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警方不予立案 司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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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警方不予立案”一事衝上熱搜,引發網絡關注。

據媒體今年3月報道,廣東清遠市陽山縣的陳女士稱2024年2月26日下午,其8歲的侄女陳果(化名)在公園附近的一處房子被一名13歲的男孩陳某某性侵。事發當天,陳果的父母報警。陽山縣婦幼保健院於2月26日19時30分作出的診斷結果顯示,陳果的處女膜破裂,“見少量血跡,左大腿內側見兩處淤黑”。

據陳果家屬介紹,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於陳某某不滿14周歲,無法追究其刑責,故對此案不予立案。陽山縣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陳果的家屬提出控告陳果被強奸一案,陽山縣公安局經審查認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故決定不予立案。



13歲男孩性侵8歲女童警方不予立案 司法何在?

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書》 來源:澎湃新聞

3月19日,有媒體更是從知情人處獲悉,事發後,陳某某被停課,現在又回校上課了。在未有上級通知前,老師也沒有權力不讓陳某某回校上課。

針對此事,不少網友表示不理解,認為陳某某作案性質惡劣,但因未滿14歲而逃脫了刑事責任,這樣“輕描淡寫”的處置方式無法真正懲治犯罪者,也無法保障其他未成年群體的安全。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坦言,這種處罰結果符合當前法律規定,現行《刑法》將部分犯罪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12周歲,這是對未成年人犯罪形勢變化的回應,但在當前法律框架下,對於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進行刑事處罰而采取送專門學校進行訓誡教育等措施,是基於對未成年人身心發育不成熟、認知能力和自控能力有限的考慮,這符合刑法製定的初衷。


浙江倫和律師事務所王逸芸律師進一步補充道,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對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王逸芸坦言,在本次事件中,男孩所涉嫌的為性侵行為,在男孩未滿十四周歲的情況下,不存在法定追訴情形,公安不予立案的決定並無不當。付建則同樣表示,這樣的處罰隻能說符合法律規定,但是(男孩)沒有受到懲罰對於受害人、受害人家屬和整個社會肯定是不合適的,“不可否認這也會讓大眾認為犯罪成本較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未成年人實施刑法規定的行為、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王逸芸認為,案發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至少確定一所專門學校按照分校區、分班級等方式設置專門場所,對前款規定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麵對不予立案的情況,受害人家屬還能做什麽?王逸芸表示,在民事責任部分,性侵害屬於人身侵權行為,民法典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可以主張損害賠償,其損害賠償請求權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誤工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賠償金、喪葬費等人身損害賠償,如果性侵害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被侵權人還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但因未成年人並無完全行為能力和經濟來源,故其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該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財產的,可以從本人財產中支付;不足的部分,可由其監護人承擔。”

有網友對此案男孩很快回歸學校這一行為發出疑問。對此,王逸芸介紹稱,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以下矯治教育措施,包括予以訓誡;責令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責令具結悔過;責令定期報告活動情況;責令接受社會觀護,由社會組織、有關機構在適當場所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監督和管束等。


“但目前我國未成年人專門矯治教育製度在法律規定和適用、程序設計以及執行過程中仍存在未完善部分。”王逸芸認為,相關法律雖對未成年人矯正具一定指導意義,但並沒有對實質性問題作出具體規定,操作性不強,現行專門矯正教育製度的相關規範性文件,多屬於公安部、司法部的內部文件。

其實,兒童和青少年處於心理和生理發育的特殊階段,他們對於性行為可能缺乏正確的認識和判斷力,為防止該類惡性事件的發生,王逸芸認為,學校和家長不能“談性色變”,要加強性教育,提供適齡、科學的性知識,培養孩子的性別尊重和自我保護意識。

近年來,性侵事件低齡化趨勢明顯。由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與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下稱“女童保護”團隊)發布的《“女童保護”2023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分析報告》顯示,2023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202起,受害人數517人(在未表明具體人數的案例中,未提及人數數量的按1人計,“多人”按3人計,“十幾人”按15人計,“幾十人”“數十人”按30人計),年齡最小的不到1歲。

