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子,就算你跑到國外,該執行的一樣跑不掉哦!“
近日,網絡上麵就鄭爽被執行9050萬元,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
很早之前鄭爽就和東開之星存在合同糾紛案。當時的判決是鄭爽應該償還對方9050萬。
可是鄭爽一直都沒有償還這部分債務,直到這次,上海高院認定鄭爽無財產可供執行。
可這就讓大家很是不解了。
鄭爽當初可是208萬的代表人物,堪稱現實版的日進鬥金。
怎麽就沒任何資產執行了呢,她到底是把錢拿去幹嘛了?
鄭爽,於1991年的8月出生在遼寧省沈陽市,畢業於北京電影學院。
她之所以進入演藝圈,完全是為了完成媽媽的願望。
鄭爽的媽媽劉豔,從小的就有一個歌星夢。
而她自己的夢想,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實現。
於是,她就把希望放在了女兒鄭爽身上。
在鄭爽很小的時候,媽媽就給她製定了一個“十年計劃”,一定要進入北電。
“十年計劃”沒有達成,還在讀小學五年級的鄭爽,被媽媽送到了成都學習。
在媽媽精心的培養下,鄭爽不負她所望,考上了北電。
2009年,鄭爽主演了青春偶像劇《一起來看流星雨》,從此踏入了演藝圈。
憑借著該劇,鄭爽也收獲了一大幫年青人的心。
2019年的5月,鄭爽的母親劉豔,成立了一家影視文化公司,名為“新沂萃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人是劉豔,絕對的控股人,持股97%。
鄭爽在拍攝《倩女幽魂》的時候,雙方敲定的片酬是1.6億元。
但是,當時國家出了明星片酬的限薪令,總工資不能超過5000萬元。
於是,鄭爽就簽了兩份合同。
明麵上的一份合同金額為4800萬元,餘下的1.12億元,作為給劉豔控股的影視公司增資。
2021年的時候,鄭爽因為代孕事件被揭穿,從而被廣電總局封殺。
後來又爆出了,她簽訂”陰陽合同“,從而獲取高收益的問題,被上海稅務局調查。
這可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事實查明,鄭爽2019年到2020年期間,沒有依法申報的個人收入為1.91億元。
因此偷稅金額為4526.96萬元,其它少繳納的稅款為2652.07萬元。
於是,鄭爽被依法作出處罰,罰金2.99億元。
短短幾年的時間,鄭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處罰。
如今的她,前麵的都有罰金沒有繳納完成,後麵的又接踵而至。
據官方消息稱,鄭爽名下的多家企業,已經開始注銷了。
法院也證實,鄭爽已經沒有財產可執行了。
如今的鄭爽,上了征信。
出行跟消費也被限定了,出行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不能進行大額的消費。
作為90後的女演員鄭爽,她是幸運的。
2009年出道,2014年就獲得了,第13屆華鼎獎全國觀眾最喜歡影視演員獎;第19屆華鼎獎中國近現代題材電視劇最佳女演員稱號。
接二連三的榮譽收獲中,可能有些飄飄然了。
接著就出現了,知法犯法(代Y棄養),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偷稅漏稅),這些榮譽又全部收走了。
鄭爽的演繹之路,都是其媽媽劉豔促成的。
如果說,鄭爽年紀輕,做事不謹慎。
但是,她媽媽一直陪伴在身邊,應該是可以及時阻止她的。
她還是把自己的一片光明前途,折騰得暗淡無光。
實在是值得人深思。
如今的鄭爽,早就已經定居美國。
但是,在莊嚴的法律法規麵前,鄭爽還是得履行自己的處罰,要不,就真的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就像網友們說的“爽子,就算你不在中國,這些處罰你一樣逃不掉的。”
此時的鄭爽,心情應該也是很難過的吧。
她應該也被自己做下的這些違法犯罪的事情,折磨得疲憊不堪吧。
明星們作為高收人群,且知名度也是非常高的,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會自然的被放大化。
如果明星們都來逃避,應該交給國家的稅款。
就很容易就引起普通 人的”不良攀比“效應。
普通人自然而然就有了代入感,明星那麽高的收入,還會逃避交稅。
那自己賺的這三瓜兩棗,不交或是少交點,也是有情可原的。
要不怎麽說,一個人學壞隻需要一瞬間的時間。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起到好的帶頭作用。
利用自身被社會公眾賦予的”高流量“,做一個遵紀守法的,正能量的帶動者。
積極做出為國家作貢獻的良好榜樣。
當然了,鄭爽作為成年人,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該執行的仍需執行。