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發布一則《關於認領無主涉案財物的公告》,公告稱,5年前警方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無主財物157萬元,原主不明,現麵向社會緊急尋找這筆涉案現金的合法所有人。5月24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梅州警方獲悉,涉事的刑事案件為2020年3月梅江公安分局破獲的一起電信詐騙案件,該案已移交檢方起訴並宣判。這筆涉詐資金因是現金,很難追查合法所有人,因此依法對外發布公告處理。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發布的公告稱,梅江公安分局於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區古洲路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財物,經調查,原主不明。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八十條規定,現公布相關無主財物明細,請合法財產所有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持身份證、合法財產證明材料到梅江公安分局新型犯罪偵查大隊申報返還事宜。依法扣押的無主財物明細為:人民幣現金壹佰伍拾柒萬元整(¥1,570,000.00),均為麵額100元的人民幣現金鈔票。若公告期限屆滿仍無人認領,將視為無主財物,梅江公安分局將根據《無主涉案財物公告處置工作指引》相關規定上繳國庫。公告上還留有警方聯係電話。
極目新聞記者從“廣東公安”微信公眾號查到,2020年3月“廣東公安”曾披露詳細案情:2020年2月27日起,梅州梅江警方根據線索展開偵查,鎖定了一個利用“多卡寶”實施詐騙的犯罪團夥成員的活動軌跡。當年3月20日10時許,梅江分局刑偵大隊聯合城北、江南派出所分別在梅江區三角鎮、梅正路,梅縣區鬆口鎮等地抓獲李某賢(男,23歲,梅縣區人)、李某(男,42歲,梅縣區人)、李某鵬(男,24歲,梅縣區人)和羅某君(男,31歲,梅縣區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現場繳獲涉案現金157萬元人民幣、作案手機8部、“多卡寶”設備60台、電話卡100餘張。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賢等4人如實供述了自今年2月中旬起,4人通過操作“多卡寶”設備,實施詐騙,每日獲取500元酬勞的犯罪事實。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賢等人是從一個聊天群裏看到操作“多卡寶”的兼職信息的,李某賢等人覺得此兼職簡單易操作,又能從中獲得豐厚的酬勞,所以在明知違法犯罪的情況下仍然鋌而走險。同時,為了躲避公安機關的追查,李某賢等人經常轉移操作地點,並變換設備和號碼,彼此之間也極少見麵和聯係。被抓當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鵬正準備將從省外帶回的用於購買設備和支付酬勞的涉案現金157萬元人民幣存入銀行,沒想到就被警方抓個正著。
5月24日,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一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該案已按程序移交檢方公訴,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審判。這筆157萬元涉案資金,目前已經調查清楚基本確定是涉詐資金,因為當時查獲的是現金,很難查證原合法所有者。根據公告,若公告期限屆滿仍無人認領,警方將根據《無主涉案財物公告處置工作指引》相關規定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