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2年被家暴16次”刑案27日 終於宣判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12月26日,“四川女子兩年被前夫家暴16次終身掛糞袋”案涉借貸糾紛及離婚糾紛民事訴訟,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從上午9點半一直持續至晚上10點,將近13個小時。當事人謝女士走出法庭即被媒體包圍,並被法警護送至酒店。

謝女士介紹,明天下午法院將就刑事案件宣判,今天民事部分審理時,賀某陽對於起訴內容進行辯駁,並提起了反訴,“我相信法院將會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謝女士稱。

謝女士走出法庭,收到愛心人士送來的花。上遊新聞記者李文滔攝影

據上遊新聞此前報道,相關司法文書顯示,謝、賀二人婚姻存續期間,賀某陽長期頻繁對謝女士實施辱罵恐嚇、暴力毆打等行為,兩年共施暴16次,致其身體多次不同程度受傷,並多次就醫、報警。其間,警方曾兩次對賀某陽作出《家庭暴力告誡書》予以警告,但其拒不改正,導致謝女士精神恐懼、外出躲避。

2023年4月25日,賀某陽再次對謝女士進行施暴,致其全身多處損傷,其中重傷二級四處。案發後,賀某陽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某(即賀某陽,下同)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4年5月31日,謝女士起訴賀某某的離婚糾紛案在武侯區法院非公開審理,當庭宣判二人離婚,謝女士獲得孩子撫養權。賀某陽被判令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支付至孩子十八周歲為止的生活費,孩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至十八周歲為止所產生的醫療費、教育費憑有效票據,由原告謝女士負擔40%,被告賀某陽負擔60%。

同時,該判決書顯示,法院決定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待事實查清後再行判決。12月26日審理的民間借貸糾紛及離婚糾紛民事案件,聚焦謝女士關於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損害賠償的兩項訴求。

12月26日中午,謝女士的哥哥謝先生向上遊新聞記者介紹,2023年1月,謝女士的前夫賀某陽就多次轉移家庭財產,先後從自己賬戶向其母親名下公司賬戶轉款200萬元,並備注為借款;之後將一部分又轉回原賬號,剩餘90萬未歸還。由於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與離婚糾紛中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密切相關。謝女士起訴前婆婆,要求還回剩餘的90萬借款。但謝先生說,前婆婆在法庭上稱對借錢一事並不知情,所謂這部分“借款”應該是賀某陽為轉移共同財產自導自演的。

謝女士在開庭前對媒體表示,2023年4月25日之後,賀某陽及其家人便開始大量轉移婚內財產。因家暴案被拘留的兩個多月裏,賀某陽家人賣車、轉移股票基金及大量現金,金額大概在400多萬。無論是撫養孩子還是治病治療,這筆財產對謝女士而言都比較重要。她說,希望能陪孩子更久一些。

謝先生介紹,因謝女士已經獲得孩子的撫養權,為了孩子以後的健康成長,他們在法庭上提出給孩子更名的問題,但遭到賀某陽拒絕。

據悉,12月25日的刑事案件審理,同樣從早上9點半持續到晚上9點。謝先生稱,在刑案的庭審現場,賀某陽甚至將其嚴重暴力行為描述為“輕輕拍她的肚子”,“可以說毫無悔意。”

查看評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