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一樁尋釁滋事案,《起訴書》先後四個版本,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陸續開庭93天,仍未審結,創造了尋釁滋事類案件開庭時間的最長記錄。
“尋釁滋事”的背景,是一名在當地擔任過40多年村長、村支書的吉仁浩雅爾帶領牧民們與非法占用、破壞草原的礦企展開持續抗爭。2020年8月,巴彥淖爾市公安局真槍實彈動用近百名警察,將11位牧民抓捕歸案。
烏拉特前旗檢方提交法院的《起訴書》先後三次變更,共四個版本,司法嚴肅性“蕩然無存”。劉虎 攝
當巴彥淖爾市檢察院認為此案不好認定後,巴彥淖爾市公安局繞路而行,又向縣級的烏拉特前旗檢察院申請逮捕。最終,一個上級檢察院沒認定的刑案,被下級檢察院辦了起來,卻成為令人頭疼的問題和“爛尾”案件,《起訴書》一變再變,亦創下了紀錄。法院對老弱病殘牧民們持續審了90多天還未審結。
01
近百名警察出動,隻為抓捕11位維權牧民
現年78歲的吉仁浩雅爾,世代生活在烏拉特前旗草原上,以放牧為生。
烏拉特草原,是內蒙古集中分布的天然草場之一,是國家生態安全戰略格局中“北方防沙帶”的重要組成部分,因降水稀少,主要為荒漠半荒漠草原,生態極其脆弱。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草原不僅是牧民們的家園,也是他們的生活來源。但多年來,被告人鬆布爾等牧民所居住的烏拉特前旗額日登布拉格蘇木巴音溫都爾嘎查,大麵積草原遭到了當地礦企長達十餘年的持續占用和破壞。
新華社曝光烏拉特前旗草原被毀。報道截圖
案件資料顯示,2013年4月,當地的內蒙古華拓礦業有限公司(下稱“華拓礦業”)成立以來,在沒有辦理任何草原征占用手續和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情況下(2018年後補辦了部分),在草原上大肆進行礦山露天開采作業,非法占用大量草原,造成草原原有植被嚴重破壞。
目睹草原被毀,白彥花鎮太英格嘎查原任村書記吉仁浩雅爾帶著牧民維權。吉仁浩雅爾一直在向相關部門控告和積極維權,但是,草原破壞的問題尚未解決,吉仁浩雅爾等11位參與維權的牧民在一夜間卻變成了“犯罪嫌疑人”。
2022年4月6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組曝光烏拉特前旗烏拉山礦業,牧民舉報近十年的當地最典型的“礦霸”華拓礦業才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陸續被查。
吉仁浩雅爾還曾長期舉報當地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嚴重,大量富裕戶和享受礦山高額草牧場補償款的戶都識別為建檔立卡扶貧戶。劉虎 攝
官方報道顯示,2020年8月13日,巴彥淖爾市公安局出動近百名警察,荷槍實彈,對吉仁浩雅爾等11名牧民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實施抓捕、刑事拘留。這些牧民,還被指稱為“惡勢力犯罪團夥”。
02
市級檢察院不願辦案,公安繞路而行
2020年9月18日,巴彥淖爾市公安局提請巴彥淖爾市檢察院對11位牧民批準逮捕。巴彥淖爾市檢察院經審查後,作出了不批捕的決定。
在《不批準逮捕理由說明書》中,巴彥淖爾市檢察院指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決定。“吉仁浩雅爾等牧民與華拓礦業簽訂了草牧場補償協議,雙方存在草場補償款糾紛。”巴彥淖爾市檢察院認為,吉仁浩雅爾等牧民在向華拓礦業索要草牧場補償款時,雖然存在攔截的行為,但事出有因,不宜認定為“(黑)惡勢力”和“尋釁滋事”。
