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師拍照取證遭法警摁倒在地 執法違法 輿論炸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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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刑辯女團”公眾號發布《何智娟律師關於被法警暴力執法的聲明》一文,稱休庭期間遭法警阻止拍攝等,引發關注。

同日下午,何誌娟律師助理稱此事屬實,何律師正在公安機關做筆錄。

對此,貴陽市雲岩區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建議關注後續通報,法官和書記員正在庭長辦公室開會,需開會結束後決定是否回應。

網絡聲明——

休庭後申請複製新出庭檢察官相關文書遭拒

發現助理被圍掏手機拍攝取證被搶手機

7月2日下午2時,“刑辯女團”公眾號發布《何智娟律師關於被法警暴力執法的聲明》一文,撰文者稱其係北京市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何智娟律師,今年7月1日,其在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法院,出庭為一起涉嫌敲詐勒索案辯護。

7月2日上午,雲岩區檢察院新增一名出庭檢察官,辯護律師要求查看其派員出庭通知書並複印。審判長起初同意休庭後複印,但休庭後拒絕。此時,她注意到旁聽席發生爭吵,其助理被七八名法警圍住,她拿出手機對法警執法現場進行錄像,被要求刪除視頻,“法警拒絕出示休庭期間不能對執法行為錄音錄像的法律規定,並要搶奪我的手機。”

衝突現場視頻截圖

雙方發生衝突後,有律師用手機對現場拍攝取證,但被法庭工作人員製止,稱若發到網上,將追究法律責任。後有律師報警,鹽務街派出所民警出警,對她及審判長進行簡單詢問,並對法庭同步錄音錄像進行固定。期間,法警仍拒不歸還她的手機,表示休庭期間也不允許錄音錄像,已經對她的手機進行收繳。對此,她表示已跟隨民警前往派出所錄筆錄,等待警方處理。

根據視頻顯示,現場一片混亂,有女子高呼“打人了”;還有多名身著製服的工作人員疑似在與一名白衣女子搶奪手機,期間女子倒地。

旁觀者講述——

休庭期間被法警質疑違規拍攝

爭論時,律師掏手機拍攝取證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律師管理係統顯示,何智娟係北京市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之一。記者嚐試聯係該律所,但無回應。

7月2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何智娟律師的助理趙某,他表示,該案在貴陽雲岩區法院的開庭原計劃為期三天。今天是開庭的第二天,雲岩區檢察院突然拿出了一份出庭通知書,裏麵新增了一名從未露過麵的檢察官,“司法對檢察官有親曆性的要求,但他是突然增加的,我們便提出複製出庭通知書。”“起初審判長同意,但休庭後又拒絕了。”

趙某說,休庭期間,辯護人和審判長溝通時,旁聽席吵了起來。他上前詢問情況,被法警抓住說違法拍攝,要求查看手機,“我同意他查,提出如果沒有問題,需要他道歉,但他查看後沒道歉,稱有權查。”“我生氣,就想給他普法,因為休庭期間拍攝是不違法的,結果被一群人圍住了。”

“何律師不知道他們想幹什麽,便掏出手機拍攝取證。”趙某說,隨後便發生了視頻中的一幕,“他們把何律師摔在了地上,搶走了手機。”

另一名辯護律師汪某證實,事發時確實處於休庭期間,“我當時正在和審判長溝通複製出庭通知書,庭上他是允許複製的,但休庭後卻不允許複製。”此時,後方傳來吵鬧,法警在搶奪何誌娟的手機,雙方發生爭執。

法院未回應——

工作人員稱後續將發通報

“法官和書記員在庭長辦公室開會,沒回來”

公訴機關新增檢察官出庭,應訴方律師要求查看其派員出庭通知書並複製,其訴求是否合法?休庭期間,律師認為周圍法警可能有對其助理潛在威脅的行為,是否有權使用手機拍攝取證?法警在休庭期間,發現有旁觀者用手機拍攝其執法行為,是否有權要求其刪除視頻?是否有權扣押手機?

