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還是玻璃至上?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還是玻璃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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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金華市東孝站,一列貨物列車停車不及,與正在通過的K1373次旅客列車機車發生側麵衝突,致客車機車前台車脫線。

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列車在軌道上滯留約3小時,空調和通風係統全部失效。

據現場乘客描述,車廂溫度一度高達38℃,空氣流通不暢,多人出現中暑和呼吸困難症狀。

麵對乘客多次要求開門通風的訴求,乘務人員未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因此,一名黑衣小夥兒不過乘務員阻攔,用安全錘砸碎車窗,這才為車廂帶來短暫的空氣流通。

這一行為雖緩解了燃眉之急,但在車輛抵達金華站後,黑衣小夥兒也被警察帶走。

這件事也在網上引發了網友熱議。不少網友稱小夥兒將麵臨拘留處罰。

大部分網友留言認為,這名乘客在緊急時刻破窗的行為可以理解,屬於緊急避險。

也有網友認為,該乘客砸窗的行為有些衝動,有安全隱患。

7月3日上午,有媒體記者聯係了當地的鐵路公安,工作人員表示,並沒有對砸窗的男乘客進行拘留,僅對其批評教育後放行。

得知黑衣小夥兒沒有被拘留處罰,網友們這才鬆了一口氣。

然而,事件在網上的討論並沒有平息。

這次事件核心矛盾,就是乘務員與普通乘客所擔的責任不同。

如果換位思考,大家站在各自的立場看問題,似乎大家的選擇也都沒錯。

乘務員的衣服都濕透了,他不知道熱嗎?他也想開門,也想砸窗戶,但他不能。

如果開了門,乘客是舒服了,可萬一要是出點意外,他的飯碗就丟了。

以前就有過類似的事故。列車臨時停車時間太久,乘客憋悶,要求下車通風。列車長同意了,結果乘客們下車後,卻被另一輛駛來的列車撞傷。

所以作為乘務員,為了杜絕意外發生,再熱他也得忍著。

但乘客就不一樣了,他砸車窗,是為了自救,也是救人。

當時空調停運,悶熱難耐,呼吸困難,車廂裏二氧化碳濃度上升,有乘客已經暈倒了,可能有生命危險,所以乘客砸車窗,屬於緊急避險。

不得已做出了損害財產的行為,這種行為一般不追究責任。

律師也說了,隻要不是故意搗亂,不是為了發泄情緒,而是為了自救,就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律也不會苛責。

況且就算真要賠錢,網友們也願意為小夥兒眾籌。可見小夥砸窗的舉動,也是得到了網友的支持。

最後乘客雖然被民警帶走,但也沒有處罰,隻是批評教育了一下。這樣程序有了交代,在處理上也相對人性化。

這次的事件,真正值得深思的是,假如沒有黑衣小夥兒的出現呢?假如真的有人因為中暑死亡呢?

這事往大了說,就是製度和管理的問題。

_乘客是受害者,_不是故意搞破壞。被困車廂三小時,渾身燥熱,氣都喘不上,最後被逼無奈,隻能自救。__

我們常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但真遇到這種事,卻成了玻璃至上?

我們隔三岔五的搞消防演習,教你如何使用安全錘,可真到需要用的時候了,卻不讓你用?

每次都是出了事故才開始反思,大搞安全檢查,為什麽出事前卻不敢大膽處置?

以人為本,不該變成一句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