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網戀,我奔現,良心代見,可拍照、錄視頻,幫你鑒別你的網戀對象是否屬實、鑒別顏值高低、預防詐騙仙人跳,為你的愛情保駕護航。”
近年來隨著網絡的發展,“網戀文化”悄然盛行。而在虛擬世界裏遇到的愛情則麵臨對象身份信息真假難辨的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網戀奔現師”便出現了。
所謂“網戀奔現師”,就是在指定地域內專門代網友提前考察網戀對象身高、長相、年齡等信息的“新職業”,他們會偽裝成快遞員、外賣小哥等角色接近“目標人物”,悄悄拍攝對方的照片、視頻等交給客戶。
“網戀奔現師”真能“解憂”嗎?11月15日,資深律師告訴封麵新聞記者,盡管這種“新職業”有市場需求,但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也不容忽視。
“網戀奔現師”悄然興起
幫你準確核實屏幕對麵的ta“是真是假”
“我去年曾遇到過一個奇葩的訂單,備注希望我送餐上門的時候順便看看出來拿餐的人長啥樣。”
家住成都的外賣小哥小林至今記憶猶新,當時他雖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是本著顧客至上的原則按要求照做。聽完他對取餐者的描述後,客戶還在平台打賞了紅包表示感謝。
隨著這樣奇怪的訂單逐漸增多後,小林才恍然大悟原來這些送餐訂單隻是“幌子”,他們真正的目的隻是想借外賣員的眼睛確定素未謀麵的網戀對象身份。
“我身邊也有大多數外賣員也有著同樣的經曆,為了獲得顧客好評,他們一般都不會拒絕這樣的舉手之勞。”小林告訴記者。
由社交平台和上海大學社會學青年研究團隊聯合發布的《2024年青年婚戀觀念及趨勢調查報告》顯示,由於社交網絡的繁榮,基於興趣的“輕相親”模式在00後群體中漸趨流行;社交網絡也成為00後年輕人表達自我,抒發多元的婚戀態度與行為,尋找共鳴的平台。
在互聯網的世界裏,人人都戴著麵具。“網戀半年對象是我親哥哥”“網上小仙女見麵糙大漢”……記者在微博平台搜索關鍵詞“網戀奔現”,發現相關話題討論和閱讀量已經超過10億,各種網友奔現心碎事件令人哭笑不得。
與此同時,打著“你戀愛、我奔現,為你的愛情保駕護航”為賣點的新職業“網戀奔現師”在各大社交和二手平台興起,接“代奔現”相關業務的用戶IP遍布全國。
所謂網戀奔現師,就是專門代網友考察網戀對象身高、長相、年齡等信息的“新職業”。他們一般會偽裝成跑腿、外賣員、快遞員幫顧客送東西給網戀對象,見到對方後再找機會偷拍照片或者視頻發給顧客,幫其核實網戀對象的身高、長相、年齡等信息真實性,普遍收費在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
“提前打探”是否有必要?
能減少雙方時間、精神上的損失
從各大“網戀奔現業務”帖子下方評論區中不難看出,網友對此普遍抱有較高的興趣和需求量。
“有人幫忙提前‘探路’可太有必要了。”家住安徽合肥的珍珍說。23歲的珍珍對記者談起自己與網戀對象第一次見麵的情形,直呼“不堪回首”。
今年年初她通過網遊認識了一位住在南京的男生,幾個月相處下來,雙方在興趣愛好和性格三觀方麵都出奇合拍,而從對方提供的照片來看,這位男生的長相也完全符合珍珍的理想型。
為了能給男生留下完美的第一印象,珍珍努力在兩個月內減重了8斤,還花了大半個月的工資購置了新衣服、新鞋和前往南京的機票。而當天,當她滿懷期待著走出機場看到等在門口的“男朋友”時,珍珍感覺自己“無聲地碎掉了”。
“根本不是同一個人,之前給我看的也是從網上盜取別人的照片,除了性別其他沒一個是真實的。”在珍珍的質問下,該男生才結結巴巴地承認自己真實的年齡、身高、學曆都有所隱瞞。即使他一再挽留,珍珍仍然堅決地轉身離開。
回憶起這段不算美好的網戀經曆,珍珍表示,如果當時能提前知道男生的真實信息,自己也能做好充足的心理準備來思考和他的下一步關係。
“畢竟這麽久的感情是有的,實在不忍心傷害對方,如果我能暗中知道他的真實情況,可能會選擇細無聲地漸漸疏離,或者和他成為隻限於線上交流的知心好友和遊戲搭子,都不至於如此不體麵也不美好地倉促結尾。”
對話“網戀奔現師”:
冒充成快遞員 並攜帶微型相機
“可以利用業餘時間賺點零花錢,而且我覺得代奔業務現在是很有市場的。”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網戀奔現師”告訴記者,自己平日裏是某醫藥公司的員工,但空閑時間裏會接單,業務範圍隻限於同城,收費是每單價格200元(不包含路費)。在接到訂單後,他一般會偽裝成快遞員,在行雲流水地完成“用力敲門、與客戶核對、發現送錯、真誠道歉、尷尬離去”一係列動作後,“目標人物”的視頻和照片已被自己隨身別帶微型相機盡數記錄。而現在他因為工作繁忙,所以很少接單。
這位采訪對象認為,現在年輕人普遍對網戀對象的顏值、身材等有一定的要求,而網絡“美顏”軟件發達,網戀詐騙案件又時有發生,網友隔著屏幕很難確認對方的真實情況,讓“網戀奔現師”悄悄打探一下再決定要不要繼續談感情、還是比較保險的方式,“畢竟外表這個東西,大家說完全不在乎是假的,網戀熱絡起來後、見麵了卻不滿意,受傷的也是雙方。”
記者還聯係到了另一位在上海提供同樣服務的網友阿濤,他坦言自己正在網戀中,這段關係帶給自己的不安全感和不穩定感反而讓他嗅到了商機,所以“事業心大過戀愛腦”的阿濤也加入了“網戀奔現師”大軍。
在以上同行的業務範圍之外,阿濤還提供50元一次的“代見麵、包分手”業務,原因是他自詡自己長得不好看,如果網戀想分手怕傷害對方的話,他能保證讓對方“快速下頭”,從而和平分手。
“心理需求能理解但涉嫌犯法”
律師說法:或侵犯隱私權和肖像權
網戀奔現師這種“新職業”的確有其市場需求,但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也不容忽視。
“客戶和奔現師都涉嫌違法。”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看來,客戶將網戀對象的姓名、年齡和住址等信息提供給網戀奔現師,而網絡奔現師為獲取用戶的報酬,不惜搜集用戶戀愛對象的個人信息甚至泄露其個人信息,毫無疑問,該行為都涉嫌違法。
他介紹,網戀奔現師偷拍他人,依據《民法典》第1019條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因此,網絡奔現師侵犯了用戶戀愛對象的肖像權。
如果網絡奔現師非法獲取或泄露用戶戀愛對象的個人信息,則侵犯了用戶戀愛對象的個人隱私,對此,在民事責任層麵,《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據此,網絡奔現師需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在行政責任層麵,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行為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刑事責任層麵,情節嚴重的,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恐怕網絡奔現師還要麵臨刑罰。
趙良善呼籲,對於此類網絡新興事物,有關部門需要加強監管,一旦發現有違法問題,要依法予以打擊。對於年輕人來說,對待感情更要多一些真誠,少一些虛偽,“網絡奔現師”不是愛情的“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