吉仁浩雅爾親屬向筆者介紹,市級檢察院不予批捕後,2020年9月20日11位牧民被釋放回家;但辦案者並未死心,他們想方設法,非要去追究維權牧民的刑事責任。2021年4月29日,吉仁浩雅爾等8位牧民被逮捕。批準逮捕的,變成了縣級的烏拉特前旗檢察院。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在法律上投機取巧,以戶籍所在地為由將案件移交給烏拉特前旗公安局,以烏拉特前旗公安局的名義,向烏拉特前旗檢察院申請逮捕。”吉仁浩雅爾親屬認為,公安如此操作,就是為了繞開依法、依證據辦案的市級檢察院。被告人家屬說,這些牧民,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殘”。
繞開上市級檢察院後,案件朝“有罪”方向推進的確進展順利。2022年9月12日,烏拉特前旗檢察院作出了一份《起訴書》。
牧民們一度被指控係“惡勢力團夥”罪後2023年6月6日烏拉特前旗檢察院又變更起訴書,“惡勢力”罪名”被撤銷。受訪者提供
在該份《起訴書》中,維權的牧民們不僅被指控“尋釁滋事罪”,還被指控為“惡勢力犯罪團夥”。
檢方指控稱,自2011年起,吉仁浩雅爾及其妻子、妻弟等人,在芙蓉礦架子山采區所占草牧場屬於“牧民集體所有、使用情況下”,為謀求個人非法經濟利益,多次采取攔截、堵路、阻工等方式,迫使相關礦企簽訂及履行高額的草牧場補償協議。
牧民的信訪行為,也成了“犯罪事實”。檢方稱,吉仁浩雅爾多次組織牧民以上訪等方式向企業、當地政府施壓,以此迫使企業盡快交錢,“實施了多次尋釁滋事犯罪行為,並造成相關企業、施工單位等產生停工停產等巨額經濟損失。”
《起訴書》表示,吉仁浩雅爾等人糾集牧民,實施尋釁滋事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符合惡勢力所具備的特征,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03
礦企拿錢開路“保護傘”眾多,非法采礦一度被“不起訴”
在這樁因非法采礦而起的案件中,烏拉特前旗檢察院積極地對維權牧民進行批捕、起訴,讓維權者時刻感受著“司法的力量”;但對非法采礦的礦企,該檢察院卻難得地發揮起了“司法的溫度”。
筆者獲取的案件資料顯示,華拓礦業被烏拉特前旗檢察院認定“在未補辦相關征占用草原審批手續情況下……非法占用草原麵積386.5畝”“在無審批手續情況下,非法占用242畝草原進行礦產資源開采”等犯罪事實。但在華拓礦業“主動”繳納了84.6萬餘元的行政罰款後,烏拉特前旗檢察院於2022年3月9日作出《不起訴決定書》稱,“涉案礦企主管人員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係自首,自願認罪認罰;華拓礦業已對部分非法占用草原植被進行恢複,並全額繳納行政機關罰款。”該檢察院還強調,考慮到當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要求和保護民營企業,以及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對華拓礦業不起訴。
破壞草原的礦企在交完罰款後未被起訴,理由之一是“保護民營企業”。受訪者提供
對保護家園的牧民果斷逮捕,卻對毀壞草原的無良企業“少捕慎訴”,烏拉特前旗檢察院如此“雙標”之舉,令牧民的親屬們感到憤慨。
“肆意破壞草原的非法行為,和針對無良礦企的維權行為,到底哪個對社會的危害更大?難道就因為礦企有錢、有保護傘嗎?”維權牧民的親屬問道。
