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無差別車撞人事後,市長和公安局長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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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發生市民駕車無差別撞擊路人導致35人死丶43人受傷的「重大惡性案件」後,該市人大常委會接受時任市長黃誌豪和身兼公安局長的副市長謝仁思辭職,由他市的副市長吳澤桐和喬雷代理或升任。黃丶謝請辭被普遍視為為月前的車撞人事件負責下台,但能否減輕此類因壓力或出氣口不足造成的事故,尚存疑問。

11月11日珠海體育中心廣場發生越野車無差別撞人事件,導致多人傷亡,事發約一個月後,市長和公安局長雙雙換上新人

珠海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昨(8日)舉行第31次會議,會上通過,因「工作需要」而接受現年54歲的黃誌豪辭去珠海市長職務的請求,並決定任命現年44歲的雲浮市常務副市長吳澤桐為珠海市代理市長和副市長。另外,會議同時接受謝仁思辭去珠海副市長職務,同時決定免去其珠海市公安局長職務;並任命東莞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長喬雷為珠海市副市長和公安局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珠海市長丶公安局長的人事變動,與11月11日珠海體育中心撞人事件相隔不足一個月。根據官方通報,事件屬「重大惡性案件」,事緣62歲樊姓疑犯因對離婚後財產分配不滿而犯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總理李強罕有地對事件作出批示,要求各地汲取教訓,加強源頭風險防控,及時化解矛盾,嚴防發生極端案件,以保障社會大局穩定。

這宗大型無差別襲擊案,在全國和國際引起廣泛關注。中國內地稱之為「表演式暴力」,屬個體各社會報複的方式之一;不少國際媒體亦指出,中國近年的無差別傷人事件顯著增加,與經濟下行丶社會壓力增加有關,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長唐任伍指出,駕車撞人者「顯然是向社會發泄不滿」,是治理社會的過程中未有及時化解矛盾的典型案例;華東師範大學特聘教授許紀霖更認為,過去數年,中國社會繃得太緊,需要通過政策和環境改善來緩解,而社會亦需要提供適當的安全閥,讓這些社會戾氣有合法的發泄空間,總是不讓發泄,就有可能蛻變為惡性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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