7月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雲岩區法院,工作人員得知詢問此事後,稱建議關注法院後續的通報,法官和書記員正在庭長辦公室開會,需開會結束後決定是否回應。截至發稿,無回複。

助理趙某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下午6時30分左右,雲岩區法院通知稱,取消原定於7月3日的庭審。

律師觀點——

焦點一:公訴機關新增檢察官出庭,應訴方律師要求查看其派員出庭通知書並複製,其訴求是否合法?

陝西眾致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清華大學陝西校友會法律顧問、知名刑辯律師劉東晨說,公訴機關新增檢察官出庭,審判長應當依法宣布新增公訴人姓名,並告知當事人是否申請該新增公訴人回避。因此,辯護人有權了解該新增公訴人的基本情況,通過查閱檢察院的派員出庭通知書來核對新增檢察官的身份,決定是否申請回避。檢察院的派員出庭通知書應當隨庭審筆錄附卷,附卷後辯護人可以申請閱卷,再行複印。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知名公益律師王毅說,派員屬於經人民檢察院授權代表人民檢察院出庭提起公訴,各檢察官應當賦予證明自己獲得人民檢察院授權的義務。根據人民檢察院原公訴廳主編的《國家公訴人出庭指南》《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426條相關規定,出庭的公訴人是否具有資格,前提是是否符合法定的任職、批準程序。本公訴人經本院檢察長同意代表本院出庭,具有出庭資格。因此,其出庭資格可通過《派員出庭通知書》予以證明,而辯護人提出查看、複製該通知書,屬於依法請求其證明自己獲得人民檢察院授權,具有出庭資格,屬於合法請求。

焦點二:休庭期間,律師認為周圍法警可能有對其或其助理有潛在違規執法的行為,是否有權使用手機拍攝取證?

劉東晨指出,在案件開庭期間,旁聽人員依法均不得記錄、錄音錄像或任意發言,也不得有其他擾亂法庭庭審的行為。開庭期間,法院還會依法對審判過程做全程錄音錄像,以保證審判的公正與公開。在審判中出現的問題,可以通過查看同步錄音錄像來解決。

劉東晨強調,若在休庭期間,同步錄音錄像會終止,這期間一旦發生爭執,就無法取證。因此對於在休庭期間發生法警涉嫌違法行為,當事人有權進行錄音錄像,固定證據。

王毅指出,根據《法庭規則》17條,規定未經許可不得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而《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幹規定》第三條明確了庭審活動的原則上從開庭到閉庭,但休庭除外。因此休庭期間不屬於庭審活動,允許錄音錄像。

王毅強調,《法庭規則》第17條不能僅僅以行為形式來判斷,而應當結合前述“司法禮儀、法庭紀律、審判人員指揮”等實質要素,且結合後兩款對於旁聽人員、媒體的限製,能夠推斷該條規範的目的在於維護法庭秩序,不得擾亂庭審活動,而休庭期間錄音錄像並未有擾亂庭審活動的可能。本案中,若律師采取錄音錄像目的在於固定證據,在休庭期間法庭錄音錄像可以中斷,而若禁止律師在此時固定證據,有害司法公正。

焦點三:法警在休庭期間,發現有旁觀者用手機拍攝其執法行為,是否有權要求其刪除視頻?是否有權扣押手機?

劉東晨指出,法警是司法警察的簡稱,在刑事審判工作中主要職責是:維護審判秩序,警衛法庭安全;保護審判人員、公訴人、辯護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人身安全;預防、製止妨礙刑事審判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押解、看管被告人和罪犯;依法對旁聽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傳喚證人、鑒定人,傳遞、展示證據。包括押解法警、看管法警和值庭法警等。

劉東晨強調,根據法律規定,法警的上述職責隻能在開庭期間履行,在休庭期間,其無權行使開庭期間才享有的職權,如果行使,即構成違法。對於違法行為,任何公民都有權檢舉、揭發和控告,有權固定、收集違法證據。因此,在休庭期間,旁觀者用手機拍攝法警涉嫌違法行為,屬於公民行使正當權利,違法者無權要求拍攝者刪除視頻,亦無權收繳扣留手機。

