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有網友發帖稱,廣東陽江江城區的龍源實驗學校要求學生和家長在校規上簽字,同意體罰犯錯學生,否則就另擇他校。2月15日,極目新聞記者從該校了解到,帖文發布的內容屬實,是學校的規定。律師表示,對學生打手掌、不超過兩小時的罰站規定均屬違法行為。
網友發布的帖文中,一份“就讀龍源實驗學校須知”稱,現在中小學校普遍存在學生難教難管的現象,從而導致老師不敢也不想管教學生。“沒有懲戒的教育就不是完整的教育”,為規範我校的管理,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班風,就必須從嚴治校,嚴格管理。為防止一切歪風邪氣、不正之風在我校滋生,凡入讀我校的學生,除嚴格遵守《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小學生規章製度》外,還必須遵守如下規章製度。
“就讀龍源實驗學校須知”帖文截圖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學校的第七條校規要求,對犯錯誤的學生,該校將適當使用“鞭罰”和“罰站思過”兩種懲戒方式,主要是為讓犯錯的學生學會承擔犯錯的責任,從而提高其防止犯錯誤的意識,以便以後能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備注還稱,“鞭罰”主要是打手掌,一次不超過10下,“罰站思過”不超過2小時。校規第二條要求,學生如穿便裝,原則上所穿衣服不得超過100元一套,鞋不得超過80元一雙。不得穿名貴服裝進校,目的是防止學生的攀比和虛榮心理,養成生活樸素的良好作風。
帖文還顯示,該校還發布了一則關於上網的校規稱,網絡對學生有一係列消極和負麵的影響,嚴重影響學生的生活和學習。凡就讀該校的學生,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到外麵網吧上網,一經查明,將作出嚴肅懲戒、勸退或開除處理。學校還建議家長,將家中網絡和電視拆除,才是最好、最保險和安全的做法。
在兩則校規的最後,均要求學生和家長簽字同意。學校還表示,如對以上規定有異議的學生或家長,可到我校與班主任或領導說明。如不能接受此規定的學生或家長,也可另擇他校。
2月15日,龍源實驗學校工作人員向極目新聞記者確認,網友發布的兩份文件確係該校發布,那是學校的規定。“鞭罰”和“罰站思過”,是對學生犯錯不改的情況,會以這種方式處罰。“鞭罰”是定位的體罰,規定隻能打手掌。
上述工作人員還表示,對於學生上網的要求,是因為該校初一、初二的學生在學校完成作業後,回家時已是晚上9點多了,第二天早上7點多還要到校,希望他們能夠早睡早起,如果把時間用在別處,第二天肯定就起不來。
學校發布關於學生上網的校規(帖文截圖)
極目新聞記者致電陽江市教育局和陽江市江城區教育局,電話均無人接聽。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第8條明確規定了教師在課堂教學、日常管理中,對違規違紀情節較為輕微的學生,可以當場實施教育懲戒為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而該校須知中罰站每次不超過兩小時,明顯超出一堂課教學時間,有變相體罰的嫌疑。《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都規定了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打手掌、不超過兩小時的罰站規定是違法行為。即使家長同意也不能改變體罰行為的違法性。若學校實施體罰,相關部門可責令改正。教師實施體罰經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付建表示,要求學生所穿便裝不超過100元一套、鞋不超過80元一雙,不得穿名貴服裝。這一規定也限製了學生及家長自主選擇服裝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