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區的胡女士向荔枝新聞中心江蘇新聞廣播(新聞熱線:025-84658888)反映稱,她的幹爸老丁是位低保戶,近日在醫院病逝,其姐姐和侄子都不願意出麵申請開具死亡證明。為此,村生產隊隊長表示,如果要他們配合開具死亡證明,就必須要操辦8萬元的喪事,給每戶村民1條中華牌香煙。此事是否屬實?本台記者展開調查。報道播發當晚當地回應,詳見評論區置頂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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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女兒照顧老人多年
申請開具死亡證明遇阻
4月22日,老丁在常州鼎武醫院住院21天後不幸離世。根據規定,醫院開具死亡證明後,逝者才能火化,但幹女兒胡女士找院方開具死亡證明時,遭到院方拒絕。主治醫師張醫生表示,雖然老丁的住院手續和生活起居都由胡女士負責,但根據規定,胡女士與逝者不是親屬關係,因此無權申請開死亡證明。
據胡女士介紹,老丁今年68歲,未婚未育,有一個姐姐和一個侄子,在老丁生活不能自理和多次住院期間,他們未出現過。胡女士還說,她與老丁認識了20多年,雙方一直以父女關係相處。8年前,老丁開始無法正常生活,她負責老丁的生活起居和看病。
一份2021年常州市新北區新橋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人民調解協議書》顯示,胡女士已經妥善照料老丁長達17年,老丁對胡女士的照料十分滿意,願意在百年之後將房產贈與胡女士。2024年,老丁便將名下40多平米的房產以買賣的形式過戶給了胡女士。
現在,在沒有親屬願意出麵處理後事的情況下,胡女士找了醫院、派出所和村委會開具死亡證明,希望能夠讓老丁能夠早日火化。
02
生產隊隊長稱辦喪事就能開證明?
院方表示,開具死亡證明有兩條途徑:一是找老丁的姐姐或侄子申請;二是由村委會負責人簽字。在親屬未出麵的情況下,常州市新北區五新橋街道新龍村的工作人員讓胡女士去找村第七生產隊的隊長,溝通一下操辦喪事的規模。隊長稱,隻要按照習俗操辦喪事,即可配合胡女士去社區開具死亡證明。
4月25日,記者陪同胡女士來到新橋街道新龍村村委會了解情況。除了生產隊的成員和村委會工作人員之外,老丁的侄子也在現場。既然侄子已經出麵了,為何不直接去辦理死亡證明呢?侄子回應道:“我為什麽要辦呢?這麽容易就去辦啊?”
原來,侄子認為,胡女士獲得了老丁的房產,理應出錢操辦喪事,給老丁留個最後的體麵,如果胡女士不願意出錢,他也不會配合去辦理死亡證明。當記者問到,胡女士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親屬,她如果撒手不管了,怎麽辦?侄子回答道:“由政府部門管”。
那麽,喪事操辦的標準是什麽?村委會幾名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協調。新橋街道新龍村第七生產隊的隊長表示,要參照村裏的習俗,即3天4頓6桌900元標準的酒席,外加20多戶村民每戶1條硬中華牌香煙,幫忙的村民和酒席上都要分配香煙。此外,樂隊2萬元和墓地2萬元,共計8萬元。
一名無兒無女的低保戶去世,這樣標準的喪事是否涉嫌鋪張浪費?新橋街道新龍村村委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按照村裏的習俗也差不多這樣。而對於喪事誰來操辦?老丁的侄子則表示,必須把錢給他,由他來操辦。協商到最後,胡女士表示,她生活拮據,沒錢操辦喪事,也沒錢購買墓地,她不知道如何是好。
03
街道回應:低保戶的喪事應更節儉
就此事,常州市新北區新橋街道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胡女士獲得了老丁的房產,從公序良俗來說,理應由她負責治喪。而老丁屬於低保戶,8萬元的喪事標準確實有些高,既不符合老丁的具體情況,也不符合喪事簡辦的精神要求。他們願意再次組織生產隊、老丁的侄子和胡女士進行協商。
就該案件,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張賽律師認為,從法律關係來看,喪事是風俗,盡管胡女士獲得了老丁的房產,也沒有法定義務去給老丁操辦喪事。如果老丁的姐姐或侄子不願意處理此事,屬地政府應參照五保戶的標準,盡快為老丁完成火化。就老丁房產繼承和買賣的糾紛,建議雙方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