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網上刷到“對象要我陪TA一起留學,幫我出學費生活費,我要不要去”。下麵的評論經常是一麵倒“不要放棄提升自己的機會”,然而——
“什麽時候開始安排學費?”
“你最近生活怎樣?需要阿姨轉生活費嗎?”
“有什麽困難要及時告訴阿姨,阿姨不是外人。”
在微信聊天框裏,一位母親溫柔地詢問著遠在海外的“準兒媳”,言語間可以說盡是關懷。
(你可能會想,這是走了什麽運遇到這樣的婆婆)
但幾年後,這些對話卻成了法庭證據。
2016年,焦母的微信對話框流淌著蜜糖般的關懷。屏幕那端,是她傾力資助的“準兒媳”——蘭芝,是兒子焦某在海外留學的戀人。兩年間,她向這個女孩轉賬60餘萬的學費生活費,聊天記錄裏滿是親昵的“孩子”“寶貝”。
誰曾想,這些溫情對話在幾年後,竟成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呢?
這位母親將曾經受她幫助的女孩告上了法庭,要求歸還66萬元人民幣。
女孩說她被承諾無償資助,男方母親說那是借款,如今關係破裂,要追回。
所以,當親密關係發生在留學背景下,信任和金錢之間的界限如何劃定?其實這個問題也不止存在於留學背景,隻是對於留學來說,這筆巨大的費用是另外的概念。
01
情侶共同留學,母親成了“資助人”
2016年到2018年,焦某與蘭芝一起前往國外留學。在此之前,兩人在國內大學期間已是戀人關係。出國留學是兩人共同的決定,而蘭芝表示,自己家庭經濟條件一般,並無能力獨自承擔國外的高昂學費和生活費。
此時,焦某的母親,一位願意為兒子未來生活安排出力的中年女性,出現在故事中央。
根據法院查明的事實,在兩年多的時間裏,焦母先後向蘭芝轉賬累計647,354元人民幣,用於她在國外的學費和生活支出。
而整個留學期間總花費為797,354元,蘭芝父母僅支付了其中的15萬元。其餘部分,皆來自焦母。
蘭芝的說法是:焦母在出國前多次“遊說”她和家人,並承諾將承擔留學開銷的一部分。尤其強調,“隻要你陪焦某一起去照顧他,我就負責費用。”
而焦母的表述則完全不同。她認為這些錢都是“借款”,蘭芝理應返還。尤其是在兩人分手後,焦母多次要求歸還這筆資金,未果,於是訴諸法律。
02
資助or借款?
這個案件最終鬧上法庭的根本原因,在於“錢”到底是借的,還是給的?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雙方在兩年轉賬期間,從未就“借”“還”進行過明確表述。另外,
焦母在微信中多次使用“阿姨不是外人”“需要就說話”等親昵表達。有一次,蘭芝為焦母墊付貸款利息,焦母還說“你就不用還利息了”。
這說明,在實際交往中,焦母並沒有以“債權人”的身份對待蘭芝,更多體現的是家庭式的無償支持,或者說是贈與。
但法院也指出,焦母在部分轉賬中使用了貸款方式,並要求蘭芝家人支付利息,存在一定的經濟目的性。因此,法院做出了如下判決——
39.7萬元視為贈與或無償幫助,不予返還;
其餘25萬元及相應利息視為不當得利,需返還。
換言之,焦母“部分勝訴”。
這場原本建立在信任與親情基礎上的資助行為,最終被法律一刀切割。哪部分是愛,哪部分是賬,法院給出了界定。
“信任經濟”指的是一種非正式的價值交換機製:我們相信親密關係中的某些承諾和投入,會獲得回報,即便沒有簽訂正式合約。
在留學圈,這種機製尤其常見。比如戀人關係中的互相資助、男方或女方家庭在對方出國前的資金投入、“幫襯一下”的生活費轉賬、學費代付、租房押金墊付……但一旦關係破裂、信任瓦解,原本模糊的“資助”很容易演變為“討債”。
焦母的出發點或許是:“反正未來是兒媳,也算自家人”,但法律上,沒有“未來可能成為家人”這種角色。蘭芝的認知則是:“你既然是自願支持,那我沒有義務還。”
兩個立場沒有錯,隻是中間缺了清晰的約定、缺了應對變化的“出口”。
03
留學生家庭該如何看待“伴侶資助”?
