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英國多家主流媒體報道了一個涉及華人的人口販賣加組織賣淫的重大案件。
尤其是案發地蘇格蘭當地的媒體,比如“蘇格蘭現場”、“蘇格蘭太陽報”、“每日記錄”、“愛丁堡新聞”等,都對此事給予了關注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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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驚歎的地下犯罪網絡,巨額的黑色收入
據報道,三人因在格拉斯哥公寓組織性交易、剝削婦女被判入獄20多年。
肖敏、秦黃和黃國磊(三個人的名字均為英文原文報道的音譯)在丹尼斯頓、加內特希爾、鄧達斯港和凱爾文布裏奇租了公寓,並把這些公寓用作賣淫場所,剝削被販賣的婦女,賺取巨額經濟收益。
那麽,具體的案情是怎樣的呢?
首先,咱先說說這所謂20多年監禁。
仔細看完它們的報道,咱們發現這個20多年說的並不是每人判了20多年,也不是說刑期最高的人判了20多年,而是,三個人加一起一共20年!
這蘇媒的標題也確實是水深。
蘇媒稱,38歲的肖敏、31歲的秦黃和35歲的黃國磊,這三人的案件是蘇格蘭警方和內政部聯合開展的“快速行動”的一部分。
一群女性(主要來自東亞)被一群老練的犯罪團夥利用,在格拉斯哥、愛丁堡及英國各地提供性服務。
肖敏承認了《人口販賣和剝削法》中的一項指控,其中包括“協助和教唆賣淫”,被判入獄八年半。
秦黃(女)承認了同樣的罪行,同樣被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該指控時間跨度為 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
黃國磊被判入獄四年零三個月。他承認了參與管理了三套作為色情場所的公寓。
法官普爾女士表示:“(這些人)設立妓院,關押和販賣婦女,進行賣淫涉及故意貶低同胞。”
注意,這個同胞說的不是中國同胞或亞洲同胞,而是人類同胞。法官的原話是fellow human beings——全人類同胞。
法官進而補充道:
“賣淫是一種非人性化的經曆。婦女往往最終被剝奪了為自己利益行事的能力(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再大白話一點就是:任人宰割)。她們不是作為人而受到重視,而是作為潛在的利潤來源。”
沒錯,這句話說到點兒上了。在皮條客和嫖客眼裏,女性不再是有獨立人格和思想的人,隻是明碼標價的器官殼子。
法官對三個人繼續說道:
“當此類罪行曝光時,法院通常會判處重刑。爾等三人的參與在蘇格蘭犯罪網絡的運作中發揮了重要而重大的作用。”
三個人聽了這話肯定害怕了,心想,這指不定判多少年呢,弄不好牢底坐穿。
最後發現,仨人一共才判了20年出頭兒。
英國的監獄雖然跟北歐那種四星級酒店一樣、連音樂排練室(裏麵全是頂級樂器)都有的監獄沒法比,但好歹也都是幹淨整潔、單人牢房,條件不比學生宿舍差。
表現好了的話,還有大幅度的減刑,裏麵還有函授大學可以讀。對於被關押人員來說,幾年一晃就過來了。
2
判刑之後,幾個人表現崩潰,難道有冤情?
咱們先說一個很傷感的話題。
每當這種新聞出來,評論區裏就會有人跳出來給這些組織人口販運和賣淫的人辯解,也就是俗稱的“洗地”。
這些人會說,那些賣淫的亞洲女的都是自願的——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還會說這些女的本來也沒身份,找不到合法的工作,而這些地下妓院反倒是幫助了她們謀生,幫助她們留在英國等等。
之前發了與本案同類的新聞後,各個華人媒體的評論區裏總是能見到這樣的留言。這次也不例外。
這不由得讓人懷疑,留下這種言論的人,會不會幹脆和人口販運者以及組織賣淫的人就是一夥的?
或是他們親戚朋友之類的?
否則怎麽會大言不慚地講出這種奇葩的邏輯。
那麽,被判刑後,幾位犯罪分子都是如何表現的呢?
秦黃被銬在牢房裏,抽泣不已。而黃國磊下樓時用母語大聲喊叫(英國人聽不懂他喊叫的內容是什麽)。
難道他們有冤情?