統計過程中,“女童保護”發現202起案例中有56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齡,施害人為未成年人的有12起,在總案例中占比5.94%,與往年數據相比有較大增幅,本年度案例中,施害人年齡最小的僅9歲。

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數據顯示,2023年1至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萬人,占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數的63.5%。


王逸芸認為,針對性侵事件逐步低齡化的現象,應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未成年人矯正的製度、程序等,提高對低齡未成年人性侵害行為的處罰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護機製。同時,也需要提高社會公眾的防範意識,建立起一個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有效幹預的社會環境。

多多鍛煉 發表評論於
為什麽不處罰這個小女孩的媽媽?才8歲,為什麽身邊沒有大人保護?
灣區範兒 發表評論於
13歲男的算未成年嗎?未成年還能強奸女孩子?
speakoutloudly 發表評論於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2024-10-18 09:49:16
天涯散客 發表評論於 2024-10-18 08:38:26 這個國家成立了七十多年,還是“法律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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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法律不健全是一種說辭。美國建國一百年後也是可以殺人強奸不能起訴的,比如對黑人奴隸。這些事情有一些時代的影響,中國如今已經沒有了少管所這種機構,在發達國家的理念上這屬於侵犯人權,因為未成年人不具備法律責任能力。
但事實上美國是有這種機製的,隻是沒人指控美國違反人權,比如可以把人關幾十年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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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岸-影 你這個漢奸走狗,美國有中國就必須要有嗎?美國吃屎,你也要中國吃屎嗎?低級紅高級黑就是你這種人渣。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沒有什麽處罰,這不是變相鼓勵少年人犯罪嗎,犯罪要趁早?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天涯散客 發表評論於 2024-10-18 08:38:26 這個國家成立了七十多年,還是“法律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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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法律不健全是一種說辭。美國建國一百年後也是可以殺人強奸不能起訴的,比如對黑人奴隸。這些事情有一些時代的影響,中國如今已經沒有了少管所這種機構,在發達國家的理念上這屬於侵犯人權,因為未成年人不具備法律責任能力。
但事實上美國是有這種機製的,隻是沒人指控美國違反人權,比如可以把人關幾十年不起訴。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美國在這種年齡會被未成年法庭起訴,定罪的話送到youth center,就是類似中國過去的少管所的地方。
最重的罪,比如謀殺,也不過就是18歲後出來,並且犯罪記錄不能公開,就像沒事人。不過在美國這些人大概率會繼續犯罪,因為美國的監獄係統是懲罰的概念,不具有再教育的性質。
少管所是過去西方抹黑中國侵犯人權的內容,中國如今大概沒有了。
天涯散客 發表評論於
這個國家成立了七十多年,還是“法律不健全”,這種垃圾國家政府一點都不著急。但是隻要是批評政府,那是各種處罰的法律法規都有,看起來政府官員的名譽比老百姓的幼女的身心健康重要多了。
京西觀察使 發表評論於
再找幾個13歲的去閹了他,成人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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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talent 發表評論於 2024-10-18 06:00:37
法律置之不理,那麽女孩爹拿刀閹割他吧,隻能如此了
super-talent 發表評論於
法律置之不理,那麽女孩爹拿刀閹割他吧,隻能如此了。
reader66 發表評論於
當年嚴打的時候,口號是從重從快,產生了足夠的震懾作用。人性就是這樣,當做壞事不受懲罰的時候,很多人就要去做壞事,關鍵是要讓大家知道,做壞事就要受到嚴厲懲罰,懲罰越嚴厲,越使得人們不敢做壞事。
needwait.. 發表評論於
找兩個12歲以下的唄。如果大多數人覺得不合理,就是亂法。
無閑散人 發表評論於
民事訴訟是必須的,告到他家破產
世事滄桑 發表評論於
確實不合理,十四歲以下可任意強奸。
noborders 發表評論於
把他的兩個蛋蛋割下來切碎喂狗
玻璃坊 發表評論於
13歲強奸不立案,這是什麽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