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8歲的小夥孫亮獨自非法穿越位於陝西境內的秦嶺鼇太線,失聯10天後獲救,引發關注。
3月14日,此事有了最新進展。孫亮對極目新聞記者稱,14日他再次來到陝西,到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等單位,接受違法穿越鼇太線的處罰,將被罰款5000元,“已經簽字了,5日內在網上交罰款。”
孫亮雪中徒步(視頻截圖)
孫亮是少有的在鼇太線長時間失聯後的幸存者。他對記者稱,今年2月剛過完春節,為了挑戰自己,他背起65斤重的徒步裝備,計劃用7天的時間走完鼇太線。自認為準備充分,結果遭遇了充電寶被凍死機,設備斷電等問題。設備的斷電導致他在山中迷失方向,其間還因山路太滑而墜坡摔暈,且手掌骨折。被找到前,他多日沒吃東西,甚至產生幻覺幻聽。幸運的是,家人及時報警,他在進山的第10天被救援隊找到。
孫亮告訴記者,自己的身體恢複得不錯,以後還會堅持戶外徒步、登山,但不會再非法進入鼇太線等禁止區域。此前,他在社交平台提到,“18歲的自己想挑戰、證明自己,但發現在自然麵前自己很渺小。我們征服不了任何一座山,隻是山放過了我們。”
14日,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對極目新聞記者稱,14日孫亮已到該局相關部門接受處罰,目前此事正在辦理當中。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2018年4月,陝西太白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與陝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聯合發布了禁止“鼇太穿越”的公告。
2018年5月,太白縣村民郭某帶領驢友違法穿越鼇太線被發現,太保派出所向陝西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呈報處理意見,後者作出處罰決定:責令郭某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3000元。根據官方通報,這是“鼇太穿越”開出的首張罰單。
通報指出,第二分局的處罰決定嚴格遵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以及陝西省林業廳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的林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指導標準的規定。
記者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因此,孫亮此次被罰款5000元,是頂格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