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周立人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周立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立人與被害人張某某、被害人周某某係湘潭大學2022級碩士研究生。2023年6月,周立人調入張某某等人居住的寢室。此後,周立人因瑣事與張某某等室友多次爭執,產生積怨。2024年1月,周立人從網上下載多篇涉及秋水仙堿的資料,並購買秋水仙堿粉末藏於寢室衣櫃。
2024年3月至4月,周立人與室友張某某、周某某矛盾不斷升級並發生多次激烈爭吵。4月3日,周立人得知兩人向學校要求將其調出該寢室,隨後向寢室內張某某、周某某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秋水仙堿粉末。4月7日,張某某食用該麥片後出現嘔吐等症狀,並到醫院就診。4月13日,張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張某某係急性秋水仙堿中毒致多器官係統功能衰竭而死亡。4月17日,周立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另查明,周立人大學本科所學專業內容涉及秋水仙堿。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周立人為泄私憤,向寢室內兩名室友共食的罐裝麥片內投放劇毒物質,致張某某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周立人因日常瑣事對室友不滿,利用所學專業知識,趁機投毒,意圖殺害兩名室友,周某某因未食用而幸免;在張某某毒發搶救期間,刻意隱瞞事實,延誤救治,終致張某某多器官係統功能衰竭身亡;案發後,試圖隱匿和銷毀重要物證掩蓋罪行、逃避懲罰,犯罪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