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24)美國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一件關於“無骨雞翅”的荒謬案件。一名男子伯克海默(Michael
Berkheimer)到一家連鎖雞翅店布魯克伍德雞翅(Wings on
Brookwood)用餐時,點了常點的無骨雞翅配帕瑪森大蒜醬,大口下咽後發現下咽喉出現異狀。三天後伯克海默開始發燒且無法進食,送醫後發現一根細長的骨頭刺穿食道並引起感染。伯克海默起訴該餐廳並稱其未警告“無骨翅膀”可能含有骨頭,但最高法院駁回表示,“無骨翅膀”指的是一種烹飪風格,而消費者應該對骨頭保持警惕,因為雞翅有骨頭是常識。
大法官唐納利(Michael P.
Donnelly)持反對意見並寫道,“我們必須自問一個問題:在我們國家裏,那些給孩子吃無骨翅膀、雞柳條或雞塊或雞柳的父母,真的有人會相信父母期待雞肉裏會有骨頭嗎?當然不會”,“當他們看到‘無骨’這個詞時,他們認為這代表雞肉‘沒有骨頭’,就像所有有正常邏輯的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