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11日援引法律界相關消息稱,春川地方法院刑事獨任11庭當天對韓國球星孫興慜父親孫雄政等人涉嫌虐童一案適用速裁程序,判處三人罰金各3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57萬元),並勒令每人接受40小時的虐童防治教育。
孫雄政 資料圖片 圖源:韓媒
韓聯社稱,孫雄政運營青少年足球培訓機構“SON足球學院”,他和首席教練孫興允(音)、教練A某三人涉嫌毆打辱罵兒童(《兒童福祉法》規定的虐待兒童行為),於8月底被檢方起訴。
據韓聯社介紹,受害兒童方麵今年3月19日指控稱,在3月9日於日本衝繩進行異地訓練時,孫興允曾用角旗杆擊打受害兒童腿部,造成其接受為期兩周的治療,後因此控告孫雄政等人。孫雄政一直否認指控,但就固守自身指導方式一事表示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