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皖新聞獨家報道了鄭州一女子稱被企業家丈夫長期家暴,離婚後要不回撫養權一事,引發廣泛關注。4月8日,此事迎來新進展,當事人已順利接回孩子,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撫養權已執行完畢,涉及的財產等問題也在處理中。
女方展示自己的傷痕
最新進展:當事人已要回孩子撫養權
此前,鄭州女子李萍(化名)向大皖新聞記者反映,其與在業內頗具知名度的企業家丈夫鄒某結婚多年,長期遭受家暴和虐待,甚至被逼喝排泄物,後來忍無可忍向法院起訴離婚勝訴,並贏得其中一個孩子的撫養權,但男方拒不執行,至今未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和應得的財產,讓她身心遭受雙重打擊。
4月8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介紹,他們也很重視此事,這兩天一直在聯係李萍,並確定了孩子交接的時間,會將孩子交給她,其中財產部分也會盡全力去執行。
8日晚,金水區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李萍已順利將孩子接走。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叮囑李萍要看護好孩子,撫養權已執行完畢。同時,此事涉及一係列案件,目前已經整合,正在處理中。
隨後,大皖新聞記者從李萍家屬處了解到,他們確實已要回孩子撫養權,並將孩子接回。
代理律師:男方家暴問題將繼續追責
針對此事,李萍的代理律師——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表示,在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執行法官的高度重視與積極協調下,孩子已於8日下午順利回到李萍身邊,令人欣喜也值得點讚。
周兆成介紹,李萍的前夫鄒某至今都沒有執行法院關於財產判決的裁定。他們也將繼續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請求法院繼續采取高強度的執行措施,查詢、凍結、劃扣被執行人財產,查封、拍賣房產等,來保障李萍的合法權益。要是鄒某有能力執行卻拒不執行,並且情節嚴重的話,他們也會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
“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她在婚姻存續期的確遭受了嚴重的家暴傷害。”周兆成告訴記者,接下來,他們一方麵會考慮單獨向法院提出家暴損害賠償請求,要求施暴方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物質損害,還有精神損害賠償;另一方麵,因為家暴持續時間長、情節惡劣,即便現在他們已經離婚,若家暴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等犯罪構成要件,他們也不排除單獨提起刑事自訴,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責任,切實維護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