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網12月25日發布《國家監察委員會關於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國家監委強力整治“校園餐”管理問題,守護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國家監委派員查處湖南省隆回縣兩任縣委書記收受賄賂,放任不良商家將劣質米摻進學生營養餐等案件。(據12月26日新京報政事兒報道)
相關報道截圖(圖片來源:新京報政事兒賬號)
據報道,這是官方首次披露,隆回縣兩任縣委書記收受賄賂,放任不良商家將劣質米摻進學生營養餐。這個消息未免令人心驚,因為校園食品安全事關學生健康,一些不法人員從孩子口中“奪食”,令人深惡痛絕。對學生的食品安全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就是縣級層麵,而身為一縣領導,居然放任不良商家將劣質米摻進學生營養餐,這就是防線失守。本該對學生健康負責的把關人不僅未能盡到責任,還形同幫凶,這讓學校的食品安全如何能得到保障?
2012年1月5日,教育部財務司和財政部教科文司相關負責人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縣一級政府是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如果出問題第一個追究責任的就是這一層。教育部網站2019年發布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也指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將學校食品安全納入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係建設。
可見,無論學生的營養餐還是校園食品安全,縣級層麵是至關重要的一環,是負有領導之責的把關者。就營養餐計劃來說,縣一級是負責具體落實的層級,把資金落實到學校、落實到孩子身上去、落實到具體的配餐指南,最終靠縣一級的層麵來完成。學校采取什麽樣的供餐方式,天天吃什麽比較有營養,也需要縣裏麵因地製宜地做好這些事情。
縣級層麵是學生營養餐的把關人與監督者,也是組織實施者,結果,隆回縣兩任縣委書記因為收受賄賂,就見利忘義,不僅不切實履行為學生健康把關的職責,還放任不良商家將劣質米摻進學生營養餐。這就是與不法商人勾結在一起,沆瀣一氣,如此作派,良知何在,道義又何在?
據報道,今年以來,隆回縣連續兩任縣委書記被查,分別為王永紅、劉軍。王永紅於2018年至2021年任隆回縣委書記。劉軍於2016年任隆回縣縣長,2021年接替王永紅任隆回縣委書記。公開報道顯示,2018年12月,隆回縣曾發生小學生把營養餐的牛奶倒入水溝一事。此後,當地表示將積極探索學生營養餐食堂供餐模式。2019年2月,隆回縣學生營養餐及中小學學生食堂“四統”配送服務啟動招標程序。
隆回縣於2019年啟動營養餐招標工作(圖片來源:隆回縣政府網站截圖)
2020年的報道顯示,隆回縣中小學校食堂實行食材統一配送。報道提到時任隆回縣委書記王永紅率隊督查全縣學生營養餐配送工作。王永紅指出,要本著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辦好營養餐,全力確保學校學生營養餐餐飲食品安全,讓家長放心,讓學生安心。2019年4月,時任隆回縣縣長劉軍也曾率隊檢查學校食品安全,在學校食堂自交餐費陪同學生就餐,要求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學生要有責任心,愛護學生,讓學生吃到安全放心食品。結果,隆回縣兩任縣委書記被指放任不良商家將劣質米摻進學生營養餐,這與他們在任上對學校食品安全的表態相比,真是辛辣諷刺。
常說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縣級層麵具體負責學生營養餐的落實工作,身為一縣之領導,理當督促職能部門把營養餐的事情辦好,造福一方學生。結果,還放任劣質米摻進營養餐,這樣的縣官不為學生作主,連回家賣紅薯的資格都沒有,注定要受到黨紀國法的處理。
據報道,國家監委下大氣力推動解決,督促有關部門首次摸清全國中小學食堂及供餐情況等底數,指導各級監察機關依法查處貪占學生餐費、插手招標采購、收受回扣等問題3.8萬件,處分2.3萬人。這可見有關方麵保障學校食品安全的決心。誰要打學生餐的主意,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