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空間有人發文指,今年6月起,安徽執法單位跨省抓捕超過50名耽美小說作者,因為他們在台灣網站海棠文學城發表描寫男性情愛作品。據報,中國安徽執法單位跨越省域抓捕超過50名耽美小說作者,當中有人被判囚5年,不少作者在網絡籌款繳交罰金。https://t.co/35vIH6oXzz
— BBC News 中文 (@bbcchinese) December 26, 2024
具體罪名是涉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當中有人被判刑5年。據稱有被抓者四處籌款支付罰款及爭取輕判。
事件曝光後,大眾的關注點在於地方政府執法是否“遠洋捕撈”,即以跨省抓捕方式以收取罰金或凍結資產來填補自身財政缺口。除此之外,判刑標準亦遭到質疑。
幾乎與此同時,另一注冊地為北京的網絡小說平台晉江文學城被淅江消費者權益組織約談,同樣惹來爭議。
多名作家遭跨省抓捕
海棠文學城是成人付費閱讀網站,服務器設於台灣,內容主要為耽美小說。“耽美”一詞原指唯美浪漫,後被逐漸表述為男性之間的愛情故事。
早在6月,海棠文學城多名作者停止更新,其後網絡流傳涉事作者或其家人帖文,展示被捕及保釋通知書等資料,宣稱被捕後需要公開籌款支付罰款,亦有作者被質疑借此詐騙。
直至2024年12月19日,微信公眾號“水瓶紀元”發布文章引發公眾關注。
該文整理稱,逾50名作者自6月20日起分批以涉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捕,兩名海棠文學城經銷商則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捕。11月開始,不同被告從重慶、浙江、福建、雲南等地,前往安徽接受審訊,部分案件判刑的結果近日陸續出爐。
該文稱,作者“遠上白雲間”(亦稱“雲間”)因積極退贓,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半;另一位作者“一蟹不如一蟹”,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五個月,緩刑兩年;部分未能籌集資金退贓的作者,如“辭奺”被判刑五年半。文章附載的其中一張判決書摘錄截圖,“遠上白雲間”的罰金達184萬人民幣。
微博有自稱為“遠上白雲間”家人及“一蟹不如一蟹”本人的帳號,分別發布帖文及貼出刑事判決書,刑期與該文相同。
BBC中文未能獨立確認被告人所在地及判刑結果等資料,亦未見當地政府的公告。惟翻查安徽省績溪縣人民法院官網的開庭公告,自11月至今,至少有12人因“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進入庭審程序。
安徽省公安廳和績溪縣法院暫未回複記者的查詢。
質疑判刑標準
輿論形容“寫小說比強奸判得還重”,質疑判刑標準,亦有網民認為需要規管相關作品。
阿詩(化名)是資深耽美小說讀者,有近十年經驗,鍾情此類題材的想象力豐富,她過去有接觸海棠文學城的作品,亦會以“小黃文”形容。對於耽美小說是否淫穢,阿詩表示,“不看的人可以不看,但沒有理由幹涉我們的圈子”。按其理解,因海棠網站設於台灣,一般中國讀者需要翻牆及注冊用戶方能閱讀相關作品。
對於有作者被捕,阿詩感到驚訝,“自己不了解原來有這樣一條嚴厲的紅線”,中國過往有多宗真實傷害個人身體的性侵及偷拍等,但量刑亦未必如今次海棠案般嚴重。她表示,主要透過讀者圈流傳的網絡訊息了解事件,但對於具體罪名及判刑根據等資訊仍不清晰。身在讀者圈,阿詩也感到大家的不安,“何時會輪到自己?看(文章)又有無問題?”
按照中國刑法第363條,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視乎情節嚴重程度,可處罰金,並判三年或以上至無期徒刑。
刑法亦定義,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的書刊、影片及圖片等均屬“淫穢物品”,但有關人體生理、醫學知識的科學著作及包含色情內容的有藝術價值的文學和藝術作品除外。
另根據中國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0年的法律解釋,法院應綜合考慮犯罪的違法所得、社會危害性等情節,依法判處罰金或沒收財產。罰金金額一般在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拘捕網絡作家的同類案件在2018年已有發生。
筆名“天一”的小說作者被安徽一家法院以“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十年半有期徒刑,罰款5萬元。導致其入獄的作品為《攻占》,判決結果引起巨大爭議,質疑刑期過重。
安徽蕪湖縣官方媒體當時報道,《攻占》具體描寫男男同性戀性行為,充斥著大量與性變態有關的暴力、虐待、侮辱等行為,內容“不堪入目”。蕪湖公安局當時亦跨省前往江蘇淮安,拘捕小說作者。
什麽是“遠洋捕撈”?
圍繞案件的網絡討論,當中不乏“趨利執法”及“遠洋抓捕”的留言。
12月16日,中共官媒《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發表題為“‘遠洋捕撈”式違規執法的黑手必須斬斷”的評論,定義遠洋抓捕是“違法違規異地抓捕民營企業家,查封、凍結、甚至劃轉外地企業和個人財產的行為”。呼籲“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評論未提及跨省抓捕網絡作家一事。
中國地方政府跨省辦案近期頻頻惹來爭議。去年一名北京遊戲公司總經理遭內蒙古警方跨省拘捕,當事人在監視居住期間突然死亡;今年5至6月間,外省某縣公安局 2 名警察以幫忙處理案件為由向企業家索取財物。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撰寫的報告提及,近萬家企業遭遇異地執法。
中國政法大學國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長吳宏耀曾在一個專題研討會上提及,隨著網絡犯罪、金融犯罪日益增多,牽連的管轄機關也越來越多,導致異地管轄出現混亂。
中國總理李強近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強調加強行政檢查執法監督,減少入企檢查頻次,杜絕隨意檢查。
晉江文學城遭約談
與此同時,晉江文學城遭約談一事,亦增添“遠洋捕撈”的討論。
12月9月,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針對網絡影音、閱讀內容付費平台召開約談會,晉江文學城是六間缺席企業之一。12月15日,央視點名報導晉江文學城,指消費者在平台購買所有章節後,仍看不到小說結尾,浙江消保委表示就缺席約談情況“一追到底”。
晉江文學城以“北京晉江原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名義發表聲明稱,公司在2006年成立,注冊地及主要辦事機構在北京,隸屬北京行政部門管轄,對異地約談感驚諒和疑惑,又指北京公安曾特別提示警惕“遠洋捕撈”、異地非法定機構約談及未經當地行政部門。
聲明亦解釋稱,網文連載發布是常識,“以一部連載作品得出消費者付款後仍看不到結尾的結論,堪稱荒謬”。
《第一財經》昨日引述兩名上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稱,浙江消保委不是“遠洋捕撈”,因消保委有權異地監督,調查、調解消費者的投訴,屬其法定的公益性職責。
針對兩宗事件的輿論仍在發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