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將於1月10日(星期五)就短視頻應用平台TikTok在美國市場的命運進行辯論。辯論預計會聚焦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與此同時,美國學者的最新研究發現,TikTok可能通過算法操縱來壓製平台上的反中共的內容,從而影響美國人,特別是美國青少年,對中共的看法。最高法院辯論在即,美研究揭示TikTok壓製反共內容,洗腦美國青少年 https://t.co/snW4XHDQpm
— 美國之音中文網 (@VOAChinese) January 9, 2025
TikTok為總部位於北京的中國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所有。根據現任總統喬·拜登(Joe Biden)在2024年4月簽署的聯邦法令,TikTok要麽在1月19日之前與母公司字節跳動剝離,要麽就麵對在美國應用商店被下架的命運。
這一禁令定於1月20日美國當選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就職前一天生效。對此TikTok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上訴,理由是相關禁令違反了言論自由。最高法院星期五的聽證就是關於這項上訴的。
有國安專家指出,TikTok是中共認知戰中重要的一環。他們積極收集美國用戶數據並且操縱輿論,推進中共戰略利益,這些侵犯性行為不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
TikTok通過算法推進中共宣傳?
在TikTok的命運即將揭曉之際,美國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網絡傳染研究所(Network Contagion Research Institute,以下簡稱NCRI)2024年12月30日發布最新研究報告說,TikTok很可能是中國共產黨的宣傳工具,因為它顯著淡化了與中國相關的負麵內容,例如1989年天安門廣場對民主示威者的血腥鎮壓、新疆維吾爾人受到的迫害等。此外,報告說,用戶在TikTok上花費的時間越多,他們對中國人權記錄的看法就越積極。
這份題為《TikTok的信息操縱及其與美國用戶對中國看法的關係》(Information Manipulation on TikTok and its Relation to American Users’ Beliefs about China)的報告主要就三個問題做了研究:第一,是否可以在多個社交媒體平台上觀察到有利於中共利益的敘事被放大和批評中共的內容被壓製;第二,有利於中共利益的敘事被放大和對批評內容的壓製,在TikTok上是否比其他平台更為明顯;第三,接觸到此類內容的用戶是否更傾向於支持中國的政策和行動。
就第一個問題,報告利用在TikTok、Instagram和YouTube上新創建的帳戶來評估不同平台在親中共和反中共的敘事方麵有何不同,特別是涉及西藏、天安門廣場、維吾爾人和新疆的搜索內容。結果顯示,批評中國的內容在TikTok上遠不如在Instagram和YouTube上那麽容易獲得。
根據該報告,Instagram 上關於維吾爾人和西藏的內容中分別有84%和31.7%是反中共的,TikTok上類似內容的比例僅約11%和5%;在 YouTube 上搜索“天安門”產生了大於65%對中共持負麵態度的內容,而在TikTok上這一比例僅約20%。
第二項研究調查了TikTok、Instagram和YouTube上支持和反對中共的內容的流行程度是否與用戶參與度的指標(即點讚和評論數量,社交媒體平台通常使用兩個指標來放大內容)相符。結果顯示,盡管TikTok用戶更多地參與反中共內容,但TikTok上親中共內容的比例過高,這表明背後存在“宣傳操縱”。
研究報告寫道,“在TikTok上,用戶對於反中共內容的點讚或評論幾乎是他們對親中共內容的點讚或評論的四倍,但搜索算法產生的親中共內容幾乎是(反中共內容的)三倍。Instagram 和 YouTube 都沒有顯示出內容比例與點讚、評論比例之間的這種極端差異。”
報告作者認為,如果TikTok提供的反中共內容(與親中共相比)相對較少,而用戶參與度的統計數據無法為其提供支持,那麽TikTok的算法就有可能被用於推進中共的宣傳。
報告指出,研究二的結果表明,Instagram和YouTube上親中共和反中共內容的算法放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商業考慮”,而“推進中共宣傳”在TikTok內容的“算法策劃”中發揮了一定作用。
“兩項研究的結果結合起來,強烈表明TikTok壓製了反中共內容。”作者寫道。
