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開得好好地,沒想到眼前就是斷頭路,提示牌緊挨大坑,看到已來不及刹車,楊先生連車帶人墜入2米高路基下麵,經曆驚魂時刻。
發現險情來不及刹車——
清晨駕車開著導航走了5公裏,沒想到盡頭是個斷頭路
3月21日清晨,山東的楊先生駕駛轎車,“早上5點40分許,我從羊田路由南向北走,高德地圖讓我在一條無名路口右拐向東走,沒想到走上了斷頭路,在未有任何警示標誌的寬闊平坦大路上,行駛了5公裏,盡頭竟然是斷頭路。”楊先生說,導航提示時,已經來不及了,“僅在斷頭路路基邊緣處有一破損低矮的提示牌,表麵被塵土覆蓋,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刹車了,我當時車速70多公裏。”
楊先生說,這條斷頭路歸山東省壽光市羊口鎮人民政府管理,“提示牌上隱約能看到‘前方施工
禁止通行’,工作人員說這條路十幾年都沒人管,太有安全隱患了。”他說,墜坑後萬幸人沒事,但車輛受損嚴重,“車送到修理廠,工作人員說不用修了,可以直接報廢了。我2022年才買的車,白色混動凱美瑞轎車,開了5萬公裏,落地26萬。”
楊先生認為,公路管理機構對道路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事發當天下午,他找到羊口鎮政府,“負責人員態度很不好,不給解決辦法,也不讓錄音,還搶我手機。明顯的安全隱患,沒有設置有效的警示標識,導致我遭遇這場飛來橫禍,他們應該對我的損失進行合理賠償。”
4月11日,楊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4月9日再次聯係到羊口鎮政府,“工作人員仍說,會上報領導後給出回複,到現在也沒有回複。”。
斷頭路前方是海域無法再修——
大坑多年第一次出事,已重新提前設立警示牌
4月14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山東省壽光市羊口鎮城建市政部門,工作人員說,楊先生事發時是清晨5時許。
“夜裏視線不好,斷頭路歸我們管,他行駛的道路叫南華路,順南華路向東就是海域了,沒法再繼續修了,所以成了斷頭路了。很多年了,這是第一次出現事故。”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事發次日,已經設立了新的警示牌,“楊先生說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我們又重做了新的警示信息,設置在了距離大坑五六十米的位置。”
工作人員說,楊先生的情況涉及責任劃分,“交警劃分他全責,建議他起訴,關於車的損失,停放、維修等產生的費用,一並起訴,會根據法院判定結果執行。”工作人員說,事故賠償責任不是個人能定的,走司法途徑更清楚。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欣 編輯 劉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