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對“高空拋大便案”的偵破,並積極利用技術手段尋找到行為人,實乃維護法律嚴肅性的應有之義,也利於以案釋法,管住更多的“衝動之手”。
日前,在昆山市印象花園小區,有人高空拋大便,隨後物業發通知讓全單元樓住戶驗DNA配合調查,此事引發關注,通知截圖也在網上流傳開來。據大皖新聞報道,該小區物業回應稱,轄區派出所已經介入,正在調查中,還未查到肇事者。
從物業回應看,“高空拋大便,全樓驗DNA”一事屬實。盡管反對高空拋物早已成為社會共識,但對“全單元樓驗DNA”的操作,仍有網友認為是否“大炮打蚊子”?其實不然,無論從法律角度還是從社會觀感來看,通過科技手段“揪出”高空拋物背後的肇事者,並依法予以追責,都很有必要。
眾所周知,高空拋物不僅是一種不文明行為,更是一種違法行為。刑法明確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民法典也明確,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
需要指出的是,高空拋物罪作為行為犯,隻要實施了此類行為,達到情節嚴重的情況下,就可能會導致刑法處罰的法律後果,同時,如果高空拋物行為砸傷人或者造成其他嚴重財產損失的後果,還有可能構成更加嚴重的犯罪。因此,重視對“高空拋大便案”的偵破,並積極利用技術手段尋找到行為人,實乃維護法律嚴肅性的應有之義,也利於以案釋法,管住更多的“衝動之手”。
事實上,類似做法並非第一次出現。就在近日,鷹潭貴溪市某區發生一起高空拋物案,一居民在小區路麵騎電動車時,被樓上丟下的垃圾砸中,幸好其佩戴了安全頭盔,人未受傷。接到報案的當地公安部門,將高空丟下的垃圾送至司法鑒定中心鑒定DNA信息,並聯合相關工作人員上門采集住戶的DNA信息進行采樣比對。次日上午,一男子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由此可見,借助技術偵破手段,壓縮一些嫌疑人“蒙混過關”的可能性,本身就能夠產生震懾力。
高空拋物發生後,及時、精準地找出肇事者,在過去一段時間裏一直是個難題。由此也帶來兩方麵的現實影響,一是,根據民法典規定,在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情況下,一般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即一些高空拋物案件處置中出現的“整棟樓人都要負責”情形。這一現實操作對被侵權者的權益保障有托底之效,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公平爭議;二是,不能讓肇事者付出該有的代價,也可能會助長一些人的僥幸心理。這些是不可忽視的現實背景。
因此,積極利用包括DNA鑒定等技術手段在內的方法偵破高空拋物案件,讓肇事者無處“隱身”,不管是基於個案的處置公平,還是對這類行為的預防,都有著相當的社會意義,人們也樂見其成為一種普遍追求。
因此,有人高空拋大便,全樓驗DNA,看起來可能有些“麻煩”,甚至會產生一定成本,但絕非“大炮打蚊子”。它傳遞出對高空拋物零容忍、違法必究的嚴肅態度,對於增進社會對該行為嚴重性質的認識,助力更好守護每個人“頭頂上的安全”,大有裨益。
事實上,近年來不少物業安裝高空拋物監控設備,通過技術手段來遏製高空拋物。也期待在事前預防上,能有更多技術手段運用,從而實現治理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