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特朗普遇刺的消息刷屏。這種世界級的大事,確實應該關心。但是關係無數中國人健康的食用油問題,不能被“打岔”而消失,它值得被關注到問題徹底解決的那一天。
按照過往無數經驗教訓,這種事如果自己都不關心,不團結起來窮追猛打,最後很可能又會被蒙混過關。
要想食用油真正安全,至少要做三件事:立法、有專門的食用油運輸罐車、取消那啥。
第三點不展開說,主要說前兩個。
現在,涉及食用油運輸安全的,有兩個法律和規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說,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汙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稱,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另一個是《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範》,裏麵有一個條款要求,運輸實用植物油應使用專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車和容器運輸。
對於食用油運輸,《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和懲罰明顯偏軟,感覺屁股沒有端端地坐在人民這一邊。
“應當”這個詞,必須改成“必須”,這樣才夠硬。再看,如果未按要求運輸,首先是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就是說,
如果被發現使用裝過化工品的罐車運輸食用油,也隻是先警告,連罰款都舍不得罰。隻有拒不改正的,才會有不超過5萬元的罰款。
《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範》倒規定得很明確,但是這種規範更多是技術上的指導,不具有強製性。
法律不長牙,規範沒人理,那些不法企業當然可以無法無天。尤其是背景深厚的中字頭企業,更是猖狂至極無恥至極,你看,事發後他們對公眾連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現在當務之急是,在法律層麵製定規範,加大懲罰力度,讓無良企業不敢不能殘害老百姓。不管能否執行到位,最起碼法律上你要說清楚。
寫到這裏,很想問問那些有權製定法律和執行法律的人,混裝食用油的亂象,至少存在20年了,這麽多年來,你們是不知道呢,還是裝不知道呢?是茅台喝多了,還是摜蛋打多了?你們到底是為人民服務,還是喂人民服毒?
口號喊得山響,正事屁也不做。
一群混蛋!
第二點就是要有專門的食用油運輸罐車。
一輛罐車,內部結構非常複雜,裝過煤製油或其他化工品之後,根本無法徹底清洗幹淨。
就算可以洗幹淨,也不能用裝過有毒物品的罐車來運食用油。因為很惡心啊。有人會用尿壺來當茶壺嗎?哪怕它洗得再幹淨。
所以,在正常國家,食用油運輸都是有專門的罐車。這些天,不少媒體科普了日本人是怎麽運輸食用油的。日本運輸行業嚴格遵守“專車專用”原則,
拉汽油的隻拉汽油,拉食用油的隻拉食用油,拉巧克力的隻拉巧克力。生產企業如石油公司和糧油食品公司,都會有自己的運輸公司,確保產品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和質量。
另一個發達國家美國的情況,和日本大體相似。在美國,罐車的用途明確,食品級與非食品級的運輸,必須界限分明,否則懲罰極其嚴重。
這些發達國家對於食用油運輸罐車有一些共性規定,
比如罐裝車在每一次裝載之前需要進行深度的清洗(防止交叉汙染),罐裝車的製造材料必須是食用品級別的不鏽鋼,必須有溫控設備。在每一次清洗之後都必須要保留相應的依據,以備查詢。
去過發達國家的,經常可以在公路上看到光亮如鏡子的食用油罐裝車。但是在中國的公路上,你應該看不到一輛這樣的車。短視頻平台上,可以很容易搜到日本的食用油專用罐車視頻,但是我國企業的專用油罐車,卻搜不到一輛。
什麽是發達?不是建了多少高樓大廈,也不是GDP高居世界前列,而是有沒有真正對民眾負責的一係列製度保障。
新京報報道顯示,食用油運輸亂象早已是公開的行業秘密,但是目前所有的涉事企業和品牌都聲稱,自己用的是專用車,自己的產品沒問題。但是我不相信,絕大多數有獨立思考能力的消費者應該也不會相信。
其實讓公眾相信很簡單,公布自己的專用車輛車牌號即可。這麽容易取信於民的辦法,偏偏他們不去做,隻能說明,他們在撒謊。
以我們國家的工業製造水平,絕不可能造不出食用油專用罐車。以前沒有這種罐車,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想不想的問題。為什麽不想?無非是不怕唄。給全國人民投毒20年,現在是被發現了,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大概率還是罰酒三杯。希望我是錯的。
那到底要怎麽辦呢?
一方麵,要寄希望於自己,
通過各種方式,向有關企業施壓,比如大家堅決不買涉事企業和品牌的產品,直到它破產。現在每個人都是一個媒體,通過自己的渠道,不斷去發聲,讓事情的熱度始終保持,不被稀釋和轉移。靠天靠地,都不如靠自己。
另一方麵,有關部門要真正去做事,尤其是市場監管部門。大道理都不講了,就問一句:你們的家人都不去外麵飯店吃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