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的電動車停車費,數額雖不大,卻讓陝西鹹陽市民王先生滿心疑慮。看著支付給個人的停車費,他不禁發問:這不開票的錢最後落入了誰的腰包?又是誰準許收費員在此收費的?
近日,王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鹹陽市人民廣場對麵馬路存在人為圈地、無證收取電動自行車停車費的情況。
市民反映:
有人收電動自行車停車費,不開票2元、開票3元
“不久前,我去人民廣場對麵的商業街購物。當時圖方便,就把電動車停在了路邊。”王先生回憶道,“大概過了兩個小時,我準備騎車離開,突然一個戴著紅袖標的人拿著二維碼收費牌擋住了我,非要我付2元停車費。”這時,王先生才注意到,這片停車區域被一米高的圍欄圍得嚴嚴實實,裏麵停著幾十輛電動自行車和摩托。
順著“紅袖標”的指示,王先生看到圍欄一處掛著個A3紙大小的藍色牌子,上麵寫著“自行車保管站,收費標準兩元”。由於不交費就不讓走,王先生無奈之下隻能掃碼支付。可這一掃,他發現錢竟然是付給個人的,而非某單位或政府部門。
“我一看是支付給個人,心裏就犯嘀咕,於是要求對方提供停車票。對方一開始堅稱沒有票,看我態度堅決,才不情不願地拿出機動車停車收費的票,還說要票就得加1元,得付3元才行。可那票並不是非機動車停車票。”王先生無奈之下,最終支付2元,沒要票就離開了。
這2元錢雖不多,但這種不規範的收費方式讓王先生心裏很不舒服。他越想越不對勁,決定向華商報大風新聞反映,希望媒體能調查此事。
記者調查:
不足500米範圍,圈了7處自行車保管站
3月1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來到了王先生所說的鹹陽市人民廣場,廣場對麵是數家大型商業綜合體和熱鬧的商業街區,遠遠望去,人行道上密密麻麻全是停放的電動自行車。
記者走近後看到,這些電動自行車被一個個長約10米、寬約5米、高約1米的護欄圍了起來,僅留出2米寬的入口和出口。
每個圍欄的一角都懸掛著一個藍色標牌,上麵清楚寫著“自行車、電動車保管站,收費標準2元”。
圍欄內,有戴著紅袖標的工作人員,胸前掛著二維碼牌子,他們一邊時不時地起身整理著停放雜亂的車輛,一邊留意著進出的人。隻要有人準備騎車離開,便立刻快步上前,熟練地掏出胸前的二維碼牌子,示意對方掃碼付費。
記者通過高德地圖查詢發現,在這段長度不到500米的人行道上,至少圈出了7個如此的電動自行車保管站。此外,其中幾處保管站為了擴大停車區域,甚至將盲道也圈了進去。
記者體驗:
2元停車費,支付給了個人
上午11時,記者騎著電動自行車來到其中一處圍欄處,將車停好後,走進旁邊的商業綜合體。大約10分鍾後,記者返回準備騎車離開,或許是因為停放時間較短,圍欄內的收費員並未阻攔。
近12時,記者再次將車停放在此處圍欄內後離開。下午1時30分,記者回來取車。此時,一名戴著紅袖標的老年人迅速走過來,遞出一張二維碼,示意記者掃碼支付2元停車費。
記者掃碼後發現,支付對象是一個名叫“毛孩”的個人微信號。記者詢問是否有票據,對方回答:“沒有!”麵對記者質疑,他還堅稱:“街道辦讓我在這兒收費的。”
之後記者向其個人微信號支付了2元,這才得以騎車離開。
下午3時30分許,這條街的人流量明顯增多,商業氛圍愈發熱鬧。被圍起來的電動車存放區域裏,密密麻麻地停放著數十輛電動自行車,幾乎每個圍欄每分鍾都有人前來存車或取車。
記者發現,偶爾能看到有市民和收費員因為收費問題發生爭執。有的市民覺得收費不合理,要求收費員出示收費依據,但收費員往往含糊其辭,根據市民的堅持程度,選擇放行或者阻攔。而更多的市民,或是因為趕時間,或是不想惹麻煩,即便心中不滿,也隻是默默掃碼交費。
管理員解釋:
每年4萬元,從街道辦處承包
