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國內“人才”出國“就職”,在招聘時開出“高薪資、高職位”等誘人條件,這是詐騙分子慣用的電詐套路。近日,雲南昭通彝良縣兩名男子卻反向“套路”了設置圈套的“電詐分子”,騙到“出國的路費”1800餘元,目前兩人已分別被當地警方行拘。
9月20日,澎湃新聞從彝良縣公安局獲悉,該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開展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轄區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詐嫌疑。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詐騙,民警將二人傳喚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調查,周某因長期待業在家無經濟收入來源,便邀約好友袁某一同前往昭陽區辦理護照,然後下載名為“x機”的聊天軟件,在該軟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兩人進群後發現有人在群裏發布高薪招聘人員的信息,周某便主動聯係對方了解招聘的具體內容,對方也開出了讓周某當“公司高管、年薪20-30萬”的誘人條件,想誘騙周某去國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對方這樣說,周某明白這是電信網絡詐騙中常見的詐騙套路,頓時就產生想跟對方“玩一玩”的心理,雙方便開始極限拉扯。於是,周某佯裝答應對方“開出的條件”,聲稱自己還要帶一個朋友過去並且以要住宿、吃飯為理由,向對方騙取出國的路費,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騙取境外詐騙分子1800餘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調查,快速收集證據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別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並收繳違法所得。
警方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雖然周某、袁某詐騙的是不懷好意的電詐分子讓人“過了把癮”,但從本質上說,二人的行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