看看具體的案情介紹就知道他們冤不冤了。
檢察官格雷格·法雷爾上個月告知法庭:“警方發現了一個複雜而重要的犯罪網絡,該網絡正在安排、招募和協助賣淫活動。同時,此案還涉及運送和窩藏從事賣淫活動的女性。”
法雷爾先生補充說,犯罪團夥利用假身份租用一些用於當成妓院的公寓,在生意中獲得了“巨額經濟收益”。
他說,秦黃參與了這些女性和性交易房產的“日常管理”,同時她還幫助組織發布各種在線廣告。
黃國磊則是一名“看管人”,而肖敏則在生意中扮演著“監督員”的角色。
事實上,這個案件的偵破工作從2020年2月就開始了。到現在已經有4年零4個月時間了。
2 月2020
年,警方獲悉,格拉斯哥丹尼斯頓的一間公寓被經營成所謂的“中國妓院”。幾個月後,警方進行了一次突襲——黃國磊和其中一名被販賣的婦女都在那裏。
法雷爾描述了這個色情場所的細節:
“該妓院配備齊全,可用於提供性服務。其中包括一張放著毛巾的床和一張擺放著避孕套、濕巾和嬰兒油的邊桌。”
此後,警方在該市 Garnet hill
的一間公寓中發現了另一家妓院,另外在格拉斯哥的丹尼斯頓和鄧達斯港發現了另外兩家妓院,在愛丁堡的老城區發現了一家。
2021年5月,隨後發現秦黃在格拉斯哥 Townhead 的一個新場所從事“性剝削”活動。
此外,他們在該市的 Kelvin bridge 還有一個性交易公寓。
法庭獲悉,該團夥將五名女性帶到了英國。
其中兩人在中國欠債,另一人是在賭場被“招募”的,第四人護照被沒收,隨後被帶回英國成為了性工作者。
第五名女性表示,她於 2019 年抵達英格蘭,在那裏“非法”工作,之後被說服前往蘇格蘭。
幾名主犯的身份背景及犯罪曆程,警方也有公布。
肖敏最初是非法進入英國的,一直住在倫敦南部。他因負債累累而參與了犯罪活動。
秦黃則是持學生簽證來到英國,是一名未獲批準的庇護尋求者,她靠每周 140
英鎊的福利生活。法庭獲悉,她認為一些涉案女性“同意”她們所做的事情。
也就是我們上文所說的:“這幫女的都是自願的”。
但是,秦黃的律師 Mark Moir KC 表示,她還欠中國其他人的錢。
敢情這些人折騰半天,還欠別人錢?
黃國磊於 2018 年來到英國,他在利物浦的一家妓院被捕。
辯護律師伊恩·麥克斯波蘭 (Iain McSporran)
表示,他似乎並不認為涉案女性是“受害者”,她們是“自願從事這項工作的女士”。
麥克斯波蘭先生補充說,黃國磊堅稱他不認識與他一起受審的另外兩人。
當然,他的“堅稱”絲毫並未改變法官的判決。
檢察官已提出動議,要求對這三人實施嚴重犯罪預防令(即“超級反社會行為令”)。
這個預防領旨在打擊和監控犯罪分子出獄後重返街頭後的活動。下個月將舉行聽證會,就此作出決定。
另外,主犯基本都是非法來英(或留英),出獄後是不是應該立即遣送回國,還是繼續流入英國社會,我們還不得而知(目前也沒有新聞報出來)。
以上就是整個案件的全貌了。
他們到底冤不冤呢?
網友們可以判斷,留言。
3
其實,在英國賣淫是合法的
聊起這個話題,我們就一起聊聊歐洲部分國家對於賣淫嫖娼是怎麽規定的吧。
英法都是賣淫合法但拉皮條非法。
沒錯,在英國,賣淫是合法的。但是拉皮條,設立地下妓院,組織賣淫,那就是有組織犯罪了。
法國更絕,前幾年新出一法規,賣淫合法,嫖娼非法……
兩國法律大體可以這麽概括,可以自力更生但不能組織經營。
這種可以賣瓜但又不準吆喝,可以賣啤酒又不讓開酒吧的“奇葩”規定,不少網友都想知道它背後的法理到底是怎麽樣的。
法理很簡單:
女性有掌控自己身體的權力,執法部門可以打擊有組織賣淫,有組織犯罪,但女性掌控與使用自己身體的權力神聖不可侵犯,不應由政府限定或被執法者幹涉。
女性有權自主做出選擇,哪怕是糟糕的選擇。就像每個人都有權選擇去過令自己後悔的生活,哪怕是糟糕的生活。
隻要是個正常人,都不想,也不應被更有權勢的人指定一個對他/她“有利”的“好”生活。
這個案子是不是僅為個案,還是說同樣的情況有很多,隻是警方還沒有一個個打掉,我們不得而知。
但這足以提醒很多心懷不軌的人,違法亂紀和缺德的事情別幹。英國警方可能有時候辦事有點慢,但絕對不會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