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任前夕 “罪犯總統”川普遇到新麻煩 法庭要宣判了
文章來源: 唐師三百手 於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去年大選獲勝後,美國候任總統川普迫不及待就為赴任後的一番宏圖大業摩拳擦掌,世界各地也因此聞風而動,提前為應對川普“登基”做好準備。
不過,看戲不能隻顧著看高潮,還得前後劇情串起來看狗血。
無論是川粉還是川黑,鐵板釘釘不能否認的一點就是,川普是一名“罪犯總統”。
去年5月底,美國紐約州法院的陪審團判決美國前總統川普“封口費案”有罪,一共34項刑事罪名成立。
原定7月開庭宣判,因為川普團隊的抗訴以及對選情的考量,宣判一拖再拖。期間,川普的法律團隊試圖以“總統豁免權”抗訴,要求撤銷紐約州法院陪審團的裁定,未能如願。
川普當選後,一度傳出紐約州法院無限期延期,也就是說在川普就任前不會開庭宣判。
編劇都知道,如果前麵埋了一個“梗”,那麽這個“梗”一定會在最關鍵的時候被“引爆”,以期達到最佳戲劇效果。
在川普就任前開庭宣判顯然是戲劇效果最燃的設計。
果然,紐約州法院法官默查(Judge
Merchan)昨天(1月3日)就簽發法院令,要求川普1月10日上午9點半到紐約縣中心街100號的法庭接受宣判,川普可以親自出庭,也可以虛擬出庭,但必須在1月5日前將出庭方式告知法院。
這下好玩了,
盡管輿論認為這次開庭必會輕判,或者免予處罰,或者社區服務幾天,總之不會妨礙1月20日的就職典禮。
其實無論判決怎樣,開庭宣判這件事對於興致勃勃、意氣風發的川普無異於慢動作當頭澆下一桶冷水。
同時,開庭宣判也意味著大半年來川普法律團隊的一次重大挫敗。美國總統算得上是這個星球權柄最大的人類個體,但是,就是不能撤銷州法院的有罪裁決,就是不能阻止州法院擇日宣判。
從州法院法官的角度來思忖,1月20日之前不宣判,那麽這個案子將拖至少4年無法結案,總不至於屆時對在任總統宣判吧!
看熱鬧不嫌事大。34項刑事犯罪罪名成立,依法應該收監落實刑。如果冒大不韙判個實刑收監,川普如何履職倒是個有趣的問題。
以國人的經驗恐怕不太好理解“罪犯總統”。別說34項刑事罪名,哪怕就一項入刑的醉駕罪名成立,公職人員,包括其中的企事業職工,通通開除公職,而且還要禍及子女,考公考編受到限製乃至禁止。
一邊朗朗乾坤,一邊烏煙瘴氣。
對了,隔壁韓國法院也對在任總統下發了逮捕令,隻不過前兩天執法的警察被總統衛隊阻止了,沒有得逞。
一邊烏煙瘴氣,一邊朗朗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