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失獨女性”達288.8萬,未來還將快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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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獨家庭的困境長期受到社會關注,但有關這一群體的規模一直缺乏可靠數據。

最新一期《人口與經濟》雜誌刊發題為《中國死亡獨生子女母親總量及變動趨勢再研究》的文章,兩位作者——首都師範大學管理學院劉旭陽博士與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王廣州,對這一群體的規模進行了最新測算,並預測未來的規模變動趨勢。

研究顯示,當前50歲及以上“曾生子女無子女”婦女規模約為288.8萬人,遠高於一些學者此前的估算,且隨著生育水平的下降、生育進度的推遲,未來婦女獨生子女死亡風險提高,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快速增長趨勢將保持穩定。

“曾生子女無子女”是人口普查中的一個項目。為了更好地反映現實問題和提供政策支持,本研究采用了一個相對寬泛的定義,將49歲以上並已退出育齡期的“曾生子女無子女”婦女視為死亡獨生子女母親。這個定義中包含了生育過多個子女但目前無子女的所有婦女,因此可能相對於嚴格定義下的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有所高估。根據王廣州的研究,使用“曾生子女現無子女”這一定義替代嚴格的“曾生一孩現無子女”定義,會使規模估算值高出約30%,不過隨著時間推移,兩者差距會逐漸縮小。

鑒於計劃生育政策的實際執行情況和數據收集限製,無法僅僅依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並當前無子女”的婦女規模來精確估算死亡獨生子女母親群體。因此,本文研究選擇了更為包容的口徑,將所有49歲以上無子女的婦女都視作潛在的死亡獨生子女母親,這有助於把握問題的全貌,以便為解決該群體所麵臨的老年照料等問題提供更加全麵的數據支撐和相應的政策製定依據。

本研究基於曆次人口普查數據,通過隊列遞推的方式,估算2020年50歲及以上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構建其完整的發展曆程。基於“七普”數據匯總以及之前人口普查數據測算顯示,2020年50歲及以上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約為288.8萬人,高於此前大部分學者對於2020年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上限約為80萬人的判斷。

對於這一快速增長的趨勢,作者分析指出,如果以1982年計劃生育政策被作為基本國策時退出生育隊列的婦女年齡作為死亡獨生子女母親隊列的上限,1990年死亡獨生子女母親指的是50-57歲“曾生子女無子女”婦女。獨生子女生育政策初期,由計劃生育政策為主要原因而導致的死亡獨生子女母親群體產生,其規模相對較小,約為5.9萬人,僅占對應隊列婦女總量的0.17%。隨著獨生子女生育政策的全麵實施,不斷有新的隊列加入該群體中,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逐步擴大。

到2010年時,死亡獨生子女母親指的是50-77歲“曾生子女無子女”婦女,而根據1990-2010年人口普查數據推算,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達到42.0萬人,占對應隊列婦女總量的比例也達到0.26%。2020年,死亡獨生子女母親包含了50-87歲“曾生子女無子女”婦女,規模進一步增加。根據1990-2020年人口普查數據推算,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約為288.8萬人,占對應隊列婦女總量的比例進一步增至1.19%。其中,2010-2020年進入死亡獨生子女狀態的婦女規模較大,是導致2020年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顯著增加的主要原因。

具體而言,2020年50-59歲死亡獨生子女母親達到191.9萬人,占對應隊列婦女規模的比例為1.73%,60-64歲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達到62.6萬人,占對應隊列婦女規模的比例為1.71%,65-74歲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約為25.3萬人,占對應隊列婦女規模的比例為0.40%,75-87歲死亡獨生子女母親約為9.05萬人,占對應隊列婦女規模的比例為0.28%。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強調,盡管“七普”數據可能高估當前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未來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存在快速增長的風險。與“六普”推算結果相比比,2010-2020年進入死亡獨生子女狀態的婦女規模高達191.9萬人,占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的66.4%。這些新進入死亡獨生子女群體的婦女,其生育時間相對集中在2000年左右,此時計劃生育政策對於生育的影響仍然存在,處於政策性低生育與內生性低生育的過渡時期。

但伴隨內生性低生育逐漸成為主導,生育意願持續下降,生育年齡進一步推遲,生育水平降低和生育數量減少,隻生育一個孩子的高齡婦女比例逐步增加,而當其失去獨生子女後,再生育的可能性也隨之降低,“終身失獨”風險增加。換言之,當前釋放的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仍屬於政策性低生育帶來的結果,而隨著內生性低生育影響的增強,由此帶來的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可能會更為迅速地增長。

作者提醒,伴隨生育水平的下降, 隻生育一個子女的婦女規模逐步提升, 勢必會增加婦女整體的獨生子女死亡風險, “七普” 數據正式開啟死亡獨生子女母親快速增長的發展階段, 未來死亡獨生子女母親規模可能會以較快的增長速度逐年擴大。

為了有效應對這一社會問題,劉旭陽和王廣州在文中建議,首要任務是提升生育水平。鑒於曆史形成的龐大獨生子女母親群體,增加生育子女數量是最直接的防範措施,政策層麵應持續聚焦於降低生育成本,涵蓋經濟、時間與機會成本等多維度,例如優化醫療保健服務價格、強化托幼服務體係、確保生育後女性能順利回歸職場等,從而破解內生性的低生育難題。

其次,亟待健全和完善針對死亡獨生子女家庭的扶助製度。2007年啟動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製度已初見成效,但麵對未來可能快速擴大的死亡獨生子女母親群體,政策改革須與時俱進,擴大扶助覆蓋麵,確保未及時領取獨生子女證但仍失去唯一子女的母親也能獲得相應支持。此外,還需豐富扶助政策內涵,既要增強對死亡獨生子女家庭心理輔導力度,又要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險機製,以抵禦老齡化帶來的養老風險。

最後,作者強調構建跨部門協作和統籌機製的重要性。麵對未來死亡獨生子女群體規模可能急劇增長的態勢,單一部門的力量不足以滿足需求,亟需民政、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等部門緊密合作,整合資源,破除現行幫扶政策的碎片化現象,提供具有針對性和個性化解決方案的服務,建立起應對死亡獨生子女問題的長效應對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