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loading...
新聞頻道
  • 首頁
  • 新聞
  • 讀圖
  • 財經
  • 教育
  • 家居
  • 健康
  • 美食
  • 時尚
  • 旅遊
  • 影視
  • 博客
  • 群吧
  • 論壇
  • 電台
  • 焦點新聞
  • 圖片新聞
  • 視頻新聞
  • 生活百態
  • 娛樂新聞
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生活百態 » 貴州“殺妻滅子案”唯一目擊證人已離世

貴州“殺妻滅子案”唯一目擊證人已離世

文章來源: 現代快報 於 2025-06-13 01:52:25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6月12日,貴州李玉前“殺妻滅子案”重審二審的庭審進入到第三天,現代快報記者從被告李玉前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處了解到,該案唯一目擊證人已離世。

李玉前(右)及其代理律師周兆成(左)

2001年3月,貴州省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現場沒有屍體,警方通過對殘留的血跡進行DNA鑒定,發現這些血跡屬於李玉前的妻子謝初明。李玉前被認定為殺人凶手,與他曾有情人關係的孟某紅被認定為分屍拋屍的幫凶。

該案前後經過四次審判。最終,貴州省高院於2004年10月12日作出終審判決:李玉前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孟某紅以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獄中,李玉前堅持申訴,才有了現在的重審二審開庭。

周兆成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案件中一名關鍵證人是當年居住在單身樓301室的水鋼職工楊某木。楊某木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2001年3月19日晚間至3月20日淩晨時分,他在趕製工作報表,因此熬夜沒睡,大概淩晨一兩點時,他看到有個女人在從李玉前家裏搬東西,他還用望遠鏡仔細看了下,該女子就是孟某紅。依據楊某木提供的目擊時間,孟某紅搬東西時,李玉前尚未回家。

不過,孟某紅在到案後卻稱自己3月19日晚上一直在其母親家,從未出過門。直到20日晚上,才碰到了李玉前,並答應協助其分屍。

這個時間節點對於案件的判決非常重要。周兆成表示,楊某木已經去世了,但是在他生前接受媒體的采訪時,對自己目擊的情景進行了回憶講述。在庭審前,他們也向法庭申請要求這位記者出庭,但是很遺憾,目前還沒有找到這位記者,“希望能找到當年采訪過楊某木的記者。”

  • 海外省錢快報,掌櫃推薦,實現買買買自由!
查看評論(0)
  • 文學城簡介
  • 廣告服務
  • 聯係我們
  • 招聘信息
  • 注冊筆名
  • 申請版主
  • 收藏文學城

WENXUECITY.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other users.

Copyright ©1998-2025 wenxuecit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ivacy Statement & Terms of Use & User Privacy Protection Policy

24小時熱點排行

特朗普下令在波特蘭部署軍隊,必要時可全麵使用武力
華爾街大咖是淫魔!豪宅驚藏「性虐地窖」殘害多女
揭穿阿膠企業謊言:中國不缺驢,但特別缺牛馬
川普硬杠125年憲法慣例,上訴最高法院"取消出生公民權"
賴清德前助理被判為中國充當間諜,透露謀利近500萬




24小時討論排行

川普18歲孫女自創服飾品牌"白宮拍廣告",挨轟:公器私用
美國簽證費暴漲66倍,印度人或湧向日本
中國網紅窮遊日本 入境就“惡搞” 國內外網友都炸了
稱中國人有股“怪臭味” 外國網友搬去住驚:我也有了!
清華出發,劍橋歸來,他28歲回國全職擔任教授!
“吹哨人”自殺,波音同意付錢和解
FBI解僱15名探員 涉以單膝跪地應對弗洛伊德集會
一心阻絕外國人生美國人 川普要最高法院“修正錯誤”
這女星慘了!被指“邀於朦朧赴虐殺飯局”遭抵製+換角
H-1B簽證衝擊“不再執著美國夢” 台籍工程師:看淡
朝鮮隨機抓巨乳妹“強製送醫”!還遭公審羞辱
愛潑斯坦檔案:除了馬斯克 彼得蒂爾和班農都被提及
於朦朧墜樓死亡事件疑點重重,輿情洶湧持續發酵
驚曝:俄正在幫中國軍隊提升空降能力 準備攻台
麻煩不斷!賣了85座萬達廣場後,71歲王健林被限高了
丹麥等國指控俄飛行器入侵後,俄外長稱無意攻擊北約
文學城新聞
切換到網頁版

貴州“殺妻滅子案”唯一目擊證人已離世

現代快報 2025-06-13 01:52:25

6月12日,貴州李玉前“殺妻滅子案”重審二審的庭審進入到第三天,現代快報記者從被告李玉前的代理律師周兆成處了解到,該案唯一目擊證人已離世。

李玉前(右)及其代理律師周兆成(左)

2001年3月,貴州省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現場沒有屍體,警方通過對殘留的血跡進行DNA鑒定,發現這些血跡屬於李玉前的妻子謝初明。李玉前被認定為殺人凶手,與他曾有情人關係的孟某紅被認定為分屍拋屍的幫凶。

該案前後經過四次審判。最終,貴州省高院於2004年10月12日作出終審判決:李玉前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孟某紅以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獄中,李玉前堅持申訴,才有了現在的重審二審開庭。

周兆成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案件中一名關鍵證人是當年居住在單身樓301室的水鋼職工楊某木。楊某木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2001年3月19日晚間至3月20日淩晨時分,他在趕製工作報表,因此熬夜沒睡,大概淩晨一兩點時,他看到有個女人在從李玉前家裏搬東西,他還用望遠鏡仔細看了下,該女子就是孟某紅。依據楊某木提供的目擊時間,孟某紅搬東西時,李玉前尚未回家。

不過,孟某紅在到案後卻稱自己3月19日晚上一直在其母親家,從未出過門。直到20日晚上,才碰到了李玉前,並答應協助其分屍。

這個時間節點對於案件的判決非常重要。周兆成表示,楊某木已經去世了,但是在他生前接受媒體的采訪時,對自己目擊的情景進行了回憶講述。在庭審前,他們也向法庭申請要求這位記者出庭,但是很遺憾,目前還沒有找到這位記者,“希望能找到當年采訪過楊某木的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