吉仁浩雅爾家屬還介紹,當地政府對非法礦企的“保護”是持續多年的,檢察院的“定罪不訴”是2022年中央環保督察組通報曝光的前一個月做出的成績。
對華拓礦業非法采礦、肆意破壞環境卻能逃脫法網,被控犯罪的牧民及親屬繼續展開了持續的舉報和控告。正義的天平,也終於逐漸傾向了牧民們。
烏拉特前旗體製內人士向筆者表示,當地政治生態腐敗特嚴重。“三任公安局局長、兩任旗委書記、一個旗長被查,兩個人大主任一個跳樓死亡一個相繼被查。”2022年4月6日烏拉特前旗礦山被中央環保督察組曝光後,4月11日,時任烏拉特前旗人大主任(烏拉特前旗原政法委書記兼烏拉特前旗礦山整頓組組長)劉基平在政府辦公大樓跳樓自殺,官網一直未披露此事。
筆者獲得的巴彥淖爾市應急管理局前局長王平(原烏拉特前旗公安局局長)、烏拉特前公安局前局長賈淨博的《刑事判決書》等有關材料,均顯示他們是華拓礦業的保護傘。
被告人家屬說,牧民長期舉報華拓生金礦業非法占地非法開采問題2021年終於被烏拉特前旗公安局立案偵查,可是2022年3月9日被烏拉特前旗檢察院不予起訴,《不起訴決定書》上,檢察院閉著眼睛說謊,寫的華拓生金的大坑2015年後停止開采,但烏拉特前旗自然資源局對牧民的“信訪答複”是這樣寫的:華拓礦業2016年和2018年仍因非法開采被處罰,“還有我們拿到的30多起華拓礦業的處罰單,都是打臉的證據。”
中央環保督查組曝光後,2022年8月,華拓生金礦業及相關負責人重新被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提起公訴,2024年1月被烏拉特前旗法院以非法占地、非法開采罪定罪判刑。華拓礦業被判非法采礦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罰金共計50萬元,被追繳違法所得144萬元;相關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緩刑。同時華拓礦業被判“停止侵害被占草原,繼續修複被占草原,承擔被占草原的生態服務功能期間損害費232萬餘元”。
華拓礦業被“以罰代法”“以罰代刑”的部分行政處罰單。受訪者提供
“華拓礦業仍然被從輕發落了,公安局、檢察院就僅僅隻把2014年一年的非法開采判刑,說是其它曆年的財務流水賬查不到了。這不是糊弄鬼嗎?它長期非法占地、非法開采沒人查處,相反公安局、檢察院將舉報華拓礦業的11位牧民頭上給定了245萬元,理由是阻攔舉報行為給華拓礦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可想而知華拓礦業是如何成為當地礦霸的,原來是離不開公安局、檢察院等執法部門的悉心保護。”
2022年4月6日,時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石泰峰深入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現場督辦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曝光的華拓生金鐵礦破壞生態問題整改情況。圖源:內蒙古日報
牧民們《起訴書》中被指控的第五起和第六起犯罪事件,分別是2013年5月31日和2017年6月2日兩次堵攔華拓生金大坑的事件。“同樣是被檢察院不予起訴的華拓生金礦業。”牧民們說,每次阻攔後,牧民第一時間向各職能部門報案,現場沒有吵架打架情況,始終都是心平氣和的。接到電話的個職能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到現場後第一時間讓礦業公司停止開采,再對礦業公司進行所謂的“以罰代刑”“以罰代法”,然後再裝糊塗繼續讓其盜采。
“各職能部門不獎勵舉報的牧民,反而公安局和檢察院給阻攔的牧民定罪。這是哪門子的尋釁滋事?”
