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薔(化名)向澎湃公眾互動平台“服務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她在多個微信群裏看到有人發布多個招“卵妹”的廣告,“太明目張膽了”。
張薔在深圳做主播工作,之前加入了一些“主播通告群”,看到群裏經常有人發這類“招聘廣告”後,她決定曝光。
在張薔與“招聘中介”的對話中,對方稱在正規醫院取卵,價格和身高、體重、顏值、學曆等因素掛鉤,如果應聘者長得漂亮,可以給出5萬元的價格。還有的“中介”稱,年滿18歲即可報名。
目前,我國有精子庫,但沒有卵子庫,任何形式的商業化捐卵和供卵行為被明令禁止。國家衛健委聯合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部門也多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代孕等行為。
記者和一名“招聘中介”的對話,該“招聘中介”會以這些信息綜合給出價格。
有律師稱,從《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中的原則性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對卵子交易持否定態度,但因多重因素影響,目前我國對此類交易並未專門設定罪名打擊,這也導致這類交易成為“灰色地帶”。
此外,生殖科專家表示,如果取卵手術操作不規範,可能會導致盆腔感染,影響後續生育。一旦損傷盆腔髒器,會造成出血。而促排卵藥物有可能造成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造成腹水、胸水等,嚴重的還有生命危險。
“長得漂亮”可出價5萬
9月8日,張薔(化名)告訴澎湃新聞,她所在的多個“模特通告”“主播通告”的微信群裏,有人發布多條招聘“卵妹”的廣告。
她提供給澎湃新聞的截圖顯示,有人在微信群裏發布“大量招全國誌願者(長期有效)仙女們來”的廣告。招聘要求為:“要求女生成年就可,身高150CM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不限專業,根據身高學曆綜合給價,時間:8-10天2-10w/結束立結,仙女18-28歲無不良嗜好,不用交任何費用絕對靠譜,中介和男士勿擾!”該招聘廣告附有微信號。
“我很好奇很氣憤,這也太明目張膽了。”張薔稱,她加過招聘廣告上的微信號,以想做“卵妹”為由谘詢,對方稱手術在廣州一家醫院進行,安全可靠,很多人都在做,會根據“卵妹”的外貌、身高及學曆綜合評估給出價格。
張薔提供的和對方的聊天內容顯示,對方稱她長得漂亮,可以給出5萬元左右的價格。
澎湃新聞記者以谘詢“賣卵兼職”為由,添加了上述招聘廣告留下的微信號。其中一個微信賬號的昵稱是“愛心”,頭像是一名卡通護士。對方表示,要提供身高、體重、學曆、年齡及5張自拍照,1張全身照,甚至還要統計供卵者的眼睛是單眼皮還是雙眼皮。
通過張薔提供的另外一則招聘“卵妹”的廣告,澎湃新聞記者加上了一名“中介”的微信。記者以應聘“卵妹”為由谘詢。對方稱,除了需要提供身高體重顏值,學曆還要告知是“幾本/統考/藝考/函授”。對方稱滿18歲即可報名,同時要告知目前的職業狀態,是學生還是工作或待業。
這名“中介”的朋友圈也多次發布帶女孩在門診抽血檢查的畫麵。在今年7月13日的一則朋友圈推送中,該“中介”發布的“沉浸式取卵”視頻中,有3名疑似醫務人員在操作手術台。“取卵”完成後,有“助手”把“卵泡液”放在一台機器前,並稱“要把卵泡液裏的卵子盡快找出來”。
其中一名“招聘中介”的朋友圈顯示,其帶“卵妹”去門診。截屏圖
“中介”稱在別墅裏取卵
因為自知遊走在“灰色地帶”,對於在哪裏取卵,“中介”們諱莫如深:“我們跟醫院一樣,高端診所”“正規醫院,我們不存在小診所”“都是正規醫院,正規有資質的私立醫院”。其中一名“中介”給澎湃新聞記者發來了私立醫院的環境視頻。
“我們做的(得)很大,不是在租的公寓裏,我們是在別墅裏,但是我們裏麵的設施跟三甲醫院沒有區別......”盡管話術模棱兩可,但為打消“卵妹”的顧慮,“中介”們信誓旦旦。
據張薔介紹,其中一名“招聘中介”所指的醫院是“香港靜雅醫療”,位於廣州市。張薔曾把和“招聘中介”的對話發到社交平台上。但有自稱是該醫院工作人員的社交賬號私信她,否認該醫院有“取卵”行為,稱係被冒充。
前述“中介”微信號的朋友圈今年5月28日發布了一則“招聘專業護士”的內容,要求“全國出差,人要老實,年齡35歲以內.......”在今年5月21日,其發布朋友圈稱:“小姐姐來我們成都的分公司安排啟動,快來順利賺米。”
“最近外麵各種風聲雨聲~好亂?都與我們無關!安全靠譜,選擇我們就對了......謝謝所有第一次報名和第二次第三次報名的姐妹~必須暴富。”這則朋友圈附有多張從全國各地飛往廣州的機票信息。
其中一名“招聘中介”的朋友圈。截屏圖
在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擔心後,“招聘中介”安慰稱,這些卵子會捐給不孕不育的家庭。
9月12日,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邢鑫稱,2001年8月1日起實施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邢鑫介紹,《民法典》第1009條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邢鑫認為,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民法典》中的原則性規定,可以看出,我國對於卵子交易持否定態度,但因相關技術的醫療價值、立法及社會倫理等因素的影響,同時還存在如何具體實施刑事治理的問題,目前我國對此類交易並未專門設定罪名進行打擊,這也導致這類交易成為“灰色地帶”。
就微信群裏有人發布此類招聘廣告一事,9月20日,澎湃新聞記者聯係騰訊方麵相關工作人員,未獲有效回複。
專家稱可能影響健康生育
廣東省婦幼保健院生殖科中醫主任醫師劉穎此前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正規醫院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來執行,堅決禁止買賣卵子、代孕這類違法活動。如果取卵手術操作不規範,可能會導致盆腔感染,影響到自己以後生育,一旦損傷盆腔髒器,會造成出血;還有促排卵的藥物,有可能造成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征,造成腹水、胸水,嚴重的還有生命危險。