王毅表示,根據《法庭規則》第二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職權的規定》第二條規定,法警無權要求刪除視頻。

王毅指出,首先,要求刪除視頻需由審判長指令;其次,刪除僅限於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但本案中,拍攝執法行為顯然屬於公民履行對公權力的監督權,屬於正當目的。在錄音錄像不具有違法性時,更無權要求予以刪除。

Earth_Rover 發表評論於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在牆國,法律是共黨用來對付屁民的。屁民引用法律條款來抗爭有個卵用!
老李子 發表評論於
包子國裏警察就是土匪
天涯散客 發表評論於
法西斯國家的“法警”其實就是法西斯打手,怎麽可能會講理呢?你對法西斯暴徒的要求太高了。
sevenfish 發表評論於
法庭拍照,美國的各位怎麽看?
TwinTurbo 發表評論於
這種事在那嘎的也算新聞?
一方水土一瘋人 發表評論於
靠,反了你這律師?想拿法律當擋箭牌?也不想想你這律師牌是誰給的?吃黨飯居然想砸黨給你的飯碗?
noborders 發表評論於
什麽“執法犯法”? 那旮旯有法嗎?
京西觀察使 發表評論於
一看標題就知道是中共國的事兒
tudoutudou99 發表評論於
幹就對了,法律都是西方硬塞的中國的垃圾,應該徹底把他清除。我們有習青天,法官律師都是騙子
sandanke 發表評論於
警狗都好敬業
叫啥好不好 發表評論於
共產黨為了讓全世界認為中國是個法治國家 做了很多表麵文章 設立了公檢法機關同時律師辯護製度 但這些隻是給雞毛蒜皮的小案子設立的 一旦大案要案甚至敏感的案子 尤其是政治案件 辯護就形同虛設,公檢法也隻是走個過場 怎麽辦?是有政法委黨委開會討論決定 律師的辯護更是形同虛設 因為一旦黨委決定判決結果 如果遇上較真的律師,很可能扯下他們的遮羞布 讓他們的騙局露餡 所以這時候他們最恨的是律師 不但百般刁難,而且會陷害律師,讓他們負上刑事責任恐嚇他們 以維持他們的決定 跟土匪打交道就是這樣 人家已經定了的事兒,律師瞎攪和那不是找死嗎?
龐山民 發表評論於
這種執法人員強製他人把錄像刪除,和恫嚇他人要是發到網上就負法律責任的行為應該來一個名稱

叫“遮天執法”行為。

如果要對這種犯罪行為作一個量刑,應該是絕對重罪類。
羅馬軍團 發表評論於
豬圈國警察認為自己就是法律。
如果你要問:那法官怎麽辦?法官:我當然比法律大一級。
美國安飛物流 發表評論於
這就叫土匪治國,誰跟我說中共國是法治國家?滾你媽的蛋,這個政權從來都沒有執政合法性,一群垃圾
一條小路 發表評論於
習思想的光芒真的黑。
Huilianghu5 發表評論於
按朝陽大媽的智商來判斷。律師都是與黨和政府作對的,應該取締,關閉所有律所。
把酒論思 發表評論於
那撒對習近平和彭麗媛的審判還是要配律師的。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某國的司法係統就是一夥流氓土匪,看看多少個公安部長/局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及無數的司法高管成群結夥進監獄/被判刑,普通法律係統工作人員就是流氓/痞子,那懂什麽法,就是聽D對話,所有的法律都是整治百姓的。
新手一位 發表評論於
黨指揮槍。
老中知青 發表評論於
政府的任何部門都代表公權力,都是D是一切,想做什麽就做什麽,想怎樣就怎樣,這在牆國不算什麽.
manhan 發表評論於
看標題就知道是中共國
kl3527 發表評論於
查一查會不會是間諜
北京_01link 發表評論於
堅持黨的領導。
Zhisou 發表評論於

尋釁滋事,需要實行無產階級專政了。

kingdale1 發表評論於
和黑幫談法律?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