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能源行業因多地大量風(力)光(伏)發電項目被廢止而備受關注。這一現象引發了業內廣泛討論,究竟新能源行業經曆了怎樣的變化,導致如此多的項目“折戟沉沙”?
最近的一個案例發生在山西。5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發布《關於公布2025年第一批廢止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規模清單的通知》,宣布對婁煩縣天池店鄉王家崖村光儲一體化發電等14個項目予以廢止,這些項目總規模超59萬千瓦。
這僅僅是冰山一角,近期全國多個省份在新能源項目推進過程中都出現了類似情況。第一財經記者發現,除山西外,寧夏、陝西、福建等多個省份也紛紛展開對新能源項目建設情況的排查工作,並廢止了一批“占位”的新能源項目。
那麽,為何會出現如此大規模的新能源項目廢止現象呢?
多省項目廢止實況
4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發改委發布《關於吳忠市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公示》,宣布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的新能源項目共4個。
早在3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關於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通知》,指出根據國家新能源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精神,對曆年納入開發建設方案但不具建設條件的新能源項目做出規定:2021年(含)以前已完成核準備案的項目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納入廢止清單;2022年度項目2025年3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的全部廢止,已完成核準(備案)的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納入廢止清單。
另外,2023年度項目2025年4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的全部廢止,已核準(備案)的需在2025年底前建成,否則麵臨廢止;2024年度項目2025年6月底前未完成核準(備案)的視情廢止,已核準(備案)的全部於2026年底前建成,不能按期建成的納入廢止清單。
陝西省在新能源項目清理方麵同樣動作頻頻。4月21日,陝西省鹹陽市發改委發布《關於對部分2022年新能源保障性並網項目予以廢止的公示》,指出為推動全市新能源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按照陝西省發改委發布的《關於梳理陝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項目及基地項目廢止清單的通知》等政策要求,擬將鹹陽市大唐長武15萬千瓦光伏發電項目、大唐瑤池彬州10萬千瓦複合光伏發電項目廢止。
在此之前,1月24日,鹹陽發改委發布《關於對部分2021—2023年新能源保障性並網項目予以廢止(調減)的公示》,擬將西電新能源涇陽縣5萬千瓦風力發電項目、華能彬州10萬千瓦風電項目廢止,將彬州市太峪鎮20萬千瓦農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裝機規模調減至15萬千瓦。
此外,按照陝西省發改委的相關政策要求,2025年以來,陝西榆林、漢中、安康、銅川、渭南等多地也相繼發布新能源項目廢止公告。
無獨有偶,5月19日,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關於廢止一批已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光伏電站項目的通知》,決定廢止惠安縣智慧光伏碳中和項目等10個項目。該通知指出,受國家要素保障部門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部分光伏項目已不具備開發條件。同時,原安排給這些項目的接網和消納資源由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收回。
第一財經記者統計發現,這10個項目總規模為114.3萬千瓦,涉及的電站業主包括三峽集團、國家能源集團、國家電投、華電集團、國投電力、中石化等能源巨頭。
項目廢止背後的多重因素
馮先生是一家國有新能源投資企業相關負責人,他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出現如此大規模的項目廢止現象的原因較為複雜,但總體而言,相關“政策收緊”是關鍵因素。
隨著新能源行業的快速發展,國家在產業規劃、環保要求、並網消納等方麵出台了一係列更為嚴格的政策。這些政策的調整,使得企業在項目開發和建設過程中麵臨更高的標準和更嚴格的監管。比如,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以及各地出台的光伏用地相關政策,大都對光伏用地開始采取審慎和收緊的態度。因此,有不少項目在新土地政策出台後無法備案,導致項目延期,無法按時推進。
較新的政策是2月9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於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下稱“136號文”),提出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等上網電量全麵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建立配套的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製。136號文通過機製創新與價格引導,推動新能源從“保量保價”(即“保障性收購”)向“市場主導”轉型,這意味著過去多年以來新能源電站投資的邏輯出現巨變。
“136號文(發布)之後,(行業)判斷電價(未來走勢出現)下行。”馮先生向第一財經記者介紹,電價作為影響新能源項目投資回報的核心要素之一,其下降將直接導致項目建成後的收益減少,投資回報周期拉長。而經詳細測算與評估,當前部分項目的預期投資回報率已無法滿足公司既定的投資標準與要求,因此,一些項目在現階段不具備繼續推進的經濟可行性。
受此影響,部分企業終止了個別新能源項目相關事項。比如,4月9日,中國電建發布2025年度5100萬千瓦光伏組件框架入圍集中采購終止公告,原因是“鑒於近期新能源電價政策調整等因素”。該項目被譽為“中國電建史上最大”項目。
再比如,3月27日,受電網政策和電價政策影響,國家能源集團山東公司蓬萊公司憫農、康淨園1.269萬千瓦光伏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終止;2月13日,廣州發展(600098.SH)披露,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一師五團新能源投資配套製造產業鏈條建設項目終止。值得關注的是,4月9日,廣州發展一裝機規模近0.6萬千瓦的光伏項目由於無法在5月1日前並網而終止。
此外,國電電力(600795.SH)在年報中提到,隨著新能源進入電力市場交易,受政策、負荷、電力結構等多種因素影響,新能源電價存在不確定性,結算電價存在下降風險。華能國際(600011.SH)同樣在年報中提到,受新能源出力特性影響,疊加消納壓力,新能源或將麵臨消納和電價的雙重不確定因素,公司結算電價存在下降風險,或將影響總體收益。
一係列問題亟待解決
截至2024年底,中國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約14.1億千瓦,提前6年完成了中國在氣候大會上承諾的“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的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這一數據彰顯了中國新能源產業的迅猛發展態勢,但快速擴張也帶來了一係列亟待解決的問題。
某新能源投資企業相關負責人向第一財經記者指出,在產業發展過程中,部分企業存在盲目擴張的現象。“很多企業好大喜功,目標計劃宏偉,(項目備案之後)但不具備落地能力”的情況屢見不鮮。他解釋道,新能源項目的備案並非意味著項目的實際落地。
他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此前就有家同行公司,為了完成項目備案證以達到年度績效考核標準,在不了解項目可行性的前提下,就在多個縣發改係統備案了大量虛假項目。待考核完成後,這些項目便被作廢。他認為,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還反映出企業在項目規劃和執行上的不嚴謹。
此外,項目“占位”也是眾多風光項目被廢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多名企業受訪者介紹,部分企業為了搶占這些優質資源,提前申報了大量項目,然而實際開發進度卻十分緩慢,甚至出現了“圈而不建”的現象。
一名受訪者表示,這種行為造成了土地、資金等資源的閑置和浪費,也阻礙了新能源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從全國範圍來看,官方數據顯示,2024年,中國風光發電新增裝機3.58億千瓦,而2025年的計劃為2億千瓦,減少1.58億千瓦。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部分新能源項目存在無序建設的情況,這種情況勢必會迎來整頓。他同時表示,目前新能源大規模接入,給整個電網係統帶來的壓力相當大。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上述福建省發改委發布的《關於廢止一批已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光伏電站項目的通知》就指出,廢止一批項目,目的是“為規範項目管理,促進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寧夏回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的《關於清理廢止不具備建設條件新能源項目的通知》也提出,此舉是“為進一步優化新能源資源配置,推動新能源項目高效、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