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多校長被查,教育的問題能改變嗎?
文章來源: 現實的模樣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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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地有眾多中小學校長被查。
12月2號,漣源市六畝塘中學校長吳躍軍接受審查調查。
12月2日,安徽省含山中學原副校長李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2月5日,湖南省郴州成人中等專業學校原黨委副書記、校長田振江被開除黨籍。
12月6日,湖南省永州市第28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楊春林被查。
一個多月來,據不完全統計,安徽、湖南、四川等多地有十餘名中小學校長、書記被查或被“雙開”。
從各地通報的內容來看,中小學基建、招生、采購等領域的問題頻發。
有的校長以權謀私,夥同他人虛列名目侵吞公共財物;有的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審批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有的利用職務便利挪用資金、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性活動;有的為他人在征訂教輔材料、試卷等方麵謀利,同時非法收受財物。
還有的從學校食堂下手,往學生嘴裏“掏食”。
據湖北省鍾祥市紀委監委通報,該市6所中小學共11名校領導被處分,全部與食堂有關。有的轉賣食堂食材套取資金,有的在食堂采購工作中為他人提供關照,有的通過提高食堂成本的方式套取資金。
之前河北通報的七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案例中,張家口市懷來縣新保安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金建強,在學校食堂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夥同他人套取學生餐費共計38萬餘元。
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懲治“蠅貪蟻腐”的典型案例中,“鍾某燕受賄、洗錢案”備受關注。
據案情披露,2010年至2023年,鍾海燕在擔任貴陽市實驗小學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學生入學、轉學、分班及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麵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949萬餘元。此外,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兩年間,鍾海燕還將其收取的好處費123萬餘元,通過轉賬等方式來掩飾資金來源和貪腐性質。
更牛逼的是,在多年校長生涯中,鍾海燕獲得過諸多榮譽:貴陽市先進工作者(勞模)、貴陽市“兩基”先進工作者;2020年11月獲得全國先進工作者,同時還是貴州省教育學會第五屆理事會副會長。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德高為師,身正為範”是對每個教育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而作為管理學校的一校之長,“德高”和“身正”更應該是佼佼者才對。
而反觀時下爆出來的這些“佼佼者”們,一個個不是烏龜,就是王八;不是在裝婊子,就是徹底淪為了爛人。
本該是“德高和身正”模範人物的校長們,怎麽一個個變成了腐化墮落的腐敗分子呢?
縱觀現實,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社會影響。在這個腐敗無孔不入,私欲泛濫的時代,各行各業都在想盡一切法子弄錢。
在“當官為了發財”的思想左右下,貪腐分子們都奉行“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原則。別人都在貪了,手握權力的校長們又怎能控製住發財的欲望呢?
二、缺乏監督。在一個學校,所有事情皆是校長說了算,那些所謂的監督,往往形同虛設。
有些貪腐手段高明的校長,甚至還會扮成“裝逼的王”,把婊子的牌坊“樹得”異常亮堂。當監督成了“走過常”,一言九鼎的校長又怎能忍受得了金錢的誘惑呢?
三、上行下效。普通中小學校長的任命和管理是由教育局決定,能否當校長,不是老師說了算,也不是家長說了算,更不是學生說了算,大權,在教育局手裏。
當校長,不是憑能力,不是憑“德高”,更不是憑“身正”,而憑的是“關係”。“關係”是什麽呢,說白了就是利益和金錢的“複合體”——要麽有利益交換,要麽有金錢輸送。
要有上麵的“關係”才能當校長,當了校長以後,他能不撈錢嗎?畢竟,這校長都是用利益和金錢換來的,誰會做賠本的買賣呢?
隻查幾個校長,社會影響沒改變,監督問題沒解決,上行下效的弊端沒根除,能指望教育的問題得到改變嗎?
反腐,該係統整治,痛下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