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對“素媛案”罪犯趙鬥淳簽發精神拘留令(即把人羈押在醫療機構),將對其進行精神評估。
經查,趙鬥淳在今年3月30日和5月11日下午3點至6點的宵禁時段,擅自離開其位於京畿道安山市的住所。根據監管規定,其活動受限時段包括上下學高峰期的上午7點至9點、下午3點至6點,以及夜間的晚上9點至次日淩晨6點。
安山感化署表示:“趙鬥淳近期表現出明顯的精神異常症狀,在獨處時會自言自語、突然大呼小叫,以及有易怒的情況。”
此前就因違反禁令擅自外出
被判再次入獄3個月
2008年12月,趙鬥淳因在安山市一座教堂前綁架、性侵犯和嚴重傷害一名8歲女童而被判處12年監禁。這一判決還在當時引發爭議。該事件之後被拍成電影《素媛》並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
2020年12月,趙鬥淳刑滿出獄,但韓國大眾一直對他重返社會深感不安。
趙鬥淳出獄當天,民眾圍堵抗議
為確保公共安全,法院在他出獄時頒布了多項限製條件,其中包括趙鬥淳在佩戴位置追蹤電子設備(電子腳鏈)的7年期間,必須遵守晚上9點至次日淩晨6點禁止外出、禁止過度飲酒(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3%)、禁止進入學校等教育設施、禁止與受害者聯係和接觸(距離住處200米內)、誠實完成性侵犯再犯預防程序等規定。
電子腳鏈
但在2023年12月4日晚,趙鬥淳獨自離家在社區閑逛長達40分鍾,其間還故意在其住處旁的警備哨所附近徘徊,引發社區住戶恐慌。他向警方做出的解釋是,“我和妻子吵架了”。
當地時間2024年3月20日,韓國水原地方法院宣布,趙鬥淳因出獄後違反“夜間外出限製令”,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2024年6月19日,趙鬥淳再次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