劉穎在廣東省婦幼保健院生殖中心工作了將近20年,遇到很多卵巢功能下降和試管取不到卵的患者,也接觸到很多因不孕不育症而痛苦的家庭。有些家庭實在沒有生育能力,又不符合福利院收養孩子的條件。“他們感覺自己失去了做父母的權利。”因此,她認為,國家一方麵嚴抓非法代孕賣卵,另一方麵也可以考慮實際情況,允許更人性化的舉措,例如合法的卵子捐贈。
為合法的卵子捐贈,相關部門也在努力。2019年9月份,國家衛健委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288號建議的答複》(以下簡稱為《答複》)中,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及時建立公益性捐卵製度暨人類卵子庫的建議》予以答複。
《答複》稱,近年來,國家衛健委委托相關單位圍繞卵子捐贈的必要性、科學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組織醫學、法學、倫理學、社會學專家從技術、管理、風險評估等方麵開展研究論證。下一步,國家衛健委將秉承有利於贈卵者和受卵者、知情同意、保護後代、社會公益、嚴防商業化等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廣泛深入研究論證,密切關注卵子冷凍技術發展,做好非商業化贈卵可行性分析,積極推動相關立法工作,審慎推進臨床應用,以適應技術發展和群眾需要。
推動非法采供卵入刑
澎湃新聞注意到,對於非法取卵行為,相關部門多次發文明令禁止,多部門聯合嚴厲整治。
2003年頒布的《衛生部關於修訂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相關技術規範、基本標準和倫理原則的通知》明確規定:“供精、供卵隻能是以捐贈助人為目的,禁止買賣”,並對贈卵的適應證和基本條件提出了明確要求。
國家衛健委官網顯示,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有委員提出《關於禁止地下“商業買賣卵子”的提案》。國家衛健委經商教育部、公安部答複稱,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屬於限製性應用的特殊臨床診療技術,除醫學問題外,還涉及社會、倫理、法律等諸多問題。
答複稱,在完善法律法規,依法打擊賣卵和代孕等不法行為方麵,國家衛健委聯合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部門開展多次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代孕等違法行為,維護社會倫理秩序。2021年6月,國家衛健委聯合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1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21〕323號),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形成監管合力,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又有委員提出《關於建議完善立法治理非法違規取卵亂象的提案》。國家衛健委經商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答複稱,《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是部門規章,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有限,目前刑法中沒有“組織出賣人體細胞、人體組織罪”相關行為入刑表述。
答複稱,近年來,國家衛健委積極推進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立法,啟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條例》起草工作,對立法中的焦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專題研究,廣泛聽取醫學、倫理學、法學、社會學、管理學等領域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同時,積極協調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努力推動從刑事法律層麵將非法采供卵、代孕等違法行為入刑。
答複還稱,2013年以來,該委聯合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多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聯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12部門共同印發《關於建立查處違法違規應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長效工作機製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推動多部門聯合執法,努力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2023年,國家衛健委聯合中央政法委等14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印發開展嚴厲打擊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專項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強化與技術應用相關的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衛健委表示,下一步,該委將與相關部門繼續加強溝通協作,推動輔助生殖技術立法,加強輔助生殖技術監管,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不斷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切實保障群眾生殖健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