“這錢我要給別人呢。”一戴著紅袖標收費員說,“我也是幫別人看呢。”聊起收費的辛勞,這位戴著紅袖標的收費員感慨說。
“我就是幫別人看車的,收的這些錢都得交給上麵。”收費員解釋說,“得給辦事處交保管費呢,這都是辦事處管著,可不是誰想在這兒收費就能收的。商場哪能管這事,得給街道辦交承包費才有資格在這兒收費。”
據他透露,每年要給街道辦交4萬元的承包費,才有資格在這片區域收取電動自行車停車費。“好幾家都在交呢,各交各的。要是不用交錢,誰都來弄了,那不亂套了?以前這片的電動車保管站更多,有些地方因為停車的人少,不劃算,就沒人承包了。”
記者和他聊起生意情況,他說:“一個圍欄一天也就200多輛車吧,掙的都是辛苦錢。從早上8點一直守到晚上。到夏天天熱,廣場人多,有時候得收到十一二點。交完承包費,每天也就落個200來元。”
記者詢問承包了多久時,他似乎有了戒備,再不願正麵回答。
隨後,記者又向附近的沿街商戶打聽,這裏的電動車保管站存在了多長時間。但問了好幾家商戶,都沒人能給出一個準確的時間。“有些年頭了,感覺得有好幾年了吧。”一位商戶猜測說。
街道辦解釋:
街道辦沒有收費的權限和職能
3月18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前往鹹陽市人民路街道辦事處,了解附近商場門前電動車停車收費問題。
一位主要負責人接待了記者,在記者說明來意,提及附近商場門前有人收取電動車停車費,且收費員稱收費得到街道辦允許後,該負責人當即明確表示:“街道辦沒有收費的權限和職能。我們會即刻安排工作人員前往現場實地走訪了解情況,針對群眾關心的問題以及記者反映的問題,一定會積極回應。”因當時分管領導外出開會,該負責人承諾,在詳細了解情況後,會於3月19日給記者回電答複。
3月19日下午,街道辦相關負責人作出解釋,否認了收費員所稱向街道辦支付承包費獲取收費權的說法。“這些電動車存放站和街道辦沒有任何關聯。”
“咱們基本上不介入管理。護欄這些的都是他們自發組織做的。”該負責人說,“至於承包費的事情,從來沒有這個說法。可能是他們收費需要,找一個借口。”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可能辦了收費手續”
當記者詢問,如果其他人也在那裏圍一個區域收取停車費,甚至更便宜,是否允許?這位街道辦負責人明確表示不行。
據他解釋,人民路沿線在一直屬於當地人流量較大的商圈,就有附近群眾自發在沿線圈地收取非機動車停車費。該負責人說,“這一片區電動車保有量特別大,無論是商場員工,還是前來逛街市民,大量無序停放電動自行車給城市秩序造成了很嚴重的影響,也存在安全隱患。久而久之就形成現在這種模式。一方收費有序管理這些停放的電動自行車,一方支付酬勞。此外,這些收費員還肩負著對殘障人士安全引導義務。”
當記者詢問收取占道停車費,是否有相關部門審批時,這位負責人解釋:“可能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當時還在環衛局,有這麽個手續,允許他們在這收費。但是現在要找估計也不好找了。”這位負責人稱,“我也比較年輕,以前的事情確實也不太清楚。”
難道不收錢,就無法管理這些亂停亂放的電動自行車嗎?附近的商場不能配合街道辦及市相關單位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問題進行整治嗎?他稱為改善停車管理狀況,街道辦一直在探索新的模式,與鹹陽市停車辦多次溝通並實地勘查,探討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會將這些情況如實向領導反映,並參考兄弟城市的管理經驗,尋求更有效的管理辦法,以解決人民路電動自行車停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