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的家長注意了!關於孩子乘車的規則更嚴了,加州眾議員裏·威爾遜(Lori Wilson)提出名為AB
435的法案,要求所有10歲以下兒童必須使用增高座椅,所有13歲以下兒童不得乘坐前排座位。
目前,這項提案已經在加州議會的交通委員會獲得通過,如無意外將會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獲得通過,2027年起生效。
這項法案的推動者、民主黨州眾議員洛裏·威爾遜(Lori
Wilson)來自蘇森市(Suisun)。她在提案說明中強調,近年來全國範圍內兒童在交通事故中的傷亡率不斷上升,尤其是8至12歲年齡段的兒童,這一趨勢自疫情以來尤為顯著。她表示,加州現行法律——要求兒童使用增高座椅直到8歲或身高達到4英尺9英寸——已不再適應當下的交通安全現實。
“我們都不願發生任何意外,”威爾遜在議會聽證會上表示,“但一旦發生碰撞,我們希望孩子們有最安全的防護。”
她指出,車輛的設計,特別是安全帶和安全氣囊係統,主要以成年人體型為依據,忽略了尚未發育完全的兒童身體比例。因此,即便一些8歲以上的孩子符合當前法規標準,實際乘車時仍存在安全隱患。
標準
符合“五步測試”才能坐前排
新法案引入了一套被稱為“五步測試”的評估標準,以確定孩子是否具備前排乘車的條件:
兒童必須能完全靠在座椅靠背上。
膝蓋必須自然彎曲至座椅邊緣。
安全帶肩帶應正好貼在胸口和肩膀中心,而非脖子處。
腰帶必須盡量低、貼合大腿。
孩子必須能在整個行程中維持該坐姿不變。
這項標準意味著,許多身材較矮或尚未發育完全的青少年,可能需要等到進入高中甚至更晚才可安全地坐在副駕駛位。
罰款
首次罰20美元
根據提案內容,違反新規定的司機將麵臨處罰。初次違規罰款為20美元,重複違規則為50美元。雖然罰款數額不高,但立法者希望通過法律手段和輿論引導,提升家長和監護人對兒童乘車安全的重視。
AB 435
法案獲得了包括美國汽車協會(AAA)、南加州汽車俱樂部以及聖地亞哥拉迪兒童醫院等多個公共安全和兒童健康機構的公開支持。這些組織一致認為,當前對於兒童乘車安全的法律保護仍顯不足,許多事故中的傷害原本是可以通過加強法規預防的。
聖地亞哥拉迪兒童醫院發言人表示:“兒童並非隻是‘迷你版成人’,他們在車禍中麵臨的風險和成年人不同。法律應當反映這一現實,並根據最新的安全研究進行調整。”
根據立法安排,如果AB
435法案在議會通過並獲得州長簽署,將於2027年正式生效,為公眾、汽車製造商、執法機構及教育部門留出足夠的時間進行適應與宣傳。教育推廣將成為該法案實施前的重要一環,包括為家長提供如何正確選擇和安裝增高座椅的指導,以及普及“五步測試”的評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