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口通泰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赤城公共交通分公司發出通知:“接縣交通局通知,自2025年起,取消老年人公交乘車優惠補貼。由於我公司經營困難,無力承擔此項開支,擬自2025年4月1日起,不再辦理老年卡,所有乘客均按照正常票價收費。”
據了解,張家口通泰運輸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張家口市轄區和部分縣域公交係統的運營,其下屬的赤城公共交通分公司目前是赤城公交係統主要的運營方。根據其優惠政策,70歲以上高齡老人可憑老年證件免費乘車。
4月3日,羊城晚報記者致電赤城公共交通分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份通知隻表示公司擬定取消老年卡,並不是真的要取消。“通知上寫的是‘擬’不再辦理老年卡。我們當時隻不過是準備取消,先貼了一個通知,然後大家都不同意,所以我們也沒有取消。”據介紹,4月1日後,赤城公交上仍可正常使用老年卡。
為何“擬不再辦理老年卡”?
赤城公共交通分公司為何發布通知擬取消老年卡?工作人員表示,老年人免費乘車的費用是由縣政府每年補貼,“本來補貼是以年付,每年36萬元,但是現在這個補貼可能會改成月付或者是季付。我們可能對補貼支付的方式方法理解有誤,消息來回轉達的時候,經過的工作人員比較多,在這個方麵可能存在一定的誤差,但是最終確定的結果就是補貼沒有取消。”
赤城公共交通分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通知發布以來,他們接到很多老年乘客的谘詢,網上也出現不少不同聲音,相關情況還引起了縣裏的重視,目前正在積極溝通資金缺口問題。
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是政府向公交公司購買的一項公共服務,目前全國超90%城市出台老年人公交優惠政策。然而,在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鬆看來,這項服務並不具有強製性。
“從法律角度來看,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來承擔城市公共交通的責任。這種責任的履行需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特別是財政能力來決定。現實中財政狀況可能會波動,政府收入存在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公共交通的保障不能作為一種強製性的責任,而應是根據經濟社會條件的可選措施。”
與此同時,顧大鬆也認為,政府和公交企業間應當在購買服務時明確約定雙方的法律關係和權利義務。“公交企業發工資、油費電費、貸款利息等都是不等人的,政府季付或者月付補貼對公交公司影響很大。”
“政府和企業應當是平等的利益主體,權利與義務應當是對等的。公交的相對低票價以及公共交通的普惠服務、優惠服務、應急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都是體現公共交通具有基本公共服務的屬性。這樣的基本出行服務,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而為此服務需要支付相應的成本費用,是政府應盡的義務。公交企業受政府委托和許可,具體承擔了為公眾提供上述基本出行服務的工作,由此所產生的成本不足部分,應當由政府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承擔。”
公交公司“造血能力”下降,擬取消老年卡非偶然
從支出和收入來看,赤城公交擬取消老年卡也並非偶然。近年來,隨著共享電動車、四輪電動車(俗稱“老頭樂”)普及,縣城民眾出行方式愈發多樣化,傳統公交公司的客流量降低,營收“造血”能力下降。“隻能依靠政府撥款。”顧大鬆表示。
數據顯示,2014以來,全國公交車客流量逐年下降。從2014年到2019年,客運量平均每年流失2.41%;2023
年全國公共汽電車完成客運量 416.3 億人次,僅達到 2014
年的一半;2024年上半年,全國公共汽電車客運量僅達到194億餘人次。
雖然公交公司的客流量和收入減少,但公交票價基本沒有上漲,普遍維持在1-3元的標準。再加上新能源公交車購置、信息化改造、工資上漲等推動公交公司成本增長,使公交運營更顯困難。
縣城人口的低密度也導致公共交通的運輸效率有限。“縣城人口密度遠不及城市。一線城市的城區密度高,發展公交軌道交通有集約化的優勢。”顧大鬆告訴記者。
老年人出行,未必依賴“老年卡”
事實上,解決老年人出行問題並不一定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也可通過“定製公交”等方式來精準滿足老年人需求。
《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第十五條顯示,“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在保障公眾基本出行的前提下,可以開展定製化出行服務業務。定製化出行服務業務可以實行市場調節價。”
“公交服務不一定局限於傳統的定點、定線、定價模式。在一些地方,出現了創新形式,例如社區巴士。這種巴士通常使用小型車輛,在圈定的範圍內運行,類似於出租車的服務方式。”顧大鬆表示。
除此之外,許多城市也在逐步推行差異化的優惠政策,例如優先為80歲以上高齡老人、低收入群體和殘疾人提供免費乘車服務,而其他群體則根據需求享受半價或限額優惠。同時,全國多地開始探索錯峰優惠措施,例如遼寧海城規定老年人在早晨6:30至8:30和下午15:30至17:30需付費乘車,而其他時段則可免費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