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向中國移動國際(美國)有限公司發出《傳票和命令》,通知該公司說,該公司未能遵守命令,並下令該公司立即采取步驟,對今年2月發出的《補充詢問函》做出回應。該機構警告說,如果該公司未能遵守命令,有可能被處以巨額罰款。FCC:中國移動如不立即配合調查,將麵臨罰款https://t.co/INdkph1Y77
— 美國之音中文網 (@VOAChinese) June 17, 2025
中國移動國際(美國)有限公司的終極母公司是中國移動國際有限公司(CMIHL),而中國國有企業中國移動通信公司(CMCC)擁有中移國際的多數投票權和股權。
2019年,聯邦通信委員會拒絕了中國移動在美國開展基於國際設施和轉售的電信服務的申請,原因是有嚴重的國家安全和執法風險。該機構判定,中國移動將受到中國政府的影響和控製,因為中國法律要求公民和組織,包括國有企業在世界各地協助中國的情報工作。2022年3月,聯邦通信委員會將中國移動列入被認定對國家安全構成不可接受風險的通信設備和服務名單,也就是“受管製清單”(Covered List)。
鑒於該公司對國家安全構成聯邦通信委員會所說的“嚴重風險”,該機構的執法局啟動了調查,對中國移動持續在美國展開業務進行評估。2022年11月,該局向該公司發出《詢問函》。2022年12月,該公司對《詢問函》做出回複。為了評估中國移動目前在美國的運營水平和類型,執法局又於今年2月向該公司發出《補充詢問函》。該公司於3月對《補充詢問函》作出回應。4月3日,該局向中國移動發出一份《要求函》,指出該公司對《補充詢問函》的回應存在具體缺陷。該局進一步提醒該公司,那份《要求函》構成聯邦通信委員會的命令,若未能充分回應,將構成違反有關法案和規則的行為。5月5日,中國移動對4月3日的《要求函》作出了回應。聯邦通信委員會執法局認為,該公司的回應未能提供《補充詢問函》和隨後的《要求函》所要求的具體信息和文件。
聯邦通信委員會認為,中國移動在整個過程中的行為表明其無視該委員會的權威,並有可能損害該委員會充分調查違反相關法案和規則行為的能力。
聯邦通信委員會6月16日發布《傳票和命令》,指示中國移動在傳票發布之日起30天內,對《補充詢問函》作出該機構所要求的一係列回複,並附上宣誓書或聲明,如果中國移動拒絕服從,可能受到巨額罰款。
目前還沒有看到中國移動對這份《傳票和命令》回應。2022年3月,在該公司被聯邦通信委員會納入“被管製清單”後,該公司稱美方的決定“缺乏事實依據,刻意抹黑及不公平對待中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