04
案件尚未開庭,辦案警察大肆慶功提前領獎
“由於警方等負責人被礦企收買,維權的牧民長期被定性為‘惡勢力團夥’。”吉仁浩雅爾家屬說,吉仁浩雅爾多次進行信訪,因此被視為眼中釘、肉中刺,2020年8月13日,存放在家裏的共計1400餘頁證據材料都被巴彥淖爾市公安局扣押,至今未還。
巴彥淖爾市公安局扣押吉仁浩雅爾的信訪材料的目錄之一。受訪者提供
事實上,早在2020年9月,巴彥淖爾市檢察院即在《不批準逮捕理由說明書》中明確指出:根據兩高兩部《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意見》,因本人及近親屬的勞動糾紛、合法債務糾紛等而引發以及其他確屬事出有因的違法犯罪活動,不應作為惡勢力案件處理。
巴彥淖爾市檢察院認為,吉仁浩雅兒等牧民與華拓公司存在草牧場補償糾紛,認定其為“惡勢力”的證據不足。而烏拉特前旗檢察院最初版本《起訴書》中的“惡勢力犯罪”指控,後來亦被撤銷。
筆者注意到,公訴機關指控牧民們犯罪的《起訴書》前後多達四個版本,起訴內容反複撤銷或變更,最近一次變更發生在開庭中的2024年7月25日。對此,多名辯護律師表示:這實在過於誇張,毫無法律嚴肅性。
筆者還注意到,該案尚未開庭時,2021年5月,當地媒體發布了一則《8名惡勢力犯罪嫌疑人被巴彥淖爾警方依法逮捕》的消息,對巴彥淖爾警方辦理該案的行為進行輿論造勢。該消息稱,在前期報捕未批的情況下,專案組全體民警發揚鬥爭精神,緊盯案件不放……經過近8個多月的持續奮戰,最終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吉仁浩雅爾等人的違法犯罪事實,形成完整證據鏈條,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但該消息同時也隱瞞了巴彥淖爾警方“繞開市級檢察院,轉向縣級檢察院”這一事實。
案件尚未開庭,警方專案組就領了自治區大獎。圖據“河套微傳媒”
2021年9月,當地媒體又發布了一則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召開了一場表彰會,辦理牧民尋釁滋事案的巴彥淖爾市公安局“7.09”專案組,獲評集體三等功,“7.09”專案負責人張萬芳獲評個人三等功。
“一起指鹿為馬的案件尚未開庭,公安就開始進行輿論審判、提前領獎、提前慶祝。”吉仁浩雅爾親屬說,他們對法律、對事實還有絲毫敬畏和尊重嗎?
05
被抓牧民全部被取保,一審已開庭90多天
在未經生效判決確認有罪前,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是無罪的。巴彥淖爾警方的大肆提前慶功,換來的就是一個尷尬的局麵。案件資料顯示,吉仁浩雅爾等8位牧民於2021年4月29日被批準逮捕後,隨著案件推進,他們又全部被陸續取保候審了,公安扣在他們頭上的“惡勢力”帽子,也早已蕩然無存。其中,納仁巴圖是最後一位被取保的牧民。他於2022年12月1日被取保候審。
2022年12月,最後一位被抓牧民被取保。受訪者供圖
2023年6月,烏拉特前旗法院開始對該“尋釁滋事案”進行一審開庭審理。不曾想,老弱病殘被告人們身體不好經常休庭,這庭一開就開到了現在,不經意創造了曆史記錄:至2024年7月31日已陸續開庭90多天,可謂空前絕後。
一名辯護律師表示,這起尋釁滋事案開庭時間如此漫長,或許令所有法律人難以置信,“一方麵是因部分被告人身體原因、無法長時間、連續參與庭審;另一方麵,也說明此案問題重重,令司法機關騎虎難下。”
牧民們說,無良礦企非法開采、破壞草原是客觀事實,並且持續多年、屢禁不止,他們的維權行為具有明確的、合法的基礎。
“保護國家礦產資源不被犯罪分子亂占亂采,保護家園不被犯罪分子破壞,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的行為怎麽就成了犯罪?”吉仁浩雅爾家屬說。
被華拓礦業占用、破壞的草原。受訪者供圖
堆放在牧民家門口的華拓礦業的尾礦庫。受訪者供圖
草原上牧民的羊和礦企的大型工程機械同框。受訪者供圖
庭審期間,牧民們也對巴彥淖爾警方的辦案問題進行了反複地舉報和控告。他們認為,巴彥淖爾警方的逮捕程序違法,公安、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辦案是顛倒黑白,此案係地方政府對維權群眾的打擊報複。
一名辯護律師強調,舉報控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如果沒有牧民們對非法礦企的持續舉報,或許草原的被破壞仍舊得不到遏製;牧民們的維權行為,起到了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正義的效果,“不僅無罪,反而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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