郵寄方式,將墮胎藥物寄送至全美各地患者手中。
不過,德州通過的最新法案,旨在遏止藥物流產日益普及,以及防範墮胎藥流入德州,大幅擴張可被起訴的對象範圍。不論婦女是否實際服用墮胎藥物,參與過程的醫師、郵寄物流服務商、藥品分銷公司都可能麵臨訴訟與罰款。
《華盛頓郵報》報導,該法案排除其他州份的保護法作為抗辯理由,但勝訴者能否實際獲得賠償金仍有疑慮,遏止墮胎藥物的效果也依然未知。
提倡該法案的德州生命權組織(Texas Right to Life)主席席戈(John
Seago)表示,要阻止這種“走私”墮胎藥物到德州的危險做法。
不過,德州民主黨參議員艾爾瓦拉多(Carol
Alvarado)痛批該法案如同“監視”,並警告“這項法案隻有在德州人互相對立時才會奏效。”德州公民自由聯盟(ACLU of
Texas)政策專員華萊士(Blair
Wallace)也抨擊,此舉是要“鄰居監督彼此的生育生活,進一步隔離懷孕的德州人,並且懲罰那些想要照顧她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