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背走2000多萬元黃金,上海兩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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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22:35:48
坐在僻靜小樹林的長凳上接頭,一天之內完成四次交易,背走總計54斤、價值逾2000萬元的黃金,事後還能坐收“好處費”——這看似輕鬆的“美差”,最終卻將他們送進監獄。日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普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的一起運送黃金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宣判,兩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
“黃金換料”下的利欲熏心
2024年7月26日,深圳黃金珠寶商嚴某接到上家“任務”,需將一批54斤黃金,以“黃金換料”方式緊急從上海轉運至深圳。
所謂“黃金換料”,即在上海接收散裝金條,在兌換點兌換成整公斤金塊後,即可在深圳的關聯兌換點提貨,從而實現“上海交貨、深圳提貨”的當日流轉。
“要的這麽急,還是異地流轉……”嚴某察覺到這批黃金來路不明,甚至懷疑涉及電信詐騙等犯罪所得,但麵對上家許諾的豐厚報酬,他利令智昏,非但未抽身,反而主動物色“搭檔”,當日便聯係了在上海從事珠寶加工、熟悉黃金行業的好友王某,與其約定提成費用,邀他共同完成這筆“生意”。
接到邀約,王某心中不禁打鼓。從事黃金珠寶業務十餘年,他再清楚不過,正規黃金交易必須登記交接人信息、核驗發票憑證,這單“生意”操作如此隱秘繁瑣,絕非正道所為。然而,金錢誘惑終歸壓倒理智,王某應承下來,同意協助完成這次“黃金換料”。
小樹林裏的“暗影接力”
次日,在嚴某的電話遙控指揮下,一場頗具戲劇性的黃金“暗渡”正式拉開帷幕。
“你坐在小樹林的凳子上等著,有人會來找你交易。”吃完午飯,王某便按照嚴某指示來到公司附近的小樹林,坐在長凳中間等待。
不久,一名戴著口罩、身背黑色背包的男子悄然在長凳另一端坐下,雙方簡短試探,幾句警惕的暗語迅速對上,背包男子隨即拉開拉鏈,取出沉甸甸的包裹——裏麵是約14斤散裝金條,王某驗貨完畢不敢耽擱,迅速背起黃金離開,轉交給下個接頭人。
之後,這些人火速前往上海某兌換點,將散金熔鑄成整公斤金塊,兌換成功的同時,嚴某安排的人員在深圳的關聯兌換點提取了等重的金條。就這樣,整個非法交易鏈條在兩地間“無縫銜接”,一次跨越千裏的“贓款漂白”就此完成。
在嚴某持續“調度”下,王某如法炮製,短短一天內竟完成四次“暗影接力”,累計運送黃金高達54斤。嚴某則穩坐“中軍帳”,既指揮上海接頭收貨,又協調深圳同步提貨。
“美差”變“鐵窗”
自以為天衣無縫的“大生意”,終究難逃法網。2024年8月,警方將王某抓獲歸案,一個月後,嚴某也落入法網。
經查,這批黃金來源於劉先生。自2024年6月起,劉先生被詐騙團夥詐騙,分5次購買總計84斤黃金,同年7月27日,劉先生按指示在上海某商場停車場交出部分黃金。自此,這些詐騙而來的一塊塊散金如同被投入一條精密運轉的洗錢流水線,從停車場到小樹林,再到上海兌換點熔鑄成整塊金條、深圳人員同步提取,環環相扣,層層掩飾,最終流向境外。而嚴某、王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卻為利驅使,積極充當轉移、掩飾贓款的“工具人”,成為這條罪惡長鏈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幫人運送黃金便能得到高額報酬,看似輕鬆賺錢,實則是犯罪分子的誘餌,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承辦檢察官舒潔強調。
2025年1月,普陀區檢察院以該罪名對二人提起公訴。3月6日,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嚴某、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至四萬元不等。
檢察官說法
以往犯罪分子多利用銀行卡洗錢。隨著普法深入,在銀行卡買賣難度加大的情況下,不法分子又“創新”出黃金套現等新手段,這種協助轉移贓物的行為,不僅嚴重危及他人財產安全,更易成為電信詐騙犯罪團夥的幫凶,將自身推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對此,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切勿被高薪“糊了眼”,心存僥幸,鋌而走險,最終淪為洗錢“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