第三項研究則涉及一項針對1214名美國人的調查,評估他們在社交媒體平台上花費的時間以及對中國的看法。結果表明,用戶在TikTok上花費的時間越多,對中國人權記錄的評價更為積極,並表示更傾向於將中國作為旅遊目的地。
綜合三項研究的結果,報告作者提出了一個明顯的可能性,即“TikTok是中共宣傳的工具”。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2024年的調查,在18至29歲的美國人中,大約39%的人通常在TikTok上獲取新聞。
報告作者之一、羅格斯大學新布倫瑞克分校心理學係的傑出教授李·朱西姆(Lee Jussim)對美國之音,TikTok對美國年輕用戶構成的最大風險是可能被用來在美國挑撥離間,並且對年輕人進行灌輸,支持中共的目標和議程。
他說:“我們的研究並沒有直接解決這些可能性。但我們的研究強烈表明,中共利用TikTok來推進其利益,而我們調查的一個可能解釋是,他們成功地說服了美國人這樣做。”
NCRI主任兼首席科學官喬爾·芬克爾斯坦(Joel Finkelstein)告訴美國媒體《自由新聞》(The Free Press):“(TikTok)這種規模化的灌輸並非假設,而是真實存在的,”他表示,“最高法院的審理不是關於我們是否麵對一個假設威脅,而是關於我們是否允許這種灌輸繼續存在。”
TikTok稱報告預先設定了結論
TikTok發言人星期二回複美國之音稱,NCRI這項有缺陷的實驗顯然是為了得出錯誤的、預先確定的結論而設計的。
“NCRI之前的研究已經被外部分析師揭穿,這篇最新論文也同樣存在缺陷。創建虛假賬戶,以規定的方式與應用程序交互,並不能反映真實用戶的體驗,就像這項所謂的研究並不反映事實或現實一樣。”
去年8月NCRI的確做過類似的研究,當時發布的初步研究版本也曾麵臨“巨大反對”。NCRI主任兼首席科學官芬克爾斯坦告訴《自由新聞》說,最新版研究增加了“雙倍證據”,並將在經過同行評審的期刊上發表。
12月的更新版報告已被國際期刊《社會心理學前沿》(Frontiers in Social Psychology)接受發表,作為專門討論全球民主威脅的特刊內容,預計將於今年二月或三月出版。
報告作者之一朱西姆說,譴責NCRI的研究顯然符合TikTok的利益。他呼籲TikTok公開算法,允許美國研究人員深入調查。“如果他們的算法如此幹淨和純潔,也許應該公開這些算法,這樣美國科學家和監管機構就可以評估他們在多大程度上推進了中共的宣傳。”
華盛頓智庫保衛民主基金會(FDD)網絡與技術創新中心總監、曾任美國太平洋司令部海軍作戰部主任的退役海軍少將馬克·蒙哥馬利(Mark Montgomery)星期三(1月8日)在一場媒體簡報會上表示,TikTok確實存在算法操縱,“目前我沒有看到TikTok以有效的方式來挑戰NCRI的數據。TikTok缺乏透明度,你不能一邊說事實是錯誤的,一邊⼜限製透明度來調查事實。”
TikTok是中共對美國“認知戰”的工具?
蒙哥馬利認為,TikTok是中共在美國大規模收集數據、進行監視、操作內容和進行認知戰(Cognitive Warfare)計劃的一部分。
“理論上說,TikTok歸中國公司字節跳動所有,而字節跳動本身受中國共產黨控製,中國政府對TikTok的控製使中國共產黨能夠直接訪問這1.7億美國人的數據。但更重要的是,這使他們能夠操縱算法,將中國的國家安全利益帶入社交媒體領域,影響1.7億美國人的生活。”
去年9月,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關於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的所有權結構的調查報道顯示,TikTok與中國主要的政府宣傳機構存在深度聯係。
蒙哥馬利認為,中共情報部門通過TikTok來操控美國年輕人看到的新聞,這是國家安全的問題。
“其中的國家安全問題在於,外國實體以某種方式操縱美國年輕人看到的新聞提要,以使擁有該外國實體的國家受益。” 蒙哥馬利說。
他說,TikTok學術價值極低,吞噬了美國青少年過度的時間,而且會讓他們頭腦混亂。他建議自己剛上大學的兩個孩子不用TikTok,也敦促身邊有青少年和年輕子女的朋友不要使用 TikTok。他強調說,他並非支持禁止TikTok,而是希望將TikTok從像中國這樣的一個對手中剝離。
專門從事國際法和爭議解決的華盛頓律師、喬哈裏斯律所(The Choharis Law Group)創始人彼得·喬哈裏斯(Peter Choharis)在FDD的簡報會上表示,TikTok的侵略性及其影響範圍遠遠超乎人們的想象,可以直接操縱西方社會人民的思維、理性和直覺。
“這不是言論問題。這不僅僅是反擊言論,打擊虛假言論和造假問題。這關乎一種複雜的能力,他們(中國)仍在發展這種能力,”他說,“這是關於中國政府利用數據,加上人工智能,加上各種信息傳播工具,包括社交媒體,但不僅限於社交媒體,試圖影響人們的思維方式。在認知上和理性上,影響人們的感受,以及直覺反應。”
