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裁定“無骨雞翅”可以含骨 消費者氣炸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昨日(7/24)美國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一件關於“無骨雞翅”的荒謬案件。一名男子伯克海默(Michael Berkheimer)到一家連鎖雞翅店布魯克伍德雞翅(Wings on Brookwood)用餐時,點了常點的無骨雞翅配帕瑪森大蒜醬,大口下咽後發現下咽喉出現異狀。三天後伯克海默開始發燒且無法進食,送醫後發現一根細長的骨頭刺穿食道並引起感染。伯克海默起訴該餐廳並稱其未警告“無骨翅膀”可能含有骨頭,但最高法院駁回表示,“無骨翅膀”指的是一種烹飪風格,而消費者應該對骨頭保持警惕,因為雞翅有骨頭是常識。

雖然伯克海默起訴了布魯克伍德雞翅餐廳,稱該餐廳未警告他所謂的“無骨翅膀”,對消費者來說當然就是無骨無皮的肉塊,而裏麵居然有骨頭。訴訟還包括其供應商和生產雞肉的農場,指控所有人都有過失。

但經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在昨日的裁決後,消費者現不能期望無骨雞翅真的沒有骨頭。最高法院以4-3的裁決表示,“無骨翅膀”指的是一種烹飪風格,而消費者應該對骨頭保持警惕,因為雞有骨頭是常識。最高法院跟下級法院站在同一邊,駁回了伯克海默的訴訟。

大法官德特斯(Joseph T. Deters)根據大多數法官意見寫下,“一個在菜單上看到‘無骨翅膀’的消費者不會真的相信餐廳保證這些食物中沒有骨頭,就像一個吃‘雞手指’(雞柳,chicken fingers)的人知道他沒有被端上真正的雞手指一樣。”

而持反對意見的法官稱德特斯的推理是“完全的胡言亂語”(utter jabberwocky),並表示應該讓陪審團決定餐廳在提供伯克海默那一塊無骨雞翅時有無過失。

大法官唐納利(Michael P. Donnelly)持反對意見並寫道,“我們必須自問一個問題:在我們國家裏,那些給孩子吃無骨翅膀、雞柳條或雞塊或雞柳的父母,真的有人會相信父母期待雞肉裏會有骨頭嗎?當然不會”,“當他們看到‘無骨’這個詞時,他們認為這代表雞肉‘沒有骨頭’,就像所有有正常邏輯的人一樣。”

查看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