這個案例之所以引發廣泛討論,是因為它擊中了留學生家庭的幾個常見的核心問題。
愛情、金錢與家長期望的錯位
很多留學生伴侶的感情在父母眼中,承載著更多“長遠打算”。家長資助不僅是支持孩子留學,往往也是在為“未來家庭”預支成本。而在現實中,這些關係往往沒有落地成真正的婚姻或家庭,父母的投入變成“無疾而終”的代價。
焦母對蘭芝說,“幫扶你們走過人生前一段路是母親的責任”,這句話如果換做女方家長說,可能更符合社會預期。但當一位男方母親付出巨額金錢後被拒絕還款,情感落差變成法律衝突,社會對她的同情也就不那麽單純。
模糊邊界
情侶關係中的資助行為,最大的風險在於它處在“非親非故”的中間地帶。如果是父母資助孩子、屬於法定贍養關係;如果是夫妻間資助,可視為婚內財產處理;但戀人關係下的資助,法律並不直接認可,一切要靠證據和約定。
沒有明確借條、沒有書麵協議、沒有語音聊天中說“這錢以後要還”,即便你心裏認為是“借”,法院也未必支持。
在感情甜蜜時,誰都不好意思談錢;但一旦感情破裂,“你當初怎麽說的”就成了關鍵證據。
在異國求學的特殊生態中,這種依賴情感紐帶而非法律契約的模糊經濟往來,正潛伏在諸多看似平常的場景裏,伺機演變為致命陷阱。
#?學費陷阱
一句輕飄飄的“你先幫我墊付這學期學費,回國我讓我爸媽還你”,成了許多留子間的常見操作。
沒有借據,沒有明確還款期限,全憑對“關係穩固”和“對方家庭信用”的信任。然而一旦感情生變或承諾方家庭變故,這筆數目可觀的學費瞬間成為無頭債,催討無門。
這是最糟糕的局麵。
#?合租暗礁
為了圖方便或爭取更好房源,一方豪爽墊付全年房租押金甚至預付數月租金,“反正我們要一起住”成了唯一的心理擔保。可若中途關係破裂、學業變動或合租計劃泡湯,追討墊付的大額資金往往陷入扯皮,租賃合同上的白紙黑字可能並不站在墊付者這邊。
#?代購風險
“幫我在國外買個XX(奢侈品包/名表/最新電子產品),錢我回國(或讓我爸媽)轉給你”——這種基於信任的口頭委托在留學生中屢見不鮮。但當貴重物品交付後,對方卻可能以“忘了”、“手頭緊”、“東西不喜歡”等理由拖延甚至拒付貨款。缺乏明確購買委托憑證和支付約定的情況下,受委托者常常蒙受巨大經濟損失。
#?親情轉賬
這恰恰是本案的核心痛點。
如同焦母備注著“好好照顧自己”、“別苦著孩子”的生活費、學費轉賬,披著溫情關懷的外衣,卻未明確資金性質。家長視之為對未來“準家人”的扶持投資,受助者理解為基於親密關係的贈予。一旦關係紐帶斷裂,這些充滿溫情的轉賬記錄,立刻在法庭上變臉為冰冷冷的索償證據,備注欄裏的關懷語反而成了模糊意圖的佐證。
更是有——
(來源小紅書)
回國前分別借一些,攢一筆大的,然後安安靜靜卷鋪蓋消失......這種新聞每年都在留學圈反複出現。
這些場景的共同致命傷,在於將沉重的經濟責任,完全寄托於脆弱的情感紐帶和對未來的美好預期上。?它們構建在“我們關係好”、“以後是一家人”、“對方肯定認賬”的沙堡之上,卻忽視了人性與現實的複雜多變。
(來源小紅書)
留學之路本就不容易,別讓這些無形的陷阱成為壓垮信任的最後一根稻草......(希望大家都別遇到)
04
留學情侶應該AA嗎?
討論完上麵的新聞,很多留學生也在順便討論留學生情侶AA的問題。
(小紅書博主@在滑鐵盧打怪的小屋)
她的觀點並不是完全AA(各付各的),也不是無腦全由男方承擔,而是主張靈活、體麵、有分寸的“視情況而定”:
錢該不該A(平分),取決於:
實際支出是否超出男方原有預算;
自己的經濟實力;
對方的經濟能力;
感情關係是否“平衡”與體麵。
總結下來就是:不反對A錢,但主張感情中有溫度、有分寸、有彈性的金錢分配方式。她願意主動分擔,但不能接受男方從不為她花錢或“精確計算式”的AA。
同時也有很多新的想法,比如:
這位女生和男朋友采用了共同賬戶管理財務的方式:兩人每月向共同賬戶轉入同樣的金額,用於支付兩人共同的生活開銷,而各自的個人消費則從自己的賬戶中支出。
女生自己有時候會用共同賬戶買衣服、化妝品之類的個人物品,整體來看她花得稍微多一點,但雙方都能接受,彼此認為這樣的安排大體公平。
(小紅書評論區)
在她看來,談戀愛並不意味著一定要由男方全額養女方,既然兩人都在工作、有收入,就應該一起分擔生活費用。這種經濟上的合作模式從未成為兩人感情中的負擔或矛盾來源,讓關係更順暢自然。
05
情請務必對“錢”設限
寫到這裏,這篇文章並不是鼓吹“談錢傷感情”啦,而是在提醒所有身處留學關係中的伴侶感情再好,也要對金錢設限、設底線。
給大家幾個建議??
(雖然戀愛上頭,但一定要適當哈)
保留所有轉賬記錄
並在備注中明確用途
哪怕隻是發一句 “生活費支援” 或 “借你學費”
的微信備注,都是未來的證據。
盡量以“家庭共同資助”
代替“單方麵出資”
避免一方父母承擔全部費用,盡量保持相對對等,哪怕是象征性的。
在關鍵大額資金問題上
簽個簡單協議
寫明“該款項為贈與”或“需歸還時間、金額”。
給彼此留一點
“退出機製”
約定“若分手後,某些支出不再要求返還”或“願意在經濟條件允許下分期償還”等,至少有個商議餘地。
法律不會評判情感的濃淡,隻會判斷證據的充分與否。
寫在最後
留學本就是一段高成本、高風險的旅程,而當感情、家庭、金錢等因素交織其中,風險係數會被無限放大。焦母與蘭芝的故事,是個體情感的糾葛,也是無數留學生家庭麵對現實選擇時的縮影。
在海外的求學路上,我們可以信任、可以相愛、可以相互支持,但千萬不要忽視“邊界”二字。越是親密,越要把話說清,把賬算明,把未來的變數考慮在前。
這也提醒所有留學生家庭,在麵對涉及大額金錢、未來規劃、長期共處的關係時,哪怕再信任彼此,也請保留底線、立好字據。不是不相信感情,而是為了在感情消失時,自己還有最基本的“底氣”。
好了,你怎麽看待這起案件?你或身邊人經曆過類似的“留學資助變糾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