他認為這種情況前所未有,美國的《第一修正案》中的一些法律還沒有真正經曆過這種複雜的大規模操縱輿論和情感的行為。“我們需要一個21世紀的法理來應對 21世紀的技術和21世紀的威脅。” 喬哈裏斯說。
拒絕和北京公司剝離,TikTok前途渺茫
TikTok在2024年總統大選中幫助特朗普贏得大批年輕選民的支持,曾經主張封殺TikTok的特朗普在競選中反對封禁TikTok。特朗普去年12月向最高法院提出了暫緩禁令的請求,以便他上任後“有機會尋求政治解決”。
特朗普的律師、也是他任命的美國司法部副總檢察長的約翰·索爾(John Sauer)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寫道,“特朗普總統對這場爭端的根本是非不持任何立場,相反,他恭請法院在考慮本案的是非曲直時,考慮暫緩該法案規定的2025年1月19日的剝離期限, 從而讓新一屆政府有機會尋求政治解決方案來解決案件中存在的問題。”
美國司法部則在上周五敦促最高法拒絕特朗普的相關請求,並強調“中國試圖通過收集美國人的敏感數據並進行秘密惡意影響行動來破壞美國利益”。
據路透社報道,特朗普和他所在的共和黨內部因TikTok問題發生嚴重分歧, 許多共和黨議員和官員開始向最高法院施加壓力,要求它支持國會在拜登政府時期通過的有關TikTok“不賣就禁”的法案。
保衛民主基金會的蒙哥馬利表示,特朗普認為他比拜登總統處於更好的位置,更有能力促成出售Tiktok的交易,但不幸的是,時間已經不多了。
“如果他想這樣做,他需要在幾個月前就開始做……因為我認為很可能會在1月10日後的9天內,換句話說,在1月19日之前做出裁決,允許剝離轉為禁令。”
他說,TikTok如果最終被封禁,也是是自我招致的後果。“沒有人,包括邁克·加拉格爾(Mike Gallagher)或該法案的其他提案人從來沒有主張禁令,他們主張剝離。我們之所以走到這一步,是因為TikTok未能采取任何合理的行動為出售做準備。”
2024年12月26日,FDD 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陳述(AMICUS BRIEF),詳述了中共如何利用TikTok和字節跳動收集數據、進行監視、操縱美國公眾輿論、幹擾大選和協助解放軍及情報部門發展心理戰能力, 以及要求將TikTok從字節跳動剝離的法律依據等等。
“TikTok或字節跳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允許(中國政府)廣泛訪問中國擁有的公司的數據、算法和其他信息。網信辦可以任命 TikTok 母公司字節跳動的三位董事會成員之一,而且確實如此。中國機構和中共已經滲透到字節跳動的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中,就像他們對待其他科技公司一樣。”文件寫道。
12月6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回法院曾作出判決,維持了美國總統拜登4月簽署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製應用影響法案》(PAFACA)。
華盛頓律師喬哈裏斯星期三指出,TikTok案件的焦點不是言論自由,而是“數據收集”,後者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到目前為止,TikTok和字節跳動並未表現出剝離的意願。TikTok 在法庭文件中表示,這種分離在“技術、商業和法律上都不可行”。TikTok表示,與字節跳動分離將“危及算法的未來功能”,並“根本性地改變TikTok提供的內容”。
但喬哈裏斯認為,算法並不是TikTok無法剝離的根本原因,因為TikTok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構建出新產品;即使字節跳動保留其獨家算法,TikTok也有巨大的出售價值。
他說,“中國過去20年通過的一些法律,要求包括 TikTok 在內的有中國控製公司做某些事情,這就是中國人不想出售的原因。這無關第一修正案。”
FDD的法庭之友陳述寫道,2021年的《數據安全法》賦予中國“訪問和控製私人數據,包括在海外處理的中國‘國家’數據”的權力;2023年修訂的《反間諜法》明確表示,所有技術發展,無論是民用還是軍用,都必須向國家安全和情報部門開放;2017年,中國通過的《國家情報法》要求所有個人和組織都必須通過秘密移交在中國或海外收集的數據來支持中國的情報部門;另一項《網絡安全法》,強製公司和個人向警察和安全部門開放網絡、數據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